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计划生育政策演变
中共在中国建立暴政已经六十多年,暴行罪行罄竹难书!计划生育是典型暴政措施之一。中共声称,计划生育属于基本国策。现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控制中国人口数量为目的,提倡晚婚晚育,限制生育。中国大陆计划生育以独生子女政策为基础,农村夫妻只有一个女孩、夫妻双方至少一方为独生子女。本报告对这个政策的演变做一个简略勾划
- 1955年3月,中共中央在批示中表示“赞成适当地节制生育”。
- 196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指示》,提出“在城市和人口稠密的农村提倡节制生育”。
- 1973年12月,第一次全国计划生育工作汇报会确定了“晚、稀、少”方针,要求晚婚、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孩子、间隔四年左右,计划生育工作全面推行。
- 1978年10月,中共中央批转国务院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会议报告,“提倡一对夫妇生育子女数最好一个最多两个,生育间隔三年以上。”
- 1979年1月,陈慕华要求在全国性法律颁布之前,各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先行制订地方的计划生育试行条例。此后,各地都出台了计划生育暂行规定,对违规生育者给予经济和行政的严厉处罚。很快,计划生育政策又变为要求一对夫妇只生一胎。
- 1979年下半年起,多地又按照一胎化的要求修改计划生育规定。一胎化在全国城乡全面实行。
- 1983年5月,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钱信忠提出“一胎上环,二胎绝育”,
- 1983年创下上环、绝育、人工流产手术数量的多项记录。
中国民主党中国计划生育观察员 郑娜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