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娜2015年9月7日转自自由亚州电台
河北省保定一孕妇因拒绝作人工流产手术,在丈夫帮助下从病房爬窗逃跑,却坠楼身亡。其丈夫被警方逮捕。死者家属认为,官员强制推行计划生育也是导致孕妇死亡的原因。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高山的采访报道.
坠楼死亡的孕妇高学英是河北省保定市北市区白楼乡南常堡村人。据高学英的弟媳对自由亚洲电台记者介绍,2007年4月3号已怀孕七个多月的高学英突然被十多名乡村干部带到乡政府,要求她做引产把孩子拿掉。高学英死活不肯,但还是被强行送进医院。夫妻二人都希望保住孩子。当天晚上8占钟左右,王雁青还打来电话,说准备请干部喝酒,不做引产。当晚十点半左右,王雁青突然来到高全友面前跪下,痛哭流涕地说,他把高学英害了。随后,高全友的两个弟弟来到医院,见高学英早已死亡,
记者:“高学英到底是怎么死的?”
“坠楼身亡了。”
“王雁青当时想救她,是吧?”
“对。她事出于要逃跑的目的,当没有用正确的方法。把绳子从四楼往下送,结果绳子断了。反正我也没看到是什么样的绳子,公安机关鉴定了,是那种不结实的绳子。”
记者:“是意外身亡,她们只是想保护这个孩子而已。”“对。”
高学英弟媳说,2007年4月6号,王雁青突然被抓,随后又被正式逮捕,罪名是“过失致人死亡罪”,现被关押在保定市东金庄(音)看守所。警方认定,4月3号王雁青为了让高学英不做引产,在医院四楼的病室系了一条绳子到一楼,让高学英顺绳子爬下,但爬到一半时绳子断了,高学英摔到楼下的车上。当局还说,高学英的家属当时没有及时报案。但高学英的家人认为,高学英的不幸死亡不能全怪王雁青,政府也有责任,
“首先孕妇已经到了7个半月了,剖腹产的话孩子能存活,他们是绝对存在过失,他们不应该强行把人带到医院,应该做好思想工作,在有一点他们应该平时每个月有已婚妇女定期检查。而他们没有做到这一点。”
高学英2006年8月同王雁青结婚,两人都是再婚。高学英原有一对双胞胎女儿。王雁青有个11岁的儿子。“民生观察”网的刘飞跃说,王雁青的姐姐曾经打电话给他,希望警方尽快释放王雁青,他的孩子非常需要他,
“我们跟她姐夫谈了很多,她的姐夫也传到了说小孩有时也照顾 ,还是要靠父母,11岁的小孩不好管,身体也是正在成长发育。管重不行管轻了也不行,所以就希望他们能出来。另外村政府也在为他们的事跟政府跑一跑,这也是他们不愿意和政府闹僵的原因。”
高学英的弟媳说,最近,高学英父亲高全友所在的乡的干部给他送来了61500元钱,说是他女儿死后给他的“生活困难费”。 高全友表示,他虽然收了这笔钱,但还是要追究白楼乡政府的责任。他女儿怀孕根本不属于计划外的,白楼乡却强行将她抓去做引产,导致悲剧的发生。
以上是本台记者高山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