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欣转自博讯网
“计划生育是我国长期的基本国策。” “一对一夫妻只能生一个孩子。”“计划生育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妈妈只生我一个。”······。这么多年,我一直认为,计划生育既然基本国策,是法,每个人就必须遵守。还有,我狭隘地想:“反正我也不想多生孩子了,计划生育和我没有关系。”
面对冯建梅
直到2012年,无意间在网络上看到一张照片:一个披头散发的年轻妇女躺在床上,表情痛苦而绝望。她的身边铺着的塑料布上,摆放着一个蜷曲着像个大逗号的婴儿。这是一个男婴,身体上还有血,脐带并没有处理,他好像在母亲身边安静地睡着了。这位妇女的名字叫冯建梅,23岁,家住陕西省安康地区镇平镇。因为一时交不上四万元的计生罚款,被当地计生干部围、追、堵、截、打、拉到医院,打了催产针,30多个小时后生下这个死婴。
这张照片轰动了世界。面对冯建梅和她死去的孩子,我瞠目结舌,难以言语。这个小小的人儿,还没有出生,就被杀死了,因为他没有人间的准生证。面对这张照片,我愤怒了,没有钱,就要你的命,这简直是土匪强盗的行径。面对这副照片,我不停的垂泪,为躺在病床上如鱼在刀板上任人宰割的母亲,为这个没有权利到人间啼哭一声,还没有留下姓名的生命。
是谁杀害了这个圆园的头、黑黑的发、已经长足月份的小人儿?面对着触目惊心的死婴和血,我不断的自问:如果我是冯建梅,我的身体会遭受怎样的疼痛和煎熬?我的精神会承受怎样的屈辱和打击?如果那个被杀死的小人儿是我怀胎八、九个月的孩子,我的骨血,我是那么的爱他,期盼着他的降生。我已经给他准备好了小衣服、小杯子、小摇篮、小奶瓶子。但他被杀害了,生下来的是我不能抱在怀中的死婴,我怎么承受这个残忍的事实?
以国家的名义,政策的名义,政府的名义,计划生育就可以杀死一个妇女肚子里的胎儿吗?
城市里的计生
近几年,我开始反思中国人是太多,是应该计生的计生政策。
我小时候,因为亲戚的领养,从农村转移到城市生活。那是七十年代初,我记得邻居江妈妈家有七个孩子,五女两男,就江伯伯一个人工作,一个月九十多元钱的薪水就把一个家子人养活的挺不错,每个孩子都能上学念书,穿戴的干净整齐。邻居陆妈妈家有五个孩子,三女两男,记得过年时候媳妇女婿孙子孙女都回来了,一家人吃饭得拼两张桌子,嘻嘻哈哈说说笑笑,好不热闹。陆妈妈带大一个孙子,又带另外一个孙子,虽然辛苦劳累,但她生活特别愉快······
七十年代中后期,国家开始施行“一对夫妻只生两个孩子的政策。”家属院的孩子少起来,冯加友家生了两个孩子,一个男孩,一个男孩。孙金哲家生了两个孩子,两个男孩,经常打架,他们的妈妈说:“如果生一个女孩就好了。”······
八零年,我开始在甘肃省玉门市工商银行工作。单位上计划生育抓得很紧,还专门请来医生给女职工讲解避孕知识,介绍各种避孕环的功能和使用。那时候每个家庭只要生了第一胎,不论是男孩还是女孩,就谁也不敢提不敢想再生第二胎的事情了。记得那时候经常有已婚的女同事请假,单位上会给半个月的假期,不扣工资。大家小声神秘地说:“做掉了个娃娃,请假休息去了。”“你们女人,就是事多。”“月份大了不行,就赶紧做掉了。”大家善意的谈论着,平静地说笑着,仅有的一点同情是给经受流产的女同事的。没有任何人站在那个被流产的胎儿角度去惋惜去叹息,每个人都觉得他(她)不过是一块不到核桃大的肉,他(她)是多余的,不应该存在,就让医生用机器、用剪刀、用钳子把他弄出来。没有人想到,没有人认为、没有人能说出:“那是一个生命!那是一个人!是不应该这样对待他(她的)!”
一百多人的单位,育龄妇女不过三十多人数。同事小杨流产过,小黄流产过,小陈流产过,小常流产过,小蒋流产过,小宋流产过······我没有统计过,但是估计有三分之一,甚至超过半数的女同事流产过,打过自己肚子里的孩子。记得好朋友小红说过:“医生骂我,你刚生过孩子,就怀上了,就打胎,你不要命了吗?我也不想打胎,打胎多疼呀。但是没有办法。如果让生,我就把孩子生下来,如果是个女儿,给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多好。唉___!国家不让生呀。”那时候打一个胎十多块钱,还可以报销,又有半个月休假,还拿着工资,众妇女们也觉得不亏。医院里妇产科总是很忙,我有一次就看见六、七个女人坐在门诊部等着打胎。
中央文件下发下来,地方上总是“认真学习,积极贯彻执行。”现在回头看,计划生育政策在广大城市执行的相当顺利,如同我采访过的维权律师腾彪所说:“我自己就是一个例子。北京可能就比农村比中小城市要文明一点,没有遇到强制节扎、强制堕胎。但是那个政策也是不得了的,开出公职什么的,就没有饭碗了。所以这就是为什么看起来城市里没有那么野蛮,就是因为后面的处罚足以威慑。一个女性一怀孕都是自动的就去打胎,有些就是几次。这方面的学者有一个数据,中国每年有上千万的人工流产。这个数字是很可怕的。”
今天,我想说,我们这些自以为非常文明,有知识有文化,颇有优越感的城市人,是多么的软弱?多么的自私?多么的胆小?我们习惯了做国家的奴隶,习惯了弯腰磕跪,习惯了温顺的服从。当我们肚子里有了一个胎儿一个生命,却没有反抗,没有思考,没有犹豫,没有争取,就乖乖的像一头任人宰杀的绵羊一样,自己坐上手术台,岔开双腿,心甘情愿的堕掉自己的骨肉,没有愧疚感的打掉一个生命。
面对这个屠杀胎儿的国策,我们都是拥护者、受害者、沉默者。这是不是我们的耻辱?是不是我们良知的麻木?是不是我们的愚昧和残忍?
我曾经在他们的行列,我也在拷问自己。
农村里的计生
现在想起来,早在三十年前,我在陕西富平老家的村里就看到过许多有关计划生育的事情,只是习以为常麻木不仁。
记得我二十出头那年,去看望一个朋友。他的哥哥和嫂子、还有一男一女两个孩子住在生产的队仓库里,房子阴暗破旧,家徒四壁,除了被褥锅碗什么都没有。朋友说:“我哥哥是大学毕业的,在公社中学教英语,就是为了计划生育,没有公职了。不让教书了,回来种地了。”我漫不经心的问:“他生了几个?”朋友说:“三个,前两个都是女娃,还好,第三个算是生了个男娃。”我问:“老二呢?咋只见一个女娃?”朋友解释:“生下来就送到外婆家去了,藏起来了,不敢让回来,不然男娃的户口报不上。”
记得那个曾经的英语教师灰头土脸的始终没有说一句话,不时地翻看着一大簸箕小鸡娃,指望着快点长大了下蛋了,能挣一点钱,能养活这几张嗷嗷待哺的小嘴。教师的妻子倒是高兴地抱着一岁的儿子说:“咱农村,没个男娃不行。有这娃,就行了,对得起人家先人了。”
我回家将英语教师的遭遇告诉我当农民的父亲,父亲眉毛一立说:“球,为个娃把工作丢了,也是没有脑子。”有工作就有工资,能养家活口,吃商品粮,老了有退休金养老。父亲的态度也没有没有道理。
我父亲最好的朋友名字叫李中原,河南人,如今已经七十多岁了。记得我八几年那阵回家探亲,李叔叔家总是有来自河南的亲戚,有男人也有女人。李叔叔对我父亲说:“不得了,我这里成了接待站了,来了一批,走了,又来一批。”细心听时,原来都是他们夫妻的河南亲戚跑到他们这里来躲避计划生育,女人怀孕三、四个月之后,男人领着逃来,给李叔叔家干点农活,混口吃喝。过上几个月,女人生了孩子,抱上孩子再回河南。“娃生了, 他就没有办法了,不然,你就是怀上,人家也催着撵着逼迫着,让你把娃堕掉。”那时候,我父亲在队里给社员磨面,李叔叔家三天两头就拉来麦子玉米磨,吓得他们家河南亲戚说:“不敢这么吃,不敢这么吃。”
李叔叔妻子的弟弟也是来躲避计划生育的,有时会来串门子聊天,他说:“嗨!那些狗日的!坏得很,我们逃出来了,我妈带着女娃在家里,人家土匪一样来了,啥都拿去了。被子、单子,最后连门都给拆了。一个老婆子,哭天喊地有啥办法?我就等婆娘把娃生了,赶紧回去,把地都要荒了。”
当时还没有结婚,更不懂生育一个男孩对农村夫妻和家庭的重要性的我,看李叔叔家来来往往,破衣烂衫,穷的给女人两斤桃梨都吃不起,一心想生个儿子的亲戚们,我就像看宋丹丹、黄宏演的<<超生游击队>>那么看热闹。我甚至在心里嘲笑他们的无知,他们的愚昧,他们的固执。为什么一定要生个男孩?为什么不遵守国家的政策?为什么要跑到陕西来生孩子?
记得李叔叔的妻弟讲过这么一个案子,发生在河南偃师:在他们村里,一个妇女又怀了孩子,是计划外的孩子,也就是不准出生的人。队里干部三天两头催着去打胎,这个媳妇就这里躲那里藏。 但是村干部压力也很大,村里多出生一个孩子就要罚款,还要被抹掉帽子(官职)。那几天,这个媳妇就快分娩了,村干部也盯得紧。这家人挺聪明,让媳妇睡在公公房子里,炕下还留着公公的鞋。公公睡在媳妇房子里,炕下还留着媳妇的鞋。半夜那些干部就领着人翻墙进来了,黑灯瞎火的撞开门,几个人七手八脚抬着公公就出了门。公公为了保护儿媳妇,也就尽量不喊叫。可是在这个过程中,这个媳妇就生产了,而且还是个男娃。这家人想反正都生了,你们还能怎么样?
等干部发现抬错人了,又赶紧跑回来。一看孩子都出生了,气得不得了,扑上炕一把抓住,就把这个娃娃给捏死了。把这家人给伤心坏了,好不容易添了个男娃,让活活捏死了。没有几天,这个干部的娃娃上学从这家门上过,这个男人就用锄头把这个干部的娃娃打死了。
“这个案子多少年都没有判,人就关着。判死刑,群众反应大得很,是你先把人家娃杀了。党的政策也没有叫你杀人嘛。”
这么多年过去了,当年来陕西偷生生下来的孩子已经三十多岁了。他们是否知道,自己是偷生下来的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