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栋转自泰安市纪委
近日,泰安市纪委、监察局通报近期查处的4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岱岳区良庄镇虚报大棚贪污公款案。2010年11月至2011年2月,时任良庄镇凤凰管区主任康伟,时任良庄镇保安庄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谭尚坤,时任良庄镇保安庄村党支部副书记、村会计谭尚清,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公款。岱岳区纪委分别给予康伟、谭尚坤、谭尚清开除党籍处分,岱岳区政府给予康伟行政开除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上述三人刑事责任。
2、新泰市放城镇下峪村党支部委员兼文书刘玉峰侵占低保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金案。2011年1月至2014年1月,刘玉峰多次提取低保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由其个人使用。新泰市纪委给予刘玉峰开除党籍处分,并追回其使用款项。
3、宁阳县民政局干部张士龙贪污孤儿救助资金案。2011年7月至2014年5月,张士龙利用担任民政局福利办主任的职务之便,多次侵吞、骗取国家面向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的基本生活费。宁阳县纪委、监察局给予张士龙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东平县银山镇牛庄村原党支部书记牛家俊侵占集体财产案。2002年8月至2009年1月,牛家俊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村集体资金,克扣挪用移民补贴。东平县银山镇党委给予牛家俊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通报指出,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侵蚀干群关系,动摇党的执政之基。各级党委要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重视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各级纪委要将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今年的重点任务,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从严监督执纪,加大查处问责力度,坚决遏制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蔓延势头。(泰安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