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由中国民主党计生观察员高聪2015年7月11日转自新浪网
披上奖励的马甲,就不是强制结扎了?
文/新浪专栏 观察家 王石川
日前,浙江省丽水市超生二孩的吴娜(化名)反映,当地征收社会抚养费与结扎捆绑——当地计生部门称,如果她主动结扎,社会抚养费按照当地年人均收入的2倍征收,若不结扎则按最高档4倍征收。当事部门回应称,结扎不是强制,结扎少征收社会抚养费为奖励。
强制结扎早已是一个泛黄的记忆,“该扎不扎,见了就抓”这一类标语流行的时代已经过去,但强令结扎似乎并未走远,只不过披上了温情脉脉的马甲,比如以“奖励”的名义要求妇女结扎。说到底,这不过是变相的强迫。
按当地年均收入计算,结扎少交5.5万元,不结扎多交5.5万元,对于普通民众来说,这是两难选择。少交吧,就要违背意愿去手术,肉疼;多交吧,5万5也不是小数目,心疼。
吴娜左右为难,当地计生部门的工作人员或许也会觉得委屈。因为按照《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社会抚养费是按当地年人均收入的2倍还是4倍征收,他们拥有自由裁量权。没错,社会抚养费的征收额度有自由裁量空间,这没问题。但是,自由裁量权也不能太过随意,总要依一定的规矩。拿裁量权作挡箭牌,结扎才能少交钱,想少交钱就得结扎,貌似理由正当,实则透着冷漠与居高临下。
稍微留心即可发现,不节育就不能落户,不节育就要多交社会抚养费,这样的事情并不只发生在丽水,也都很难说背后没有利益驱动的成分。相关部门或有苦衷,他们通常也是在履职,但前提应该是守法守纪,不能再迷恋简单粗暴的手段,更不能为了一己或一部门之私逆流而动。
国家卫计委曾表示,坚决反对以任何形式的强制措施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并将加强督促检查。对那些任意利用社会抚养费“绑架”公民结扎或不给小孩上户口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责任人。当然,要更好地保护公民权益,在顶层设计上应做釜底抽薪,比如健全相关政策和完善相关制度,不让计生工作人员有乱来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