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华平转自对华援助新闻网
“和平占中”运动中的基督精神
对华援助协会特约评论员 郭宝胜
从“爱与和平占领中环”到“雨伞革命”,不仅主要领袖人物是基督徒,而且整个运动的理念和方法,也与基督教价值观相符合。这场运动提倡的公民抗命、良心自由、不服从恶法、实现符合国际惯例的普选等等理念,和这场运动采取的爱、和平、非暴力的方法,的确给世界尤其是中国大陆人巨大的震撼,也给市民和学生的抗争行动带来了一定成功。这次运动的确让人看到了非暴力抗争的希望和有效性,起码在目前为止阻止了政权的暴力镇压。也许在中国大陆,谈非暴力抗争显得迂腐,人们喜欢杨佳和革命家孙文,但是在香港的占中运动中,非暴力的力量表现了出来。而这一方法与耶稣基督的教导很有关联性,所以极有必要从基督教的视野来审视雨伞革命的理念与方法,以给世人更多的启迪。
除了占中三子中的戴耀廷教授、朱耀明牧师是基督徒外,学民思潮的年轻领袖、有外媒说应该给予诺贝尔和平奖的黄之锋,也是出生于基督徒世家的虔诚基督徒。他在台湾《天下》杂志撰文《基督徒精神,带我走向街头》,其中写到:“谁叫我参与社会运动的触发点是信仰,没有信仰,我绝不会参与社会运动;没有信仰,我根本不会意识到我们应该寻回个人根本的价值,肯定每个人也是平等,也是上帝所爱,也应该受平等待遇”。
主要领袖是基督徒,也只是在表面上说明了这场运动有基督教的色彩,而最重要的是,这场运动提出的公民抗命、公民之不服从等等理念和非暴力抗争方法,的确与圣经有很大的渊源。
当占中运动发生之际,港府和一些社会人士指责占中违反法律,既违反游行、示威的有关法律,也违反全国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关于普选法律规定。对此,占中人士认为:我们的确在违法,但我们服从的是高于现实法律之上的符合社会公义的法律。可见,公民抗命的前提条件是有一个高于现实法律之上的法律,要求我们去服从它,正是由于服从它,所以就不能服从与更高的法律相违背的现实法律。政治学者一般把这个更高的法律称为“自然法”或“良心自由”“社会公义”,但在基督徒眼里,这个更高的法律就是上帝的律法。
作为基督徒,这个上帝的律法就是上帝公义、圣洁、正义的属性在各方面的体现。这些属性在人的内心原是显明着。如罗马书1:19:“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神已给他们显明”。我们遵从内心良心的自由就是在服从上帝律法。我们一方面要服从上帝的律法,另一方面,当现实的法律与上帝的律法相违背时,就只能单单服从上帝的律法,而不服从现实的律法。这就构成了基督徒公民抗命的神学基础。这也正如伟大的神学家奥古斯丁的名言∶“不正义的法律根本就不是法律”。
与黑暗势力进行抗争、追求上帝承诺的公义和平等等价值的马丁 路德 金牧师,就一直认为对现实不义法律的不服从,实际上就是对上帝律法的顺从,这种不服从是基督徒和公民们的本分。他说:“‘长久地搁置正义,就是对正义的否定’┅┅我们必须忏悔──不仅为这个时代的恶,而且为‘善’在这个时代惊人的沉默。人类进步绝不是滚动在必然性的车轮上,是需要人类不倦的努力,与上帝同工。” “痛苦的经验告诉我们,压迫者绝对不会主动地给予自由,自由必须靠被压迫者自己去争取┅┅‘等待’一词,我听了很多年。每一个黑人听到这词的时候,都有一种揪心的感觉,因为这词意味着‘永不’┅┅”
马丁 路德 金牧师认为由于不服从现实法律、违法而导致的冲突,也是应该的。他说:“我真诚地反对暴力冲突,但建设性的、非暴力的冲突,对于发展是必须的┅┅制造出某种社会紧张的非暴力冲突,对于帮助人走出偏见和种族主义的黑暗深渊,从而抵达相互理解与兄弟友好的崇高境界,是必要的。”
正如支持占中的香港神学院教务主任赵崇明博士在6月19日“公民抗命?──教会与政治的反思”讲座中所言:公民抗命正是透过反恶法来彰显公义。圣经有公民抗命的「史例」,如摩西带领以色列民族逃离埃及、但以理无视巴比伦恶法而被扔进狮子坑、初期教会信徒拒拜罗马君王而殉道等。
除了公民抗命的理念外,占中运动非暴力的抗争方法,与耶稣基督的教导非常吻合,也产生了巨大的运动效应。在《和平占中信念书》中写到:
马丁路德金对非暴力公民抗命作过深入的思考。他认为:真正的和平主义不是不抵抗罪恶,而是以非暴力手段正面迎战罪恶;不要摧毁或羞辱你的对手,要赢取他们的理解和尊重。运动最终是要带来一个宽容和关爱的社会;要攻击罪恶而非个人;愿意受苦而不报复,以爱战胜恨;不单要避免肢体冲突,更要避免内心的怨恨。马丁路德金带领的公民抗命,引发全国对种族问题的辩论,最后最高法院裁决南部种族隔离政策违宪,成为了黑人平权运动和公民抗命的里程碑。
让爱与和平佔领中环的理念:因此,当和我们经过商讨、公民授权、对话谈判后仍没法为香港争取到真普选,而要走进中环的马路进行公民抗命时,亦必须表现得安静庄严、不与任何人有肢体冲突;参与者要主动投桉、在法庭上不作抗辩,接受法律制裁。行动的重点不是要瘫痪中环,重点是透过自我牺性,唤醒各方对现时不公义的政治制度进行反抗,和表达对这城市的前路深切的关注。
《和平占中信念书》所要表达的正是耶稣基督在马太福音5:44: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罗马书12:17:不要以恶报恶;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罗马书12:20-21:所以,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吃,若渴了,就给他喝;因为你这样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你不可为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
我们看到在这次于9月28日正式开始的占中运动中,学生和市民们非常理性、节制,完全是非暴力,就是遇到警察、黑社会和暴徒的暴力袭击,也做到了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以自己的付出、受苦和牺牲,来唤醒更多的人参与。我们看到很多的图片和报道:学生向防暴警察献太阳花;在警察的催泪瓦斯中,学生们高举双手,表达非暴力不合作的决心;香港金钟,当救护车经过,市民自动让道,秩序井然,场面感人;示威学生,给警察撑伞遮雨;10月3日几十名戴口罩反占中人士到场挑衅,包围集会人士,但集会人士没有进行暴力反击,虽然不少人被打得头破血流,但他们不暴力报复,而是请求警察来维持秩序。占中学生和市民们的这种不“以恶报恶“,而“以善胜恶”的源自耶稣基督的准则和实践,为他们赢得了世界性的赞扬和支持。
正是抗议学生和市民们理性、克制的非暴力行为,使抗议民众获得极大的道德资源和道义制高点,当警方丧失理智使用87颗催泪弹对付学生、当黑帮流氓用暴力手段对付学生和市民时,几乎所有的同情心都跑到了学生和抗议市民一边,声援学生的声音因为他们的无辜受害而越来越强。本来占中派估计只有5千人参加,但是后来由于催泪弹事件人数激增到10多万人,除了中环,很多繁华地段均被抗议者占领,占中演变成占领香港。而本来想通过暴力镇压速战速决的政府,却发现对手无寸铁的抗议者的暴力镇压,只会激发更多数的人参与抗议。因此,暴力镇压的全盘计划一再落空,政府不得不与抗议学生展开谈判。
正如曾主编《非暴力社会运动》的政治学教授斯蒂芬•叔内斯在其文章《非暴力行动的力量》指出的:非暴力运动的道义力量对影响公众、政治精英和军队等关键性群体的看法至关重要,而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会不加质疑地支援以武力镇压暴力反叛。许多专制政权对反对派诉诸暴力感到高兴,甚至使用密探煽动暴力,因为这样可以为其镇压行动提供藉口。相反,对非暴力异议人士进行暴力压制往往促成非暴力斗争局面改观。政府对和平示威群众的袭击可能促使偶发性抗议活动转变为大规模反抗运动。对和平运动进行暴力镇压往往会改变普通百姓和精英人士对现政权之合法性的看法,这正是当权者对非暴力运动较少进行镇压的原因。
1963年9月,在美国民权运动的高潮时期,阿拉巴马州伯明翰市的一家教堂在做主日早祷的时候被轰炸,四名年轻的美籍非洲女孩在事件中丧生。悲惨事件发生后,社区在努力克服悲痛和愤怒的同时陷入了骚乱。许多人提出“报仇”和“复仇”。然而,马丁•路德•金的讲话给人们提供了另一条解决问题之路:“我们不需要使用仇恨,我们不需要使用暴力,还有另外的办法……这个办法是如此源远流长,承继这从古代拿撒勒人耶稣的洞察力到现代印度圣雄甘地的技巧……它有时会带来痛苦,它有时会让你的房子遭受轰炸,它有时会给你留下伤疤……但是带着有伤痕的身体好过带着有伤痕的心灵度过一生。真的还有另外的方法。”
这种源自圣经的非暴力抗争方法,也许在中国内地很难发挥效用,但在目前的香港,它是唯一有效的斗争模式。这一模式已经成功阻止了香港政府的暴力镇压计划,已经成功赢得了全世界民众对香港占中人士的同情和支持。它会随着占中运动的不断扩大而发挥巨大的效能。
最后,谨以马丁路德金牧师的一段话作为结尾:“我们的目标,绝不是要去击败或羞辱白人,相反,我们要去赢取他们的友谊和谅解。冤冤相报的暴力不能解决问题,我们要以和平对待暴力。记得主耶稣说过∶‘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无论白人怎样对待我们,我们要爱他们,如同兄弟。耶稣不是说过,‘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吗?我们要以恩报怨,以爱报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