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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沈阳腐败观察:郭飞雄被以扰乱公共秩序罪移送法院

2015年06月27日 综合新闻 ⁄ 共 917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杨囝燊转自自由亚洲电台

因“南方周末”事件被捕的广州维权人士郭飞雄,六月二十号被当局以扰乱公共秩序罪进行起诉。

据美联社报道,广州维权人士郭飞雄因为“南周事件”在广州街头举牌演讲而被捕已经十个多月,他的代理律师张雪忠星期二表示,他星期一向广州市天河区检察院查询时,获告知案件于上周五移送法院。

2013年《南方周末》新年特刊的“新年致辞”被广东省委宣传部官员删改,导致《南方周末》编辑的集体抗议,在这一事件中,本名杨茂东的郭飞雄组织公民群体声援南周编辑。去年8月初,他被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拘。

北京的维权律师李和平说,郭飞雄长期以来一直在从事中国的民主运动:

“我和郭飞雄是朋友,我认为,他是一个理性的,有理想的人,他从事的民主运动都是在合法的框架下进行的。”

李和平律师说,当局扣在郭飞雄头上的“扰乱公共秩序”的罪名根本不成立:

“郭飞雄作为公民有权利对政府的一些做法作出公开批评,这一权利不仅应该得到法律的宽容,更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中国政府应该适应时代的变化,更广泛地保障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利。”

2005年7月,郭飞雄作为北京晟智律师事务所的法律顾问,南下广东参与了南海、佛山、番禺等地的民间维权工作。7月底,他参与太石村罢免村主任事件,提供法律咨助,他在第一时间在个人网志上向网络读者们提供太石村事件进展信息。2006年8月因绝食接力活动被捕,后被被判刑5年,2011年9月12日出狱。

北京的维权人士胡佳说, 郭飞雄第一次被判刑和他出版的一本书有关:

“郭飞雄在10多年前就积极从事推动出版自由的活动,他曾经因出版了《沈阳官场地震》一书而遭到迫害,被判刑5年。”

胡佳说:郭飞雄出狱后又投身到新公民运动当中去,中国的新公民运动,北有许志永,南有郭飞雄,2013年4月,中国八个城市发生公民街头举牌要求官员公布财产,郭飞雄被认为是组织协调者之一。

“中国南方各省的街头举牌运动风起云涌,郭飞雄既有战略目光,又有具体的组织能力,中国政府把他看作眼中钉,一定要对他严加打压,以威慑其他维权人士。”

郭飞雄的庭审估计在今年夏天举行,他的律师张雪忠对美联社记者说,根据中国当局对其他维权人士的审判,郭飞雄不会得到无罪释放,虽然他没有任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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