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海明 转自 博讯新闻网
中共中央反腐败是否动真格的了,要看陈良宇"同志"的最终下场了。
今年3月,陈良宇就对中外记者放出这样一个信息:"我的职务都被换了好几次了。"其言外之意,就是他的政治地位不可动摇。现在好了,似乎在陈良宇"同志"看来本不该发生的终于发生了。
9月24日,时任中共上海市委书记的陈良宇,因涉及上海社保基金巨额挪用案,已被中共中央免去职务,并正接受审查。9月25日上午,上海召开干部大会,通报了中共中央的这一决定。据悉,陈良宇的市委书记一职将由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代理。一个月前的8月24日,陈良宇的秘书、原上海市委办公室厅副主任、刚刚担任上海宝山区区长一个月的秦裕,因涉及上海社保案等问题被解除职务,接受调查。
这一爆炸性消息传来,似乎更能让从来不对上海本市出现的领导问题发言的上海媒体在全国媒体面前自矮一截,笔者也无法从上海的媒体上找出什么更多的蛛丝马迹。
不错,前几天,陈良宇还公开露面,9月19日下午,陈良宇主持上海市委常委会听取中央督察组来沪督察情况;9月22日上海《新民晚报》头版报道,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21日在上海举行,陈良宇和韩正陪同罗干一同出席。不过还是有迹象可以证明他的地位是不稳的:9月23日、24日的该报就没有陈良宇的报道了。
一句话,陈良宇要下台了。
托尔斯泰言道,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而用这话比喻贪官,则是"清廉的官员都是相似的,而贪官各又各的贪法"。
中共中央是9月24日开会处理陈良宇,作为政治局委员,陈良宇应该在场接受处理。该会议审议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陈良宇同志有关问题初核情况的报告》,认为"对陈良宇同志严重违纪问题的查处,充分表明我们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不论是谁,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
且看上海官场腐败到什么程度了:上海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政府正厅级部门)下属的上海市企业年金发展中心,将委托给工商银行上海分行的约32亿资金发放贷款给张荣坤的福禧投资,而福禧投资在收购上海路桥公司股权时只支付了13.62亿元现金,这已经是违规使用社保基金了。其余18亿被张用于其他项目,民脂民膏被无情挥霍。
9月24日举行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主要内容便是陈良宇问题是,新华社的报道没有详细说明,但大致意思已经明确,陈良宇还是"同志":"根据目前调查的情况,陈良宇同志涉及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违规使用社保资金、为一些不法企业主谋取利益、袒护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等严重违纪问题,造成了恶劣的政治影响。中央决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陈良宇同志的问题立案检查,免去陈良宇同志上海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停止其担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
陈良宇被查是继时任北京市委书记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陈希同后的另一个高官,陈希同先是辞职未获得中央批准,后来中央开会免除他的职务,当时还是"同志"。不久,中央开除其党籍,"同志"称号没有了,因为腐败和失职,以及承担中央所指控的政治责任,他被移交司法机关,后被判16年有期徒刑。
新华社的报道还说,中央强调,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进一步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真正经受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和体制创新,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毫不动摇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而此前,上海社保基金案涉案:32亿"保命钱"被拆借查处。陈良宇秘书、中共上海市宝山区委副书记、区长秦裕被查处。8月15日,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通报了近期一系列事件:上海社保局局长祝均一和社保基金监管处处长陆祺伟涉嫌严重违反国家财经纪律、收受贿赂;上海电气高管王成明、韩国璋涉嫌严重违反党纪,上海市个别官员牵涉其中。这仅是冰山一角。想当年,上海一在建隧道透水,险些危机周围楼房被强行填毁,损失了多少亿的财政,可当时为市领导的陈良宇却丝毫没有受到追究,这也是腐败透顶啊。
有意思的是,9月20日上海《新民晚报》这样报道陈良宇的讲话:陈良宇主持市委常委会,陈良宇强调,要严格贯彻中央精神,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党中央对这次(区县)换届工作高度重视,专门下发了一系列文件。要按照中央要求,对违反"八个不准",在换届期间"跑官要官"的,不仅不能提拔重用,还要严肃批评并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要进行组织处理;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跑官要官"的人说情、打招呼的,要严肃批评,造成用人失误的,要追究责任;对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要坚决查处,已经提拔的要从领导岗位上撤下来,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换届前突击提拔干部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违反规定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一律无效;对受贿卖官的,要依纪依法严惩,对行贿买官的,一律先免去职务,再按规定处理。凡是本地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严重,以及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查处不力的,要追究党委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充分运用好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切实提高选人用人水平,把干部的本质、主流和发展潜力了解清楚,防止考察失真、"带病上岗"和"带病提拔"。
陈良宇的可笑就到此为止了,陈良宇也怪不得别人,只是他自害其命。不过陈良宇中纪委的《关于陈良宇同志有关问题初核情况的报告》只是"初核",下面还一定有最终的结论,因为中央已经表明决心:"对陈良宇同志严重违纪问题的查处,充分表明我们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不论是谁,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
让我们拭目以待吧——"反腐败斗争必是一场恶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