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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二等公民观察:江西:农民务工享受市民待遇

2013年04月12日 综合新闻 ⁄ 共 367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张秀英转自中国网

中国网 | 时间:2005 年07 月07 日 |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日前,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麻丘乡南岗村村民熊艳艳来到南昌市劳动力市场,在农民工就业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热情地为她进行登记,免费作职业介绍。很快,熊艳艳被市内一家四星级酒店聘用。据江西省就业部门负责人介绍,江西积极破除身份歧视,营造和谐的城乡就业环境,农民进城务工享受“市民待遇”正在成为现实。

今年以来,江西大刀阔斧地取消对农民进城务工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企业自主合法使用农民工,取消专为农民工设置的登记项目,实行暂住证一证管理。各行业和工种,尤其是特殊行业和工种所要求的技术资格、健康条件,农民工和城镇居民一视同仁。江西还规定,对农民工,与居住地人口同管理、同服务;农民工子女就学,在入学条件等方面与当地学生同等对待。(胡勇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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