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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腐败观察:聊城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4年03月10日 综合新闻 ⁄ 共 548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王栋转自聊城市纪委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狠刹“四风”,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聊城市纪委、市监察局日前再次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阳谷县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郭军在外出招商引资期间,公款游览。阳谷县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退回应由个人承担的游览费用。

  东阿县农业局副局长赵吉岭违规为其亲属谋取利益。东阿县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临清市安监局副局长商先勇违反规定,工作日午间饮酒。临清市纪委、监察局给予其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莘县大张家镇中心小学校长张典元为其父母操办十周年忌日,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莘县教育局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并责令其退还违纪礼金。

  茌平县实验中学违规为在职教职工购置服装。茌平县纪委责令该校将违纪资金上缴同级国库,并对该校校长、党支部书记石秀云进行诫勉谈话。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切实增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五项规定的自觉性、坚定性,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相关规定要求,不断改进作风。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加大执纪监督和问责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严格责任追究,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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