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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腐败观察:枣庄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4年10月22日 综合新闻 ⁄ 共 716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王栋转自枣庄市纪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意见,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发挥警示作用,枣庄市纪委再次通报一批典型问题,分别是: 

  1、冠世榴园风景区管委会主任兼峄城区榴园镇党委书记林西海违反廉洁自律规定,为其子“占编不在岗”协调关系,对其子“吃空饷”不予纠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对其子违规领取的工资予以收缴;原峄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前任局长王学泉、马广亮被诫勉谈话。 

  2、台儿庄区原区长助理鲁再富违规在企业兼职并领取报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对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滕州市西岗镇党政办驾驶员柴加银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 

  4、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王英波因私饮酒后驾驶公车并发生交通事故,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已由司法机关追究其责任。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胡夫海和分管车辆的副主任韩群被批评教育,并作出书面检查。 

  5、市中区永安乡薄板村党支部书记刘涛参与赌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全区通报。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继续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意见的落实,深入整治“四风”问题,推动干部作风持续好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加大对“四风”问题查处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变异反弹。要继续加大明查暗访力度,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快查严处“四风”问题,持续通报曝光,保持高压态势,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枣庄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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