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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主党网络自由观察:辽宁著名异议人士、东北工运领袖宁先华被移送沈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4年11月25日 综合新闻 ⁄ 共 688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中国民主党党员徐田 转自博讯网

宁先华,1961年2 月18 日生于辽宁省沈阳市,汉族山东省蓬莱县人,大专文化。1989年六四期间,在沈阳组织沈阳市民声援团任总指挥、沈阳爱国市民自治联合会(工自联)主席,组织和领导沈阳的游行示威和抗议活动。同年5月27日,带队赴京声援并参与筹建北京工人自治联合会。同年6 月3日下午,外高联副总指挥哈斯(蒙古族)派人护送赴南方。同年7 月6日在沈阳以非法组织头目的罪名被捕,关押在沈阳市公安局六处(与郭承明同号房)。同年10月13日,释放后一直从事国内的民运筹划工作。1999年5月30日,因组织策划全省悼念六四死难烈士十周年在沈阳市政府广场举行的烛光晚会,被当局抓捕,关押在沈阳公安局第四看守所,同17名因刑事犯罪被判刑或教养的聋哑人关押在一个牢房,受尽当局残害,同年6月16日释放。 2003年11月29日,他与孔佑平因在网络上发表支持组建中国民主党及组建工会的文章被捕,2004年7月5日被沈阳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同年9月16日,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将他与孔佑平判刑12年和15年。2010年12月15日,获释出狱。
2014年5月18日,宁先华与姜力钧、孙海洋等五人,因被沈阳市公安局认为在“博讯网”上发表了《抚顺洪灾遇难人数超过530人,辽宁官方极力隐瞒》等多篇文章而被刑事拘留,羁押于沈阳市看守所。羁押期间,公安人员对宁先华进行了毒打,对其实施了严重的刑讯逼供。因检察院不予批捕,宁先华于2014年6月23日取保。2014年8月12日,宁先华被沈阳市公安局以寻衅滋事罪移送沈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目前,沈阳市检察院决定对该案延长审查起诉期限至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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