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天星 转自 大纪元
1951年11月,我们的部队到达拉萨。离开昌都向拉萨开拔时,18军统战部长徐冰把我喊去,交给我一个任务,说这里有两个箱子,是毛主席送给达赖的礼物。他没说是什么礼物。到了拉萨,打开箱子验收,是一对金灯和八个玉碗,上有“达赖喇嘛先生惠存 毛泽东赠”字样,日期是1951年。我们私底下议论说,达赖才19岁,毛主席还称他先生,觉得滑稽。玉碗是唐朝的,金灯北京现做的。后来由张经武代表毛泽东把礼物转交给了达赖喇嘛。张经武原是毛办主任,他是经香港、印度到的拉萨,不是随军进的藏。
不久,我被调到西藏军区干部学校第一期学习。当时军区的干部说,这个学校是我们的干部仓库,从这里出来的人以后都要有重大的任务担当。那一期有30多人,我的语文、绘画都是第一名。他们有意把我定为十世班禅的秘书。
1952年初,班禅从西宁塔尔寺回到拉萨。班禅与达赖历来有矛盾。大体说,班禅亲汉,达赖亲英。班禅有5个团(兵力),达赖有12个团,班禅是被达赖赶到塔尔寺的。共产党之所以把十世班禅接回拉萨,表面上是希望他们和解,实际是想让他们互相牵制。
随后,班禅在解放军护送下,从拉萨前往日喀则。为了提高班禅的地位,北京方面给班禅拨了20万块袁大头(银元),用4匹骡子驮著。从拉萨到日喀则的路上,许多藏民闻讯都来朝拜班禅,每个来给班禅磕头的藏民都赏一个袁大头。母亲背着孩子给班禅磕头的,就给两个袁大头。
到了日喀则,我被正式任命为班禅的联络秘书,那时我20岁。还有一位和我一起工作的,叫郝家驹,他不懂藏语。班禅那边有事找(中共)中央,我们就负责传达给(中共)中央;(中共)中央那边有什么指示,我们就负责传达给班禅。
我住的楼和班禅所住的楼之间有50米的距离。两个楼一样高。班禅起床后通常要在楼上晒太阳,我们彼此还能打招呼。那时我们称他们是达赖集团或班禅集团。班禅集团的官员平常没什么工作,上班就是玩麻将。在清朝,班禅属于一品大员,等级很森严。我们日常接触到的只是他的五品官。比如看藏戏,就是五品官陪我们看。藏人看戏有个规矩,官越高坐的越高,从上往下看戏。我们也算是5品官的待遇。有一次我给在北京的母亲汇六十块钱(银元),北京邮政方面不相信,追踪到西藏了解这几十块钱的根底。
我在日喀则待了近两年,从1952年2月到1953年底。藏人叫我们“甲密”,就是汉人的意思。在此期间,虽然几乎每天都能在楼上见到班禅,正式的会见却只有一次。那次见班禅是由于庆祝解放军建军35周年。他们藏人都给班禅磕头,我们穿着军装,敬个礼就算了。
在做班禅的联络秘书期间也参与处理过一些危机事件。班禅警卫团里的西藏兵,脖子里都带着一种银制的配饰,藏语叫嘎乌,里面放着班禅的像。他们说佩带嘎乌就可以刀枪不入。解放军的一个警卫营长就说根本不可能,这都是骗人的,如果不信就试试。于是这个营长就把一幅嘎乌挂在一只羊的脖子上,然后一枪打去,羊当然被打死。“怎么样?没有刀枪不入吧?”藏人当然非常反感,说这简直是亵渎神灵,我们这嘎乌是人带的,怎么能戴在羊身上呢?
我和郝家驹听了他们的控诉,就向上面报告。上面来指示,要我们当着藏人的面宣布处分那个营长,留职察看。当然是做做样子,背后调到其他部门完事。类似的事情还有。鹰在西藏是神鸟,不能打。一个营长举枪打下来一只鹰,他们就开控诉会,最后也是把这个营长调走了。此外我还亲自参加过他们的天葬仪式。
我和郝家驹实际上是受公安部派遣的,但是在那里不允许这样讲。我们的任务是要在那里广交朋友,做联络工作。藏人对我们都很客气,看戏的时候每隔三五分钟就会送点心过来,说是班禅赏赐的。我们当然吃不了那么多,看完戏就打包带着给我们手下的人,也就是那些派来伺候我们的藏人。他们非常感谢,因为这是他们的班禅老佛爷送的点心。
每天清早一起床,他们就送来满满一大杯煮开的牛奶,还经常送点心、巧克力给我们。他们上层人士想吃什么都有,糕点师都是从外国请的。他们很有钱,除了当地的税收,北京也拨款给他们,下层藏民自己舍不得吃,可是很舍得给他们上供。
1953年底,西藏公安处要我离开日喀则,到白狼宗(宗就是县的意思)去做潜伏工作。说要在那里潜伏30年,每3年可以晋升1级。白狼宗在西藏与尼泊尔、印度的交界处,当时还未“解放”,骑马有1天的路程。为掩人耳目,上面指使我故意跟人打架斗殴,然后就开大会公开宣布我因打架斗殴开除军籍。当时共产党在日喀则有一个贸易公司,货物都从那里运送。上面起初准备派我和胡景福二人一起到白狼宗“做生意”,赔了算共产党的,主要目的是了解当地的情况,看有什么对共产党不利的事情。胡景福曾是新四军,1942年被国民党俘虏过。这一点共产党一直不放心,怀疑他是被国民党派来的。
后来公安处又说不派胡景福了,就派我一个人去。我拒绝了。我说一个人到那完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连个照应的也没有。处长就给我出主意,让我就地找一个藏族女人结婚,既可以做帮手,又可以更深的打入。那我哪干呀!当时我是有女朋友的,也算是青梅竹马,我们经常有书信来往,感情很不错的。想找一个藏族女人是非常容易,可是那时藏族女人脸也不洗,思想上根本无法接受。
最后我与处长闹翻了,实在难以从命,就给西藏工委社会部部长王华写了一封信反映情况。进军拉萨我得雪盲症的时候睁不开眼,王华就把他的马让给了我。王部长接到我的信,立即发了一个调令,把我调回拉萨。就这样,我结束了在日喀则为十世班禅做联络秘书的工作。
白狼宗这个潜伏点很重要,怕我无意间泄露出去这个机密,就索性在拉萨也不要再待了,把我从拉萨调回了重庆,在西南公安部的西南干部学校任职。这时已是1954年。
在西南干校,我和吴瑞珍住在一个房间。彼此熟悉之后,我们各自讲了自己的很多事情,其中包括他原先从解放军里当逃兵的经历。吴的叔叔是西南公安部的一位首长,名叫周兴(他参加革命后起的化名)。不久,这位叔叔又把侄儿从干校调到西南公安部。吴走的时候跟我说:“小王,还是朝中有人好做官啊。”
1957年反右时间,我说共产党也同样搞裙带关系,比如周兴安插提拔历史上有问题的侄子。我们学校的领导是周兴的铁杆儿,他们先是说我散布流言蜚语,后来又说是恶毒攻击中央首长——此时周兴已经上调到北京公安部任第七副部长。这个结论我不能接受。他们让我服个软认个错,就算了,我不干。我说道明明是事实嘛,我认什么错!最后他们说我态度恶劣,把我关进监里,开除公职,送劳动教养。这时是1958年6月。
由于我一贯不认罪,再加上肃反期间有人告密,把我当初想扔手榴弹的事也抖露了出来,于是1959年3月2号宣布逮捕,罪名是组织逃跑集团罪,判刑5年。服刑地是四川盐津县。我们4中队负责修建盐津火车站,白天服苦役,晚上认罪学习,最主要的问题是吃不饱。
1959年7月份,我组织3个人越狱逃跑成功。那天夜里,狂风暴雨,雷鸣电闪。我们的那个厕所是平房,趁著大雷雨,我们掀开房顶逃了。当时玉米已熟,可是没人收,正在大炼钢铁,玉米都烂在地里,逃出去倒是饿不着了。初逃出狱,我们趴在附近的玉米地里一动不动,看着人们从四面八方打着松明火把追我们。天亮后我们才走出玉米地。我用肥皂刻了一个章,写个假证明,说我们是铁道部门出来采购的。后来我们其中一个逃友偷南瓜时被抓,忍不住酷刑拷打,把我们供了出来。另一个不久也被抓,供出了我的逃亡路线。我扒卡车逃到自贡,想到那里一个朋友家取衣服,再借点钱,然后到西藏去。刚到朋友家门口就被埋伏在那里的人抓住了。这样又给我加了4年刑,加起来就是9年,在昭通劳改科服刑。
劳改科有一个叫窦岐山的,是西南设计院的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兼总工程师,后被打成右派。他不服气,判了9年。一般犯人是到不了劳改科的,我也是因为给班禅当过秘书才被调到那里。那个时候全军区到处都是劳改队,一个劳改科科长比一个军长管的人还多。当时其他地方都吃不饱,只有劳改科可以吃饱。劳改科科长陈景昌是长征过的老红军,陈景昌跟一个豆腐厂签有协议:豆腐厂的机器、汽车什么的出了故障由劳改科修理,不用付钱。作为交换条件,豆腐厂每天卖100公斤豆渣给劳改科。劳改科把豆渣和玉米面混合起来给我们吃,我们就能吃饱了。劳改科大概有300多人,刚到劳改科的人个个都皮包骨,一两个月后就都吃得白白胖胖的了。陈景昌当时真是救了很多人。文革时陈景昌被判6年刑,罪名是同情犯人,后来被活活折磨死。他的豆腐渣和玉米面不知救了多少人!那真是个好人!我们这些犯人出狱后都去给他扫过墓。
我仍然不服罪,1962年他们就把我调到了罗汉坝,说不把王唯调到罗汉坝就不知道劳改科是天堂。他们本来是想好好饿饿我,不料我命不该绝。罗汉坝因罗汉竹得名。每60年开一次花的罗汉竹,我到罗汉坝那一年开花了。开花之后结果,结的果实叫竹米。我到罗汉坝的时候正赶上竹米成熟。生竹米也可以吃,非常好吃。罗汉坝是高寒地区,连玉米都不长,只能生长土豆。我们利用出去割草的机会大量采收竹米,就这样读过了那个饥荒时期。
1962年这一年我还遇到一个好人,是个女右派。这个女右派的工作是每天放牧9匹马。按规定,每匹马每天有3斤豌豆料。她每天放马时就用报纸包一包豌豆,顺路扔给我。当时我的工作是每天在地里割草。他扔给我的豌豆是煮过的,还加了盐,非常香。就这样,我暗中吃了3个月的盐水煮豌豆。他们都觉得奇怪,说他们都饿得皮包骨,怎么王唯却啥事没有。后来我寻找过那个女右派的下落,没有打听到关于她的任何消息。
罗汉坝劳改农场有个水牢。并不是建就的水牢,它原先是一座普通的房子,因地基低洼,下雨积水成了“水屋”。有些没人性的东西就想出这个法子,把死硬顽固的犯人关进去。关进去就等于杀害,也不给吃的,进去就甭想活着出来了。
我受罪最大的地方是鲁甸硫磺厂(劳改厂)。一早就被赶到洞里采石头,天黑才放回来,整天光着脚踩在矿坑中的水里。我26岁当右派,这时已经32岁了。我的身体一向是很棒的,有一天忽然拉肚子了。我去看医生,医生问我是什么罪犯,我说我就是你们所谓的反革命犯。他说,你反革命犯的假我不批。我很生气,第二天没有出工。他们说我是违抗改造,要给我戴刑具。
那手铐太小,带不上硬戴,最后是用铁锤砸上的串钉。那个劳改中队的队长叫陈维芳,是个彝族知识分子。知识分子做了狗比一般人更恶。带了1周,我开始全身浮肿。一个右派医生把这个严重情况汇报了上去,说王唯的情况已经非常严重,再不给他打开铐子要闹出人命,到时候我会如实汇报的。当初是用铁锤砸上的,撬开也是用铁锤撬开了。那7天我几乎疼得没合眼,手铐一撬开我立刻睡着了。一睡睡了3天3夜。我现在手腕上的疤痕就是这次留下的。
没过多久,法院来了个文件,由9年改判为4年,可是此时我已经坐满5年了。刑满了,但仍不放人,怕放虎归山,强迫“留队”,在那里继续给他们干活。据说这也是毛泽东的发明。与原先不同的是给发点儿工资了,每月29元。留队实际是变相劳改。从1963年起,直到1979年,我没有离开过劳改队。
有一种人是有人性的,有一种人只有兽性。文革期间,因说江青不是毛的原配夫人,我被以“污蔑江青同志”的罪名关在会泽县五星铅锌矿(劳改厂)。在那里,我被单独关在一个长2米、宽2米、高2米多的一个石头盒子里,时间长达4年。头顶有一个拳头大的透光孔,阴天里面什么也看不见。石盒子里放一只马桶,没有盖子,一周才倒一次。一个月出来放一次风。南非的曼德拉坐了27年的牢,我愿意用我的这4年换曼德拉的27年。
出了这个石盒子之后,我又被抓了,判刑7年。什么罪名呢?我说:毛不在之后右派是要平反的。毛比我大40岁,我就不信比不过他,我要跟毛做生命竞赛。就因为这句话,把我定为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判了7年。
满7年后,四人帮也被粉碎了。全国到处都在平反,可是迟迟不见对我的平反。我3次进京上访,也不见结果。最后最高法院写信给云南高院,云南高院又写信给曲靖中院,让给我平反。可是曲靖中院根本没有我的档案,又到五星矿找我的档案和判决书,仍然没有。中院没有判决书正本,五星矿也没有,可是我手里却有一个判决书副本。我说你们没有正本,那我手里的副本是从哪里来的?他们说不知道。我的副本判决书上写着中国人民解放军曲靖地区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日期是1968年12月28日,可是判决书编号却是1969年军管行字第68号。这等于说1968年就把1969年的判决书发下来了。他们就说,没你的档案怎么给你平反。最后是把我的判决书拿去作为一个依据,发了一个文,撤销编号是1969年军管行字第68号的文件,称所有言论不构成犯罪。这就算是给我平反了。
补白:党治国原是清华大学水利工程系的学生,被打成右派,在铜川煤矿劳动教养。虽在劳改,却不忘宣传马列主义,组织了一个共产主义小组,辅导煤矿工人学习《共产党宣言》,结果被控犯了现行反革命罪,铜川市法院判他死刑,上报陕西省待复处决。省法院按指标行事,此次计划枪毙四名,各地报审死刑犯七名,党治国排第五,活了下来。十多年后,党出狱,回母校领取了迟到近三十年的清华大学水利系的毕业证。排名前四的现行反革命,虽然也被当局承认是冤杀而平反,却白白成了杀人指标的牺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