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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主党计生观察:北京拒“超生”儿落户 计生户籍难脱钩

2015年01月28日 综合新闻 ⁄ 共 2580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以下内容由中国民主党计生观察员高聪2015年1月28日转自“人口与未来“论坛

 

北京拒“超生”儿落户 计生户籍难脱钩
2015年01月23日 09:32 来源于 财新网
【财新网】(实习记者 邵希)刘明是北京平谷区人,离异12年里独自抚养两个孩子长大成人。刘明2010年与山东籍的现任妻子结婚,妻子属于初婚未育。婚后两人育有一子,转眼五年过去,刘明无数次奔走平谷区公安局为孩子上户,得到的答案都是“三胎,计生先找手续去”。  2015年1月20日,刘明向北京市公安局提起行政复议,请求责令当地公安机关依法给儿子登记户口。

同样被困扰的还有深圳父亲杨学武(化名),为了给二女儿上户,他多次奔走当地公安部门、计生部门,徒劳而返。杨2014年12月3日起诉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该案将于2015年1月28日开庭。

常年关注计生、户籍问题的浙江律师吴有水告诉财新记者,计生与户籍脱钩是大趋势,在全国范围内,北京和广东的问题最严重。

北京父亲的困惑

是不是超生?能不能缴纳社会抚养费?能不能上户?这些问题时刻困扰着刘明。孩子转眼快四岁了,看着这个“黑户”娃娃,刘明忧心忡忡。在刘明看来,“超生”,好像意味着孩子不应该来到这个世界上。

但刘明认为,即便自己已育有两个孩子,但为什么北京的政策要让初婚首育的妻子承担“超生”的责任呢,那对她很不公平。

财新记者致电北京市计生委,工作人员表示,《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十七条第六款规定“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根据政策,属于超生。但是吴有水律师指出,法律赋予公民生育权,如果认定刘明夫妻生育违法,相当于剥夺了女方的生育权,所以这种情况应当不能视为超生。

刘明打算退一步,把社会抚养费缴了,但平谷区的一句“随母落户”让常年生活、工作于北京的两口子更是倍感无奈。

一次次在平谷区公安局、计生部门无功而返后,2013年7月刘明致信北京市长信箱,以期得到权威答复,然而22日收到的答复却让刘明意识到让孩子落户北京的所有可能都被堵死了。

市长信箱回复道:“根据《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社会抚养费由女方户籍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征收。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征收。《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育龄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外省市户口,违反规定生育的,夫妻本人及其子女的户口不予批准进京。”

律师吴有水认为,北京市的答复不符合法律要求,地方法规不能推翻国务院法规。国务院出台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了三种征收办法,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生育行为地,而北京要求由女方户籍所在地征收违反了法律规定。

更重要的是,北京将计生与户籍挂钩的做法,违反了《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即登记户口即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义务,也是法律赋予的基本权利。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公民的享有户籍登记基本权益。

 广东脱钩难

国家对于计生与户籍脱钩的强调,既能追溯到数十年前的法律法规,也能在最新的规定要求。

早在1988年,公安部、原国家计生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出生登记工作的通知》就要求,“任何地方都不得自立限制超计划生育的婴儿落户的法规,对未办理独生子女证、没施行节育手术、超计划生育婴儿的人,以及早婚、非婚生育婴儿的人,应当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进行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但对婴儿都应当给予落户”。

而在2014年7月1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坚决禁止一些地方把落户、入学等群众基本的权益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挂钩。

但多年来,在计生与户籍挂钩这个问题上,地方政策总是与国家层面的规定相违背。除了北京,广东的问题更为突出。

深圳父亲杨学武即将在1月28日,与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对簿公堂。杨学武的二女儿年满十岁,由于没有户口,至今没有学籍,无法享受义务教育,无法办理医疗保险,无法享受任何与户籍相关的福利。杨学武说,看着女儿对一河之隔的香港迪斯尼乐园向往模样,为人父母的痛楚难以言说。

深圳市地方部门拒绝为杨学武女儿上户的政策依据是2013年1月1日施行的《深圳市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明文规定“申请人未能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的,相关部门不予办理户口登记事项”。

但其实在广东省层面,早在2003年2月9日广东省公安厅、原省计生委联合下发《关于切实解决出生小孩入户问题的意见》,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在办理新生婴儿户口登记手续时,要进一步简化手续,凭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及其父母的结婚证、户口簿即可予以办理。任何地方和部门都不得擅自订立限制新生婴儿落户的规定”。

除了深圳,财新网此前还报道了佛山黑户妈妈起诉佛山公安局禅城分局的事件,同样是地方政策违法上级文件。

  脱钩乃大势所趋

律师吴有水表示,目前来看,北京和广东的问题突出。其中,北京作为首都,政策的落后可能与超大城市规划、控制人口的要求有关。但是计生与户籍的脱钩是未来必然的趋势。

对此,吴有水分析道,当前中国的人口问题不是人多,而是人口老龄化,很多经济问题和人口密切相关,现在中国的人口红利已经消失了,因此需要更多新生儿出生。

目前,山东、江西等地已陆续出台文件要求脱钩。

2月15日,山东省公安厅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生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特别是对未婚生育、计划外生育、超计划生育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绝不允许随意设立任何前置程序和附加条件,绝不允许推诿扯皮、久拖不决甚至拒绝受理,绝不允许造成‘黑人、黑户’。”

7月3日,江西省公安厅和卫计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不得自立限制新生儿落户规定,坚决反对出生登记与计划生育工作绑定。特别是对未婚生育、超计划生育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人口申报户口登记,严谨设立任何前置程序和附加条件,不得将户籍登记与社会抚养费征收、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相挂钩。”

据吴有水介绍,江西迅速推动计生和户籍脱钩,与2014年江西修水县被媒体曝光的计生委、公安利益链条有关。据新京报报道,该县一年征收社会抚养费超过2000万元,这些费用在上缴之后,约80%被返还乡镇,而地方乡镇向公安拨付“带有赞助性质”的经费已经持续多年。

而根据财新记者2014年6月的不完全统计,全国至少有20个省(市、自治区)有明确的规定或案例,上户口必须出示计划生育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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