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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腐敗有N種,比如“高考移民”、“加分腐敗”、“招生腐敗”等,“轉學腐敗”是教育腐敗的“新品種”,但從“內部人士”了解的情況來看,“轉學腐敗”已存在很久,只是剛剛被曝光罷了。
從“轉學腐敗”背後的家庭背景來看,要麼是教育系統的子弟,要麼是和教育系統攀上關係的單位子弟。顯然,這要麼是典型的“近水樓台先得月”,要麼是權力“通吃”型。前者是“我的地盤我作主”,為“自家人”開綠燈,滿足教育子弟“靠山吃山”的便利條件;後者是依靠權力和關係開路,把轉學當成有“能力”、有“本事”的“身份證”。但教育公平、教育廉恥的節操卻碎了一地。
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的基礎,“轉學腐敗”再一次擊潰了教育公平底線,掌握教育權力的人把轉學權“私有化”,成了“小圈子”的福利,再一次戳痛了教育公平的敏感神經。
“轉學腐敗”是教育不公平毒瘤,要徹底清除,但不能止於撤銷轉學決定,也不能止於個案的問責,而是要堵住“轉學腐敗”的制度漏洞。
轉學的門檻如何設置才科學,“逆向轉學”(由排名靠後的大學轉入排名靠前的大學)如何轉,要認真研究,要有公平、合理的制度依據,嚴格按制度辦事,防止跑關係,搞腐敗,擊潰教育公平底線。
轉學政策要公開,不能揣在口袋,只有少數人知道,只為少數人服務。同時,哪些人轉學、從哪裡轉到哪裡,轉學信息要公開,以透明轉學信息滿足公眾的知情權、監督權,主動接受公眾監督、消除公眾的疑慮和焦慮,提升轉學的公信力,增強公眾的公平感。
“轉學腐敗”發生在大學,源頭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除了直接參與其中和負有直接責任的教育官員要被問責以外,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其他官員是否要為“轉學腐敗”感到汗顔,並為此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