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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腐败观察:上海率先出台实施规范领导配偶及子女经商细则

2015年05月05日 综合新闻 ⁄ 共 1515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杨峻、张华转自人民网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 上海市委今天召开干部大会,公布并部署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规定》。这是全国首地先出台实施规范领导配偶及子女经商细则,并确定重要干部重点管的原则。那么规则能否有效得到落实?难度究竟会有多大?

规定明确,省部级领导配偶不得经商办企业,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本市经商办企业;市委市政府委办局正职、区县党政正职、市管企业正职等重点岗位领导干部,公权力比较集中的市公检法系统领导班子成员,其配偶不得经商办企业,其子女及配偶不得在其管辖地区或者业务范围经商办企业,不得在本市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营活动。规定体现了重要干部重点管理,官越大、岗位越重要,管理就越严格。

上海市委副书记应勇: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极易导致权力寻租、钱权交易、滋生腐败。上海市委制定实施这个规定,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抓准官商一体等突出问题,抓住制度规范建设,把中央从严管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从严治吏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一个重点考虑就是重点干部重点管理,领导干部级别越高,岗位越重要、权力越大越要体现管理从严,抓住了领导干部的关键少数就抓住了从严管干部从严治吏的牛鼻子。

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王锡锌认为,如果“力道”到位,从目前的条件来看,此细则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和可操作。

王锡锌:领导干部的配偶、家属、子女如果以他们的名义经商办企业的话,相关信息实际上收集获取、核实基本上在技术上已经不存在问题。

今年二月底,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通过上海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的意见。两会期间,习近平参加上海代表团讨论时明确要求上海先行先试,在落实从严管理干部方面走在前列。

今天起,上海将组织领导干部专项申报,在申报基础上逐个进行核实甄别,再区分不同况,依规进行调整处理。《规定》明确,存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的领导干部,要向组织作专项报告,并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明示。上海市有关部门对填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的领导干部进行专项核实,对未填报的领导干部按每年20%的比例进行抽查,重点核查是否存在漏报、瞒报情况。不过,王锡锌表示:细则要做到有效兑现,在防止利用他人名义经商,以及责任落实等细节问题上还要多些关注。

王锡锌:如何防止用他人的名义来经商办企业。我们在执行中要考虑这种可能性。再一个就是责任的问题。如果他们用别人的名义,自己在幕后,这实际上是一种欺骗。或者绕开现有一些规定,我们应该如何建立有效的查处和责任追究的机制,这个是将来落实的关键所在。因为这个规定一旦出台之后,和规定对着干的,违反明规则、显规则的毫无疑问会变少,但是如果有利益,有利益交换的空间,我们也可以预计变着名义或者是利用他人名义来注册公司经商办企业的情形还是会存在的。所以关键是在技术上,在如何追究上,在有效的实施措施上来控制和查处。这是规定落实的关键。

在谈到国外对于官员子女配偶亲属经商等内容的规范问题时,王锡锌的回答是:

王锡锌:在国外一种通行的做法是你可以去办,这也是涉及个人自由的问题。当然这不是顶级的官员。如果是政府系统中高级官员,对官员子女、配偶进入某些领域经商、办企业也是有所限制。通常对级别不是很高的公职人员的配偶、子女、官员经商没有一刀切的法律限制,他们的控制手段主要是公职人员个人的报告制度来防止这种利益冲突,比如这种个人情况报告就是自己的配偶子女是不是在某个行业里,在从事经营活动,如果从事经营活动的话,涉及到这个行业里管理和决策等,公职人员就要回避,所以国外并非一刀切的禁止,而是由完备的信息报告制度和媒体的高强度监督来防止利益利益输送和利益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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