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睿转自自由亚洲电台
一年一度的“六四”纪念日再次被中共政权的“维稳”机构“平安”度过了。有记者採访笔者问及二十五周年的“六四”纪念日与往年有何明显的不同,笔者的回答是与江泽民当政时期的“六四”一周年、“六四”十周年纪念日,与胡锦涛当政时期的“六四”二十周年纪念日相比,如今的习近平政权面对的境内外“敌对势力”的非恐怖主义层面的软性威胁已经弱得不能再弱,而当局的镇压举措反而是比以往都强硬,先是抢在“六四”纪念日之前抓了一直留在国内的“六四”事件的重要标志人物之一高瑜,继而又对因参与“六四”二十五周年座谈会而被刑事拘留的知名律师浦志强宣布正式“批捕”。
从公开的网络信息中查看,今年五月三日在北京举办的那次仅有十几位北京公民到场的“2014年六四纪念研讨会”的第一个无法被中共当局定罪为“颠覆罪”的大前提就是会议虽然打出了“横幅会标”,而且在网上公开了与会者集体合照,但这一切都是发生在某一北京公民的个人家中。第二个无法被中共当局扣上“颠覆罪”帽子的重要前提是与会人士提出的口号只是“呼吁调查六四真相,合理解决遗留问题”,避免问罪体制本身。结果是当天与会的有浦志强、徐友渔、胡石根、郝建、刘荻五人以“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其他大都也受到了警方“传唤”和“礼送”出京暂避风头的待遇,但除浦志强之外的另四个被刑事拘留者在6月4日后已经分别办理“取保候审”后释放,其他人最迟也都在“六四”纪念日之后先后恢复自由,唯有浦志强一人被“维稳”当局“正式法办”。北京市公安局本月十三日在其在自命“平安北京”的微博账号声称:“经检察机关批准,北京市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对浦志强依法执行逮捕。对浦志强涉嫌的其他犯罪事实,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六四”纪念日过后,浦志强所在的北京华一所合伙人夏霖律师曾通过微博透露说,“浦被拘留后检方批捕期限届满之后,因家属未收到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律师向办案人员提交了《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要求变更对浦的强制措施。”
六月九日,北京市公安局即向浦志强案代理律师张思之和李瑾发出了《不予释放/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驳回了浦志强案代理律师提出的取保候审申请。通知书中写道:“你於2014年6月6日申请对已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浦志强(性别男,出生日期1965年1月17日)变更强制措施。经审查,我局认為对浦志强採取取保候审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5条之规定,决定不予变更强制措施。”
外界有报道说,由于中国官方此前对“寻衅滋事”做了扩大化的解释,网络发帖等行为也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因此目前还不知道浦志强此番被批准逮捕的“寻衅滋事”行为是否与此前刑事拘留所涉及的纪念“六四”会议有关。不过由于“六四”过于敏感,官方未必愿意在法庭上提及,而“六四”研讨会“‘寻衅滋事’五君子”中已经有四人被释放,因此,官方很可能会以浦志强的其他网络言论,而非此次会议将其起诉治罪。
北京及中国内地的一些维权人士称,起诉浦志强的决定与他参加了那次纪念天安门事件的聚会关系不大。人权活动人士胡佳表示,党内领导人是为了威慑那些利用司法体系促进普通公民权益、揭露政府滥用权力行为的改革派人士。
“他们希望传达的讯息是,如果像浦志强这么有名的人都被抓了,任何人都可能被抓。”胡佳先生在接受电话采访时说:“这是悬在每个人权律师头顶的一把剑。”
在中国大陆的新闻界、政法界恐怕是无人不知浦志强的大名,他长期以来投身公共维权领域,在重庆系列劳教等案件中起了不小作用,在微博为主场的民间网络舆论中,颇受尊重......这些自然都构成浦志强“寻衅滋事”罪名的重要原素,但当局对他浦志强的“是可忍,孰不可忍”的关键所在,应该还不是他长年以来为普通的社会弱势群体鼓与呼,而是借周永康案发声,“恶毒攻击”了中共政权的“维稳体制”。
外界早已经报道过,浦志强早在2011年12月曾公开抨击周永康及维稳模式。2013年2月6日,他再透过新浪、腾讯和搜狐三大博客实名举报周永康“祸国殃民、荼毒天下,实民贼也”。他强烈抨击周永康主导的那十年“维稳”不讲秩序、法律,“使公权力、司法的信用下降到了极点”、认为“维稳是中国不稳定的最大的一个祸患”;中国的社会矛盾没有一项真正得到解决。他强调,若中国想走出维稳的阴影,必须清算周过去十年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式”,并建立法治社会和宪政治国。他指“中国最应该树立的是司法权威,而不是党的权威。”
此后,他的博文一度受网友广泛转载,当时有境外媒体报道了中国民众江卓在微博发表的对浦志强观点的强烈支持:“周永康问题在海外已是天大公开话题,现在终于爆发。世纪改革大转变,就是要有历史的清算!”维权人士胡佳理在推特以个人受迫害证据声援。
这位胡佳在周永康正得势的二零零七年曾经公开发文《十七大之前中国政法系统大范围制造恐怖气氛》,内容中直指“周永康应被送上绞架”,结果周永康当时在政法界的爪牙们居然就在起诉书中以此“证”,将胡佳定“罪”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现如今,周永康首先已经不是在位的“党和国家领导人”,更何况已经深陷贪腐丑闻,他在中共政法界的党羽们自然不能因为浦志强曾经对周永康的“大不敬”而对他再使用惩治胡佳时使用过的罪名。但正所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即使你浦志强又不贪财又不恋色,仍然可以给你找到一个“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罪名。所以张思之老先生才无比担忧地认为,“浦志强案子绝不是个平常的案子,似不宜以平常应对之”,很可能被硬整个“数罪并罚”。 此番北京警方通报中,就留下了伏笔,“对浦志强涉嫌的其他犯罪事实,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侦查中。”而他已经被定下的两个罪名之一“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具体“犯罪”内容,居然是和另外一名律师、也是他的外甥女屈振红“涉嫌”协助记者查阅过周永康公子周滨名下公司的注册信息。
于是乎,浦志强表面上没有因为“恶毒攻击”了周永康同志而获“罪”,但还是因为“侵犯”了周永康儿子“周公民”的利益而成为“罪犯”。
有浦志强的朋友透露说:去年以来中国大陆部分媒体公开报道和揭露了周滨,作为这些媒体法律顾问或记者朋友的浦帮助调取了周家的许多工商资料。浦出事,被他帮助过的很多人噤若寒蝉。”北京警方办案人员传唤多位曾做过周永康家族资产调查报道的记者时,不仅仔细盘问消息源,甚至还呵斥被调查者:“周家的信息也是你们可以查的?”
从去年底开始,外界即有传闻说周永康的儿子周滨已经被逮捕,现如今中共政权已经通过正式批捕浦志强对外传达了一个再明确不过的信息,那就是周永康父子仍然还是“公民”,胆敢公开揭露他们的则是“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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