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天星 转自 大纪元
我的老家在浙江浦江县。小叔陈肇英,国民党元老,蒋介石的结拜兄弟,1926年中山舰事件时任虎门要塞司令,受蒋之命,带领亲信抓捕中山舰舰长、共产党员李之龙,因此被中共定格为反共的国民党右翼人物。
1949年,小叔携婶娘去了台湾,一直在老家管理家务的大叔只身仓皇出逃。我的父亲1947年致仕,归里后始终固守家园。他虽然供职国民政府多年,曾担任市县税务局局长等职,但自信并无血债,在乡民中口碑尚好,故抱有侥幸念头,希望能获得新政权的宽大,想在与家人的团聚中了此残生。
1950年秋末,父亲被拘捕入狱。51年春节后不久的一天,村里传出消息,第二天乡上要召开公审大会,有一批人犯要从县上押送过来。那时正是镇反高潮,公审大会常在较大的村镇举行,随后就地枪决被公审者。村里有关系较近的人偷偷来我家,说明日犯人中很可能有我父亲,让我们做些准备。
大人们除了商议后事,觉得家中最好有个人去参加大会,以见我父亲最后一面。谁能进得这森严的会场呢?村里的农会、妇女会、民兵、自卫队等有组织的队伍,我家的大人没一个挨得上边,唯一可能进会场的只有我。那时我12岁,正在村旁的中山中学上初中,于是法场探父的重任就落在我肩上。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等候在学校去乡政府的路旁。每逢乡里有大型集会,学校的军乐队都要参加。果然,这天也不例外。当敲著铜鼓吹着军号的队伍来到跟前时,我突然从路边闯了进去,向带队的老师说明了原委,希望他们能带我进入会场。老师很通情达理,答应让我随军乐队同去,但一再嘱咐我:“你可不能在里面哭喊。”
大会在一个晒谷用的大明堂里举行,原来空旷的场地上站满了人,临时搭就的主席台上坐着几个军政干部。宣布开会后,先是奏乐,我的那些同学们急忙吹打起来。接着是一声威严的吆喝:“把犯人押上来!”一队荷枪实弹的士兵,两人押一个,从场外将犯人带进会场。
他们就在军乐队前经过,一个,又一个,突然,我看见了犯人队伍中的父亲。入狱不到一百天,父亲的变化太大了:本已苍老的脸,现在又瘦削又憔悴,加上满头的白发,满脸的乱须,真是惨不忍睹。他被推搡著踉踉跄跄一闪而过,根本不可能注意到混在军乐队中的我。
受公审的犯人被押在主席台的一侧,离军乐队不远,我能清楚地看见父亲。他一直低着头,在我眼前晃动的只是他那一头白发。
主席台上有人在宣读一个个犯人的罪状和对他们的判决,我多么希望父亲能在这难得的瞬间抬起头来张望一下,这样他就可以见到我,他的目光就能和我的目光相接。我是他最小的也是最疼爱的儿子,能见到我对他将是多大的安慰啊。但他没有抬头,在我眼前晃动的始终只是那一头白发。我想走过去,轻轻地喊他一声,但我没敢举步。我想起了临来时老师的嘱咐,我知道一个佩带红领巾的少年,要在会场上喊叫那犯人父亲,将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但是,这很可能是最后的一次机会。我怎么办?怎么办?我现在只能寄微弱的希望于判决。
我注意到,前面的几次判决都是引用法律的某一条款,随之传来的就是无情的枪声。当宣布父亲的罪状并引用法律条款时,我希望不再是那一条。确实,条款的引用与我所希望的那样与前边有了变化,这是否意味着父亲与那些有血债的土匪有所区别,因而判决也会不一样?我正暗自这么思忖,父亲已从主席台边被拎出去了。动作是那样的快捷,我都来不及最后看他一眼,就听见了一记沉重的枪声……
作为县内知名的官僚地主,作为反动阵营中的成员,父亲的被处决,在当时是理所当然的事。其时尚年幼的我,也明白这个道理。后来在全校大会上,我在老师的动员下,上台揭发我父亲的反革命罪行。令我遗憾至今的是,父亲临刑前我竟没能让他最后看我一眼,没能让他听我最后叫一声爸爸!儿子对父亲的这一特殊临终关怀,再也无法兑现!
父亲的尸体,是由我哥和村里的亲友抬回的。母亲哭泣著抚摸尸体时,发现他穿的水獭皮袍子领口处被枪弹打坏一小片。第二天出殡,预定抬棺材的几位亲友却受到驻村土改工作队董姓队员的告诫,不许他们为反革命效力。看来只有得到董的同意,父亲的灵柩才能抬入墓地。我母亲从他人口中得知,董非常属意我父亲那件皮袍,就连忙赶去找他,答应以一担谷子的价钱将皮袍子拱手相让。那一担谷子后来也并没有抬进我家,因为我家还欠著政府称为“余粮”的数额庞大的剥削账款,那谷子就作为欠款的一部分被扣除了。父亲的皮袍被从身上剥了下来,但遗体总算被恩准由那些亲友送进了坟茔。
我的父辈解放后或逃或死或关,我的同辈兄嫂广受株连。我的二嫂于雪兰,三岁时由我的大婶抱养来做我二哥陈述的童养媳。二哥是黄埔军校第一期毕业生,1925年欲回家完婚,被我小叔陈肇英止住,参加了东征,在淡水战役中阵亡。蒋介石曾为此致陈肇英唁函:“若侄即吾侄,为国捐躯,深表凄楚。”作为未亡人的二嫂,从十七岁开始在我家守寡,其职责就是伺候公婆,抚育侄儿侄女,并无恶行,土改时亦被戴上地主分子帽子,且因婆婆年老体弱,由她顶替婆婆接受批斗,挨骂被打。婆婆去世后,虽然名义上给她过继了子女,但都不在身边。2007年90岁时,二嫂孤苦伶仃地在老屋去世。后来我在1998年广州出版社出版的《黄埔军校将帅录》里查知,二哥陈述在1924年军校学习期间就“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中国青年军人联合会及火星剧社活动”。可是这位革命烈士的未亡人,竟然在共产党夺取了政权后,低头弯腰地当了30年的“地主婆”!
我的同父异母兄长陈士琨,毕业于福建师专,曾任教于连江县中,1947年回中山中学执教,小叔去台湾后由他接任校董事长。土改时,他被接管后的校方解聘,驱回乡村定为地主分子受管制,从30岁后就一直在家务农。1987年,浦江县法院以错定成分撤销其地主分子帽子,但其时的他已近古稀之年,这份迟到的改判书已无实际意义。
2009年,中山中学举行70周年校庆,他以学校老董事长身份受邀,却被冷落在末席。但他已有一种苦涩的满足:整整一个甲子了,还能在有生之年重回这所他服务多年的学校,是多么的难得啊!更可怜的是,因受他牵连,其子女无一人参军招干,没一个有初中以上的学历,全都务农或打工。有一次回家,在村头杂货店里我遇见正在打牌的他的儿子。只是玩的五毛、一块的小麻将,竟让我这位侄子在输钱后发出慨叹:“现在我们才是真正的穷人!”闻听此言我一阵凄然,我最多只能偶尔接济哥哥,对于他贫困的下一代,实在是无能为力!
————————————————————————————
补白:共产党对待日军战犯相当宽容和人道,抚顺战犯管理所伙食丰富,所关押的日本军人都是直接负有战争罪责或亲手虐杀残害抗日志士和人民的侵略者、法西斯三光政策的罪犯和凶手,但是没有酷刑和虐待,没有死刑和无期徒刑,最高刑罚为二十年,而且都没有服满刑期,大多在十年左右获释。国民党军政人员中,不少人是抗日勇士,忽然成为内战败将和劳改犯。他们的刑期动辄十年十五年,上诉被认为是对党和政府不满,给予加刑。这样的冤屈至今没有全面系统的伸张。还有大量默默而死的囚徒,无人为他们申诉,连名义上的平反都没有得到。 彭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