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栋转自滨州市纪委
1、滨州市高级技工学校校长赵立军未经审批违规购买并乘坐超标准车辆。滨州市监察局给予赵立军记过处分。
2、滨州市博兴县环保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冯荣令,在担任博兴县司法局、环保局主要领导期间,违规设立“小金库”,违规用公款购买礼品、公款吃喝等。滨州市纪委、滨州市监察局给予冯荣令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3、滨州市沾化区第一实验小学副校长李荣安违规公款吃喝。沾化区纪委给予李荣安党内警告处分。
4、滨州市阳信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监督科科长王希华驾驶卫生监督所车辆违规执法,并私自驾驶公车回家。阳信县纪委给予王希华党内警告处分。(滨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