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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主党四川省暴政观察:飞瀑:中共酷刑:卸骨、脱臼

2020年01月15日 党员园地 ⁄ 共 4520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此文由中国民主党四川省暴政观察员周晓艳转自大纪元网供党员和读者阅读,此文链接网址是:
https://www.epochtimes.com/gb/11/6/24/n3295781.htm 飞瀑:中共酷刑:卸骨、脱臼

飞瀑

人气: 10【字号】 更新: 2011-06-24 11:29 AM    标签中共酷刑

【大纪元2011年06月24日讯】中国武术中有一种“卸骨术”的技法,熟稔此术者在格斗中实施卸骨时,速度极快,只一招就能将对方制服。中共恶徒在对法轮功学员实施酷刑时,也有与此相关的一种酷刑,那就是把法轮功学员的骨骼搞脱臼。卸骨、脱臼被恶人们作为酷刑折磨人,怎么使受刑者痛苦怎么来。

“只听山风在忽忽凄叫,紧接着几个警察把我推到老虎凳上,狠狠地把我按在老虎凳;手上戴着手铐反绑在背后。然后双臂架在老虎凳的后背,胸前和腹部被横跨在老虎凳两边的铁棍紧紧地固定住,脚腕套上两个大铁环固定住之后,警察开始每隔五分钟给我上一次大刑。每次把我反绑的胳膊往前摇再往后摇,只听到骨头卡嚓脱臼的响声,撕心裂肺的疼痛使我几乎昏厥,顿时汗水、泪水涌出。”

这段文字摘自《必须立即停止灭绝我们民族良知和道德的野蛮行径——高智晟致胡锦涛温家宝及中国同胞的公开信》。文中摘录的是吉林省长春市法轮功学员王玉环的自述,她详细讲出了警察把她的胳膊折磨致脱臼的过程。

有时我们看杂技表演,看到杂技演员握着棍的两端,把胳膊从身前摆到身后,再从身后转到身前,我们都会感叹杂技演员关节的灵活和韧带的柔软。杂技演员做到这一步,那是从小开始,经过长期的练习才能达到的,而且他们做这些表演时,双手还都有一定的距离。而警察在折磨王玉环时,却是将双手铐在一起的。作为一个平常人,谁能将两只手绑在一起后,将胳膊身前身后地来回摇?中共警察的残忍令我们难以想像,那得有多么残忍的心肠才能做到这一步!

还有一种能致胳膊脱臼的方式比较常见,就是把法轮功学员背铐着吊起来,这时全身的力量都在反拧着的肩关节上了,所以极易脱臼。例如:辽宁省凤城市蓝旗镇农妇邵景荣,二零零三年初为法轮功进京鸣冤,被绑架回凤城看守所。一天半夜十一点多钟,恶警将她的双手背铐后,双脚离地吊起来,放下之后她的胳膊就脱臼了,浑身不能动。

反铐着吊起易使胳膊脱臼,强行硬拉也能将胳膊拉脱臼。在广东三水劳教所,二零零二年底,恶警把坚定的法轮功学员关到一个小房间里面。屋里摆了两个沙袋,法轮功学员的两个手分别被手铐铐在沙袋上,然后由劳教人员推着沙袋往两边拉,而且边拉边让其他人用手去抓法轮功学员的腋下和小腹。法轮功学员王桂峰就是这样被拉伤手臂,致使肩胛骨脱臼的。

还有一种相当残忍的卸胳膊的方式,就是直接把胳膊拧掉。吉林省通化市原石油化机械厂职工孙显明,曾遭受两次劳教迫害。在长春朝阳沟非法劳教期间,恶警拽着他的胳膊大转360度,凶残地把胳膊拧掉。另一恶警朱胜林见他不能动弹,阴阳怪气地说:“怎么的了,不敢动了,我会治。”说完,使劲摇动孙显明的胳膊。孙显明被折磨得撕心裂肺地惨叫,大汗淋漓。

孙显明在该劳教所不到一年,就被折磨得生命垂危。他妻子来接他时,已无法辨认自己的丈夫。回家后,孙显明在市医院拍片:胳膊大臂折断,错位九十度。在市医院做手术,从新接骨复位,但手术后的胳膊已丧失劳动能力。

在中共的监牢中,把法轮功学员的胳膊卸掉了,恶警们是不以为然的,但是这样很容易使法轮功学员致残。在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龚家坪北路136号有一个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兰州市法制培训学校”。兰州火车站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韩仲翠,于二零零三年九月中旬再次被绑架到这里,在洗脑班头目炎永生的指示下,直接被投入禁闭室,遭吊背铐一个多月。当她被抬出来时已奄奄一息,手脚都不能动了,裤子里都是大便。之后,邪恶之徒又多次将她投入地下室,在禁闭室对她施以吊铐等酷刑折磨,使她的胳膊残废。大约两个月后,她被恶人赵剑等人带到省中医院检查,这时她的左臂脱骨已长出肉芽。到兰州陆军总院检查,结果是整体神经损伤,已无法治疗。

还有一种酷刑是犯人们自己发明出来的,这种酷刑也极易使人的胳膊脱臼。这种酷刑称为“划船”,又叫“推掰撅”,在黑龙江双城看守所、长林子劳教所等地被大量使用过。就是把受刑者摁扒在地,一人骑到身上,后边两犯人一人抬起一条腿往高抬,前边两个犯人抬起他胳膊直立起到后背,画圈往前推到头部。双城法轮功学员周培红在长林子劳教所被用这种酷刑折磨致双肘脱臼。在他的胳膊已经肿得很高,且变成紫黑色的情况下,恶警赵爽仍让犯人齐昆雷对周培红受过伤的地方再一次用力推按,周培红被折磨的叫声凄惨。后来医院检查,双肘脱臼,一小臂骨折。

在上述的王玉环被迫害的例子中提到她坐的老虎凳,在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被广泛采用。所谓的坐老虎凳就是把法轮功学员的上身绑死,腿是伸直的,与上身成九十度,而后再在受刑者的脚下垫砖。受刑者坐老虎凳一般垫上三块砖时就会大汗淋漓,五块砖时膝关节完全脱臼,人就会昏厥。施刑者通常每加以块砖后会暂停一会,令受难者的痛苦持续一段时间后再加重用刑力度。

在上海还有一种“小老虎凳”的酷刑,也是相当残酷的。家住浦东新区唐镇王港红一村的法轮功学员陆幸国,在上海青浦第三劳教所遭受迫害时,就被用这种酷刑摧残。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三日,恶警项建中授意、教唆几名劳教犯对他“上老虎凳”。所谓“上老虎凳”,就是靠墙放一只小圆凳,外号叫“小老虎凳”,是一种绕线圈的工具,圆形的,直径很小。陆幸国被按坐在地板上,背紧靠着“小老虎凳”,臀部坐在地板上,两腿向前伸出伸直,上身和大腿成九十度,两手臂横向成一字形被强行按在墙上,接着几个恶人用力把两腿向二侧平行掰开,硬拉直至两腿角度接近一百八十度。房中不断传出陆幸国痛苦而惨烈的叫声。劳教犯们歇斯底里问他转不转化,在他表示决不转化和信仰“真善忍”没有错时,劳教犯恶徒们狠毒地继续给他施暴。连续两天的折磨,致使他的韧带被严重拉伤,无法站立和行走。

陆幸国在上完这种小老虎凳的酷刑两天后就被迫害致死了。现在揭露的文字只是说他的韧带严重拉伤,但是就他遭受这种酷刑的情形来看,他的腿也很有可能被折磨致脱臼。即使没有脱臼,这种撕裂的痛苦,那也如同在切割他的大腿一样。这是怎样的痛苦?接近一百八十度的硬掰,而且是人坐着与腿部成直角的情况下,把腿向身体两侧掰开,这种撕裂的痛苦是想像不出来的。

像这类迫害案例,虽然没有明确提出关节被卸掉的情况,但是从案情来看,关节脱臼的情况不可避免。我们前文提到的邵景荣被迫害致胳膊脱臼后,恶警还对她施以另一种酷刑。一次恶警把邵景荣的双腿绑上后套在脖子上,压成一个扁,再用被子捂上折磨。更残忍的是,恶警各拽住她的一只脚往上抻,交叉式的绑上她的双腿,两只脚被抻过头顶,再在下面狠踹她的胯骨。

人的双脚该怎么样才能被抻过头顶?再加上恶警对她胯骨的狠踹,她的胯骨怎么能受得了?那不就是在卸她的腿吗?

在吉林监狱还有一种被广泛使用的“抻刑”也很容易使人的关节脱臼。使用的方式就是把人的四肢分别绑住以大字型向四方不断强力拉开,抻起来,使肌肉撕裂,关节脱臼,有的手和脚的指甲都被拉掉了,苦不堪言。同时把被害人的四肢抻起,身体悬空,然后用小皮锤在身体的各关节处敲打,直到脱节发黑为止。吉林法轮功学员谭秋成、刘成军、刁树君、孙迁、张信齐等在吉林监狱遭到过这类摧残。

这种“抻刑”在有的地方被叫做上“死人床”,但那都是把人抻起或固定住就不管了,而像吉林监狱这种“抻刑”却是不多见,抻起后再用皮锤敲打卸关节,恶徒们怎么能想的出来?

还有很多时候,法轮功学员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被迫害得关节脱臼的,因为中共的恶徒们出手都是相当狠毒的。一位河北法轮功学员曾这样记述自己遭遇的迫害:

“送到洗脑班,恶警们用脚把我踹下车,洗脑班里围上来十几个人,拿着各种凶器,对我乱打。他们一边打,一边骂我流氓。他们拿出所谓的“转化服”让我穿上,我不配合。他们就又开始乱棍打,用脚踹,铁棍打,直到把我打昏过去,他们还说装的。把铁棍烧红了烫,用电棍电,然后把我铐在床头上。我多次昏过去,当我醒过来的时候,我的腰疼痛难忍,我就不停地大声喊,医生一查,说:‘胯骨脱臼,肋骨折了两根,肌肉严重损伤,便血。’”

卸下巴这种酷刑在黑龙江哈尔滨女子监狱又被称为“摘挂钩”,法轮功学员张淑琴在二零零三年九月曾受过此酷刑。这种酷刑在河北冀东监狱也被武警对呼“法轮大法好”的学员实施过。

更多的时候,这种酷刑是被恶警们在实施野蛮灌食时使用。湖北省法轮功学员路有根,二零零九年九月中旬曾被绑架到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他亲眼看见三个恶警强行给一个法轮功学员灌食时是怎么卸下巴的:一个恶警抓紧法轮功学员的头发头皮,往上拉扯使其脖颈硬直略往后仰;一个恶警捉住那名学员的双肩固定其身子不让他动;另一恶警则用其左手贴紧那名学员的后颈项,将其右手掌心向上,猛力向上击打法轮功学员的下巴。只听得“卡嚓”一响,被折磨的法轮功学员的下巴就被卸下了。整个下脸颊、嘴巴都耷拉下来。恶警再强行灌食时,那位学员一点反应都没有,就像死去了一样。

辽宁省本溪市法轮功学员信淑华在沈阳马三家劳教所遭受迫害期间。因她不放弃信仰,并绝食反迫害,恶警曾多次用电棍电她,最后电棍都不起作用了,就给她上“大挂”,上“死人床”抻她,把她关在黑屋内,站,站不起来;蹲,蹲不下去。恶警还用铁撑子把她的嘴撑开灌毒药,把她的下巴撑脱臼四次;给她打毒针,让她坐老虎凳;冬天把她衣服扒光,送水房里冻二十多天;还让她光着脚在雪地里站着,一站就是多少小时;还用脚踢她阴部……

关于卸骨这方面的酷刑还有许多,在对法轮功学员的酷刑迫害中,像手腕、踝骨、指关节、锁骨等脱臼的情况也是屡见不鲜。我们只是举了这方面比较惨重的一些酷刑实例。下面这两例也相当残忍。

二零零三年四、五月份,山东昌乐县文艺创作室的编辑李锦中,在山东潍坊昌乐劳教所遭受迫害时,恶人刘志刚把李锦中的颈椎打得脱臼后,头抬不起,更不能立起,用手扶起头后,头还会往后折。即使这样,恶人把李锦中的下颌用放在桌子上的两卷卫生纸撑住,还强行给他洗脑。

原山东省金华元种业有限公司会计陈振波,被绑架到山东第二女子劳教所。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六日下午,警察夏丽、宋敏、刘桂珍等四人,把她两只手分别铐在窗两边的铁棱子上,人体成大字型固定住,没有一点活动余地。被恶警指使的劳教犯人赵彦和刘文蓉用被套套在她头上,拚命往前拉。大概有五分钟的时间,从此造成她颈椎、脊椎、胸椎、腰椎严重扭曲。

虽然这样,她仍然遭受了数次残酷殴打。最后她被迫害得头抬不起来,身子弯着,走路时两脚不受大脑支配,向两边甩。

后来到医院检查,结果是:颈椎成S型,强迫性错位,第三、四、五、六节孔变小。

陈振波自二零一零年七月二日回到家后,身体依然没有恢复过来。后背、右肩如压重物;左边身体麻木疼痛;颈椎、脊椎、胸椎、腰椎扭曲;脊梁中间的竖沟消失;头疼头晕,大脑失忆……

能将身体骨骼折磨致错位或脱臼的酷刑多么残酷!暴徒们在实施酷刑时,很多是故意而为之的,明知会造成严重的后果,也仍然继续施暴。这是作为一种残忍的酷刑被中共恶徒广泛使用的,就是以肉体上的这种残忍折磨,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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