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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腐败观察:枣庄市纪委通报6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2015年06月04日 综合新闻 ⁄ 共 686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王栋转自枣庄市纪委

近期,枣庄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现将查处的6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滕州市张汪镇十字河村党支部原书记赵成龙骗取补贴款问题。滕州市纪委给予赵成龙开除党籍处分。 

  2、薛城区沙沟镇南常西村党支部原委员、南常管区原书记褚福东侵占补偿款问题。沙沟镇党委给予褚福东开除党籍处分。 

  3、山亭区水泉镇田坑村党支部原委员、村委会原委员王延柱贪污、职务侵占和污染环境等问题。山亭区纪委给予王延柱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市中区税郭镇畜牧站原副站长(主持工作)刘慎国非法占有和挪用公款问题。税郭镇党委给予刘慎国开除党籍处分。 

  5、峄城区阴平镇石泉东村党支部原书记刘庆民骗取国家种粮直补款、抗旱补贴款问题。峄城区纪委给予刘庆民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6、台儿庄区泥沟镇新河庄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孙叶海受贿问题。泥沟镇党委给予孙叶海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枣庄市纪委要求,各级党委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从严监督执纪,聚焦重点问题,突出重点人员,紧盯重点区域和部位,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始终牢记宗旨,自觉严守法纪,改进作风,廉洁履职,更好地为群众服务。(枣庄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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