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锋转自博讯网
民营企业家身陷囹圄:他何罪之有?
本文的主人公如今在看守所里,媒体曾经进行广泛的报道,他可谓名败身裂。他叫林耀昌,被媒体称为“坟爷”。不知道你可听说?
可是,我仔细研究了证据材料后,却发现他不过是个牺牲品。专横的公权力下,谁又保证自己是安全的?
以证据讲话,总没错吧。让大家来评评这个理。
政府先邀请民营企业家投资,不断地明确用地手续符合法律,国土资源局却又拖延着不办理审批手续,整整3年多。
当事人先后投入了6300多万元,忽然启动刑事侦查程序追究,当事人被逮捕,接下来恐怕会没收投资建成的建筑物。
国土资源局是罪魁祸首吧?显然已经构成行政不作为。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却以没有利害关系为由裁定不予受理。
我们不禁要问,这是圈套吗?这是钩鱼执法吗?
政府招商引资
2006年7月1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了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殡葬管理工作“十一五”规划》,提出“2010年底前,全省各乡镇和有条件的村都应建立起公益性生态墓地”的目标。
2007年8月3日,广东省民政厅、建设厅、国土资源厅、林业厅、物价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和规划公益性生态墓地建设和管理意见》(粤民福【2007】34号)。
这是政绩呢。2008年4月18日,潭西镇人民政府第一时间向陆丰市人民政府和陆丰市民政局提出了设立汕尾市第一个镇级公益性墓园的申请。
2008年7月9日,陆丰市人民政府政府下发《关于我市各镇公益性生态公墓园建设有关问题的批复》(陆府函【2008】42号)。
2008年7月16日,陆丰市民政局作出《关于同意建设潭西镇公益性生态公墓的批复》(陆民【2008】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