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学东转自博讯网
中国新法草案允许村民罢免村官
(博讯北京时间2009年12月29日 转载)
来源: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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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透社12月28日刊登题为“中国新法草案允许村民罢免村官”的文章说,近日举行的中国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新法律将允许村民罢免不称职村官。
根据在中国人大网上公布的草案,新法规定,本村1/5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1/3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理由要求罢免村委员会成员。罢免村委员会成员,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表决有效;投票村民过半数同意,才能罢免。草案还呼吁实施更加公开透明的村务制度。
由于许多村委会成员一旦当选就很难被赶下台,且有媒体报道他们中存在贿选等不正当行为,中国一些曾对农村选举寄予厚望的人感到失望。还有一些人担忧目前的选举制度会让既得利益者继续受益。从积极方面来说,基层选举制度对于完善基层决策机制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也让村民在关系切身利益的问题上拥有更多发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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