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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省腐败-官场贪腐丛生根源

2015年10月21日 综合新闻 ⁄ 共 3938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王俊华转自逸杭乐园网
官场贪腐丛生根源:对涉案十多亿集贪腐淫黑一身江苏高官举报,江苏省委书记信箱拒绝受理
——江苏省委书记梁保华和罗志军信箱客观上庇护涉案十多亿集贪腐淫黑一身江苏高官李荣启等贪官
2012年1月10日中共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公报中提到的一句话。该公报说,当前反腐败的总体态势是成效明显和问题突出并存。
而腐败的问题突出的重要原因,不是天灾是人祸,绝大多数是人为造成的,如:江苏省省委不仅对于当地官员的贪腐问题缺乏有效的监督,对于举报人
举报的问题更是漠然视之,甚至拒绝受理对铁证如山的、罪大恶极贪官的举报,这才是江苏省官场贪腐丛生的根源所在。
2012年1月9日胡锦涛总书记再次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上高调反腐,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我们也必须清醒
地看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
艰巨性,进一步坚定信心、加大力度,继续把反腐倡廉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出成效。”
就在媒体报道胡锦涛总书记上述高调反腐讲话的第二天,著名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再次向江苏省委书记信箱举报被大量举报涉案十多亿集贪腐淫黑一身贪官
竟还能买官成江苏省高官问题,江苏省委书记信箱拒绝受理,竟回复称“您的来信不符合国务院《信访条例》有关要求,因此难以具体办理,请谅解”,江苏省委
中国江苏省腐败-中国腐败问题究竟有多严重
2014年12月02日 ⁄ 综合新闻 ⁄ 共 3290字 ⁄ 字号 小 中 大 ⁄ 暂无评论
王俊华转自搜狐网
腐败问题,始终是困扰着当下中国的重大忧患。目前,中国的腐败问题究竟有多严重?
  请看一组数字:今年1-5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官员,有62953人,比去年同期增加了34.7%。从党的十八闭幕到现在,已经有48名副部级以上的干部因为违法乱纪遭到调查,其中副国级的,有3名;十八届中央委员有2名,候补中央委员有3名。
  有人说,中国的腐败官员,很多是可以申报吉尼斯世界纪录的。比如,安徽萧县原县委书记毋保良,贪污受贿800多次以后,因别的案子牵连到他才东窗事发,意外落马。呼和浩特铁路局原副局长马俊飞,在当地住宅和北京的房子里藏了8800万元人民币、419万美金、30万欧元、27万港币、43.3公斤黄金。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长魏鹏远,家中被搜出的人民币现金超过2亿元,差不过有2.3吨重,百元大钞堆起来,足有36层楼那么高,执法人员从银行调用了16台点钞机清点这些现金,当场烧坏了四台。还有河北秦皇岛,一个副处级的供水公司经理,家中藏有过亿现金、37公斤黄金以及68套房产手续。
  这是我国自1978年以来,历时最长、强度最大、范围最广的反腐行动,特别延伸到历来很少涉及的军队高层。全中国,乃至全世界都正在密切地关注着情况的反腐最新进展,民间对是否会有新的大老虎甚至更大的老虎的出现,充满了好奇和期待。
  有人说,现在的反腐败,还只是反腐败分子,不是反腐败本身。从一个又一个的腐败案例中,我们不难看出,他们其实大多在重复中同样的故事。那些操控着权力的大小官员,都会有自己的私人利益需要照顾,即使他们没有,他们的亲属或者特定关系人也一定会有;而长期以来我们一直奉行政府主导和推动型的经济发展,这就为涉租寻租、权钱交易留出了足够的空间。所以,在公权力作用明显的地方,如土地、房产、矿产资源开发以及基础建设,工程的招投标、设备采购、企业上市并购等领域,权钱交易尤为显著,各种方式的利益输送,或明或暗,无处不在。而买官卖官,则是权力的裸奔,是腐败赤裸裸的体现。在存在买官卖官的地方,这些官员往往会拉帮结伙,结党营私,相互包庇,结成特殊利益集团,严重者甚至公然对抗中央,把地方搞得乌烟瘴气。现在的腐败案,一查就是一窝,像山西、江西,像发改委那样集群式、塌方式的官员落马现象,已经屡见不鲜。有道是拔出萝卜带出泥,谁知泥里还有大萝卜,于是又带出更多的泥和更大的萝卜。
  那么,什么是真正的反腐败呢?我认为,这就需要对我们的制度做一番认真的审视和反思,需要建立和健全制度,需要有法律对于权力的约束。而这,应该是我们进一步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的首要任务。王岐山同志曾说,要用治标来为治本赢得时间,说明党中央对这一点是有着清醒的认识的。而四中全会确立的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方略,正是这一点的集中体现。
  依法治国,就自然包含了反腐败的任务。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也就是首先依法治官,也就是用法律来规范党政权力。人类之所以建立国家,是寄希望于公权力保护自己,但是如果公权力不受约束,那么公权力的滥用反而会成为社会的祸害。不能否认,我国的司法实践长期受制于党政权力的干预和阻碍。党政权力在司法权威面前更为强大,司法权力难以约束党政权力。长期实行的一把手负责制,加剧了权力的过分集中,很多重大决策或人事安排往往是几个人甚至是一个人拍板说了算。地方或部门的一把手,很容易蜕变成无法无天的“土皇帝”。周永康、薄熙来之流,之所以能够在不同职位上为所欲为,正是由于其一把手的权力得不到有效制约。这种体制,很容易造成脱离群众,形成少数人说了算的局面,并为买官卖官和公权力私用、滥用大开方便之门,最后给党和国家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所以,从根本上改变高度集中的决策权力格局,建立各级集体领导体制,形成适当的权力制衡制度,打破少数人对权力的垄断,是从根本上反腐的必然要求。
  我国的腐败,已经由发展型腐败全面恶化为掠夺型腐败、垄断型腐败。
  久加诺夫总结苏共失败的原因,就是“垄断权力、垄断资源、垄断真理”。是谁在垄断呢?是特殊利益集团。从落马官员不断上升的犯罪金额和越来越高的级别来看,这些集团在攫取国家与社会资源的能力方面,正以惊人的速度在不断膨胀。值得注意的是,这些特殊利益集团早已盘根错节,形成了庞大的势力。从目前公布的一些案例来看,涉及到地方和中央的党政大员、地方黑社会势力、部分代理人性质的民企、垄断性央企,横跨能源、交通、文广、资本市场等关键领域,甚至已经侵入国家政法、纪律队伍和武装力量。可以说是从点到面,就像癌细胞那样,无孔不入,不断扩散。
  这种局面的形成,主要在于权力的高度集中与肆无忌惮,不受制约。长期以来,我们不恰当地把权力过分地集中在党委甚至是党委书记手里,在有些地方,党的绝对领导变成了党委书记的绝对领导
  ,党委书记不受监督和制约,甚至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出现了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以党代法、干预司法的现象。这些现象,就是腐败滋生的温床。
  在法制体系的初步建立的今天,我们基本结束了过去无法无天的局面;我们现在还要警惕的是,不能有法无天。有人说权力具有强制性、独占性、膨胀性和腐蚀性四个特点,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权大于法,情大于法,是有法无天的痼疾,而正是这个痼疾,给经济高速发展的中国添了不少乱子,也给了腐败分子以可乘之机。
  那么这个天是什么呢?就是宪法。我们要深化改革,要请宪法出场。宪法第五条规定,任何政党、国家机关和个人都要遵守宪法。党的章程也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四中全会的决定再次强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的权威不容挑战,没有比宪法更高的规范。宪法规定了权力的最远边界,是关住权力的最大的笼子。可以说,宪法的执行力,是依法治国的根本标志。只有在宪法的监管之下,公权力才会受到制约;只有在法律的约束之下,掌握权力的官员们才会由“不敢腐、不想腐”,转而变为“不能腐”。
  除了法律的约束,还需要监督,需要使权力的运用在阳光下进行。阳光是腐败的天敌,只要权力在透明的情况下运用,腐败便无从下手。经过多年建设,我国的纪检监察机构已经比较完善,这次党中央又决定建立反贪总局,可以说监督力量还在加强。但是,接下来的问题是,谁来监督监督者呢?我认为,这就需要媒体出场。可以说,媒体是我们党和国家反腐的重要阵地。过去我们几乎放弃了这个反腐阵地。你看有哪些大案要案是由我们的媒体揭发暴露的?有些地方的媒体,一味满足于歌功颂德,或者小打小闹式的曝光,地方政府也经常利用媒体把自我批评变成自我表扬,把丑事变成好事,把灾难变成喜事。在这监督公权力反腐败方面起到的作用着实很有限,甚至可以说基本失职。
  腐败不是一日炼成的,要是我们的媒体能够在风起于青萍之末的时候,及时加以揭露曝光,那么就能防患于未然。这也需要我们审视和反思权力和媒体的关系。党领导媒体,不能变成党委书记一个人领导媒体。媒体对党的领导人,也应该有监督作用。进入互联网时代,网上的举报、监督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刘铁男等案就是例子。网络举报、揭发和监督,是人民群众监督权力的一个重要体现,是反腐败的利器。如何拓宽并利用好人民群众对公权力的监督渠道,也是我们反腐需要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没有人民群众的支持,我们的反腐事业很难取得成功。要用制度保证人民群众反腐的权利,保护人民群众反腐的热情。
  反腐还需要制度化的国际合作。中国有多少贪官逃到了国外,又多少不义之财被转移到国外。这次APEC峰会上,在中国的主导下,搭建起了“最大反腐国际追逃追赃平台”,习近平坚决表示,要大力推动亚太反腐败合作,建立APEC反腐执法合作网络。这是一个很好的开始,相信这方面的工作很快会取得进一步的进展。
  当然,靠制度反腐,不仅仅只是上述一些内容。在《终结腐败》一文中,已充分论述了七位一体的制度笼子和三项技术保障,限于时间这里就不再展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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