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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企业观察:中国为民营银行开绿灯 欧洲跃跃欲试

2014年01月08日 综合新闻 ⁄ 共 1168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杨锋转自德国之声

中国政府计划进一步放松对金融市场的管制。2014年可能会有五家新的民营银行获得营业许可。在起跑线上跃跃欲试的也包括几家欧洲银行,但目前还不清楚它们被获准进入市场的可能性有多大。

(德国之声)德新社本周二(1月7日)报道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于周一至周二晚间声明称,将于本年度内最多允许设立5家民营银行。相关声明还表示,新成立的银行必须在监管部门的严格管理下进入试运营阶段。

中国政府对金融业实施严格的管理。其中大型国有银行占绝对主导地位,境外金融机构只能在有限的范围内开展业务。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大三中全会提出了一系列大规模改革的计划。政府宣称,将开放金融市场,允许"中小型"民营银行进入市场。

"阿思达克财经网"周二援引一位银监会分局负责人报道称,从2013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首次提出"民营银行"概念,到国十条明确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再到银监会修订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后至三中全会《决定》明确"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监管机构"一直在积极探索降低金融业对民资的准入门栏。"

银监会在最新公布的消息中称,将限制2014年民营银行运行试点牌照的数量,首批试点3至5家,成熟一家批设一家。

  欧洲金融机构也跃跃欲试

这对于欧洲来说也是进入中国金融市场的一个契机。欧盟金融事务专员巴尼尔(Michel Barnier)本周二(1月7日)在北京表示:"欧洲的金融机构已经做好了准备。"在三中全会过后,他看到了许多积极的迹象。巴尼尔称,欧洲欢迎中国企业,他也希望中国今后能够对欧洲企业更加开放。

欧洲驻华企业多年来一直就中国的市场准入条件、竞争环境不公、缺乏透明度和司法保障等状况发出指责。欧盟和中国政府去年11月 在北京召开峰会 期间,已经启动了一项投资协议的谈判进程。巴尼尔表示,双方的谈判代表将于2014年1月为达成协议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最新消息中,并没有明确提及是否也允许外资机构在中国开展私人银行业务。其中只表示允许拓宽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渠道和方式。一方面引导民间资本参与现有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重组改制,另一方面试办由纯民资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但前提是必须完善制度设计,严格审查发起人资质条件,坚持审慎监管标准,订立风险处置安排。

中国监管部门也非常有必要这样做。 中国金融领域中存在着巨大的风险。 由于大型国有银行几乎不向中小型企业放贷,所以存生了一个庞大的 影子银行体系。 除此以外,中国政府审计机关上周再次对各级省、市和地区政府积累的巨额债务发出警告。

美国投资家索罗斯(George Soros)日前警告称:"当今世界最大的不确定因素不是欧元,而是中国未来的走向。"他认为,中国债务额度不断飙升问题的可控时间最多还只有几年。 _(网文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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