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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自由观察:央视不经审判就给人定罪,是要毁掉法制

2015年07月25日 综合新闻 ⁄ 共 375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余大江转自网易新闻

央视不经审判就给人定罪,是要毁掉法制

法国作家大仲马曾经无情的批判他那个时代的法国的社会制度:“不经审判就定罪,不经判决就受到蔑视”。几百年过去了,法国资本主义初期的丑恶东西在12亿大众面前重演,再现。

央视完全是一幅驾驭于法律甚至是高层之上的架势,在一系列所谓敏感案件,还没有经过开庭审判时,就公布自己对该案件的“判决结果”,先于法院判决.甚至检察院起诉前,把判决结果在舆论上就公布出来,这是什么行为?
这是违法行为,按照法治国家的基本常识,法院没有宣判之前,不能认定任何人有罪,就是一审判决后上诉人只要上诉,原来判决就不再发生法律效力。难道央视连这点起码的常识都不知道吗?
是不知道还是故意破坏社会的法律秩序?

一个法治国家是不允许央视这样做的。
只有在中国特殊时期,文革才如此蛮横,当时的两报一刊一个社论,一个报道就决定一个大人物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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