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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腐败观察:莘县民政局局长张朝彦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14年12月24日 综合新闻 ⁄ 共 233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王栋转自聊城市纪委

日前,聊城市纪委对莘县民政局局长张朝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张朝彦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款,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经莘县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张朝彦开除党籍处分;经莘县监察局审议并报县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此前,莘县政协已按照规定程序,撤销张朝彦县政协常务委员职务和委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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