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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二等公民观察:如何培育农民工的市民意识

2014年05月12日 综合新闻 ⁄ 共 1399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张秀英转自中国网

近日读到一条新闻报道,“郑州培育农民工城市意识,让他们体面而有尊严”,在逐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子女教育等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工作满足他们的文化需求、精神需求、发展需求,把价值8万余元的电视机、棉被、药品、书籍等物品送到建筑民工手中。一位农民工告诉记者:“我从南阳来郑州打工已经三四年了,一直没有机会逛街,这次终于实现了。”在郑州做工三四年,头一次参观市区就遇到了记者的采访,这确实有点“巧”。据称,活动在培育农民工的“市民意识”方面迈出了一大步。

农民工不是郑州市民,却要在他们那里培育起市民意识,这还真是不容易。真正的郑州市民,即使政府没有大造舆论,说要满足他们的文化需求、精神需求和发展需求,他们大概也有那种市民意识(当然这不是严格的政治学家讲的那种市民意识)。这说明,市民意识培育的前提,是把农民工变为市民。如果他们不是市民,如果他们总是把乡村当做自己的家,总是在夏收秋忙和春节期间要回家看看,那么,他们心中的那么一点市民意识就不免要与其他意识发生冲突,甚至不免产生出抱怨来。

要让农民工树立起城市意识或市民意识,就是要尽可能创造条件让农民工在城市购买住房,获得城市户籍。前几年郑州市曾经把城门开得很大,后来又关严了一些,但像郑州这样的城市,这个大门重新开放也不会太久,只是需要有一些更合理的技术性安排。连农民工们也看到了希望。一位叫孙小朋的工人告诉记者:“相信要不了多久,我就可以实现自己的梦想,变成郑州市民。”他已经打探了郑州市的入户政策,满有信心把农村户口变成郑州市的城市户口。

真正帮助农民工实现城市梦想的是我国劳动市场的变化。郑州这样的城市在我国有几十座,这些城市如果没有外来移民补充,人口总规模便会下降,产业规模的扩张就会发生问题。又因为这些城市不像北京、上海这样的城市有特殊资源,对外来人口的吸引力不是太高,而生活成本相对又比较低,低端劳动力市场的农民工进入城市落户就有比较大的空间。当然,首先能落户是一部分收入比较高的技术工人。这些工人的工资可能使他们能够买得起普通住房,这就有了获得户籍的基本条件。这些农民工实现城市梦想并不是天方夜谭。

关键问题是农民工的工资要上去,而这个变化发生的关键又是劳动市场的供需关系发生变化。不要以为中国人口众多,这个变化就一定不能到来;也不要以为这个变化到来就一定意味着中国要付出惨痛的代价。农业部最近有一项调查表明,我国农民工跨省流动的数量在相对减少,而就近兼业的比例在相对增加,这是一个可喜的变化,这表明那些农民工输出大省的经济也在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在全国范围里在增加,而供应增长速度却在相对下降。2005年农民工的工资上升也证明了这个事实。照着这个趋势发展下去,我国总有一天会让“候鸟”式的跨省的农民工兼业现象彻底消失,农民工都在当地城市兼业,自己驾车或用公共交通工具解决每天上下班的交通问题。这个时候,农民工的尊严问题大概也不存在了。当然,这个过程不会一蹴而就。

劳动市场的变化从根本上当然取决于一些长期的变量,例如人口基数、出生率以及保障的社会化程度等,但政府决不是无可作为。杜绝乃至减少童工的使用,严格关于劳动时间及报酬的规定,严格对兼职的管理等等,都可以提高市场对劳动力的需求,带来工资水平的上升。我以为,这些基础性、政策性工作要比政府部门在农民工劳动场所“送温暖”重要得多。 (党国英 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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