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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O非政府组织:(中国非政府组织发展困境及对策研究)

2013年10月04日 综合新闻 ⁄ 共 1876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中国民主党 玉成 转自  论文

摘 要 近年来,非政府组织在我国得到了大力的发展,然而在其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问题,本文对非政府组织在我国的发展及目前非政府组织在我国面临的内外部困境进行分析,并提出了未来中国非政府组织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中国论文网 https://www.xzbu.com/5/view-5884402.htm
关键词 非政府组织 困境 对策
一、我国非政府组织的发展现状
1978年我国开始实行改革开放政策,逐步推进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改革,多元化利益主体进入社会,我国的非政府组织发展呈以下态势:
第一,数量迅速增多。1988 年我国经民政部门登记的非政府组织有 4446 个,而到了 2011年年底,我国登记注册的非政府组织总量接近 46.2万个,其中社会团体 25.5 万个,民办非企业单位 20.4万个,基金会 2614 个,较之 1988 年增长了约104倍。
第二,种类更加齐全。我国非政府组织遍布全国城乡,其业务范围涉及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环保、公益等方方面面。
第三,能力有所提高及影响力日益增强。过去人们遇到问题习惯依靠政府或市场,但当政府和市场都解决不了其问题时,他们求助于非政府组织,与非政府组织建立了一种信赖的友好关系。
二、我国非政府组织在发展中面临的困境
(一)我国非政府组织在发展中面临的外部困境
1、非政府组织法律体系有待改进和完善
1949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至今,我国相继颁布了《社会团体登记暂行办法》、《基金会管理办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外国商会管理暂行办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等。但现行的法律规范主要以国务院行政法规和部委规章为主,立法层次比较低,缺乏一部非政府组织管理的“母法”对非政府组织的性质、地位、作用、权益等进行全方位阐明,并且在税收优惠政策、财政资助、人事管理、社会保险等方面没有相应的优惠措施规定。
2、政府控制性管理取向有待改变
现行法规对非政府组织管理确定的是“归口登记、双重负责、分级管理”制度。这种管理体制本质上是把非政府组织视为政府管理部门的对立面,通过“双重负责”的审批制度为非政府组织设立高标准的准入制度,目标就是如何降低政治风险和规避责任,而把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放在次要位置。
(二)我国非政府组织在发展中面临的内部困境
1、非政府组织资金缺乏
我国目前的现状是,非政府组织资金收入来源结构单一,很多非政府组织没有形成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渠道。政府财政和补贴对非政府组织支援有限,还没有普遍形成政府向非政府组织购买社会服务的机制。这样的现实状况制约了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提供服务的能力。
2、非政府组织自律机制不健全
非政府组织的自律包括内部管理规范、财务责信规范、募款和相关活动规范、组织工作伦理等。目前来看,我国还缺乏各种非政府组织的联盟或行业组织来组织、协调、规范其活动。由于自律机制不健全、独立性不强,一些非政府组织从思想观念到管理方式都沿袭政府部门的模式,官办色彩掩盖了独立自主;一些组织违法违纪现象屡有发生,社会认可度和公信力不高。
三、我国非政府组织发展的总结与展望
(一)改善我国非政府组织外部制度环境
1、完善非政府组织法律体系
政府应制定一部完善的非政府组织基本法律是建设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部分。政府应根据当前非政府组织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非政府组织法”或“非政府组织促进法”之类的母法,对我国非政府组织的性质、地位、主体资格、登记成立、活动原则、经费来源、税收优惠、监督管理方面做出明确规定,以此为制定相关的管理法规和政策提供法律依据。
2、改革双重管理体制
国家非政府组织主管部门在双重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应不断总结地方管理非政府组织过程中卓有成效的措施和方法,不断研究和探索有益经验。可以在逐步扩大备案制的探索中,逐步执行对非政府组织的分类监管。
(二)加强我国非政府组织自身能力建设
1、改善收入结构,增加资金来源
非政府组织除了要积极争取政府对其引导式、培育式的资金支持外,更要注重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意识,通过积极有效的服务来加强自身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提升社会知名度和社会地位,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提高自身的资金筹措能力。
2、构建科学的自律机制
非政府组织首先应当建立内容翔实的组织章程,并在章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开展活动;其次,加强非政府组织的诚信建设,促使组织成员普遍树立“诚信、守法、敬业、自律”的理念,营造诚实守信的环境,建立诚信档案;最后,加强对非政府组织成员的培训,促使其知识更新,增强个人的发展潜力,提升组织成员专业知识水平和行业执业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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