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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欺诈观察:

2013年04月05日 综合新闻 ⁄ 共 2879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姜洪波转自中国人民网

摆不平也得摆平”
——杭州市江干区政府欺骗式的征地拆迁

尚毅力

2007年2月,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政府向杭州市政府递交了《江干区人民政府关于要求将彭埠镇笕桥镇11个行政村列为第三批撤村建居改革试点村的请示》(江政【2007】号),称“根据市委、市政府‘决战东部’的战略决策,钱江新城二期、地铁、铁路东部枢纽核心区等大型工程建设涉及我区彭埠镇五堡、普福及笕桥弄口、白石等11个行政村,特请示批准将上述11个行政村增补为市第三批撤村建居改革试点村”。

2007年3月23日,杭州市政府下发杭政函【2007】57号文件,批准了江干区政府的请示。2008年9月,江干区政府据此成立了所谓的“杭州铁路及东站枢纽建设指挥部”和“杭州市江干区普福社区综合改造指挥部”,进行征地拆迁活动。2008年6月1日,国土资源部曾下发《国土资源部关于浙江省杭州市和宁波市2008年度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的批复》(国土资函【2008】311号),明确指出:“在实施方案审核同意后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切实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征地费用不到位、社会保障资金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然而江干区的征地拆迁指挥部成立后,完全没有遵守这个规定,它软硬兼施,采取欺骗、压制等手段,对老实巴交的农民进行了贪得无厌的榨取。

江干区政府在征地拆迁过程中,采取了下列欺骗手段:

一、骗取所谓的村民代表签字。按照法律规定,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必须取得该片土地上的农民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同意。但江干区的大多数所谓征地拆迁指挥部都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农民的签名,他们安排一些“村民代表”去参加茶话会,发给他们一些礼品或小数额的钱,然后让他们在《与会代表签名》表上签名。这些代表以为是参加茶话会领礼品签名,都签了字。但表格共有两张,第一张是《村民(代表)会议纪要》,上面写有“会议时间”、“议题”、“记录内容”、“应到人数”和“实到人数”等事项,这些栏目的内容早就填好了,但这第一张表格是不给“村民代表”看的,他们签了字后这两张纸就合成了一份完整的《村民(代表)会议纪要》。普福村属于彭埠镇,弄口村属于笕桥镇,但两个村的欺骗手法完全一样,而且《村民(代表)会议纪要》的表格格式也一样。

早在2004年5月19日,江干区九堡镇八堡村一组村民为了抗议村委会不经村民同意就与征地拆迁指挥部签约,在村民吕妙根家开会,签署了一份对村委会签约不知情的证明书。该组共有73户,当时签名的有69户。这69户村民签名后,委托徐传松夫妇去北京到国务院反映情况。徐传松夫妇到国务院信访办公室后,信访办的官员对他们说,你们村里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都同意征地拆迁方案,所以村委会才签了字。徐传松拿出大家签了字的证明给那位官员看,说:“我们组里有73户村民,村委会签字的时候,我们都不知道,怎么会同意呢?你看,这里有69户村民的签字”。那位官员看了这张有69个鲜红手印的证明,情不自禁地“啊!”了一声,说不出话来,村委会的谎言马上露馅,但国务院并没有再调查此事,更没有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而是默许了这种欺骗。

二、欺骗、胁迫拆迁户签订《杭州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2009年9月21日,江干区普福社区综合改造指挥部的工作人员来到拆迁户陈美佳家,软硬兼施,胁迫她公公邵长兴签了协议书,但这份协议书拆迁方当时没有盖章,只让邵长兴签了字,然后他们就拿走了,不但原件没给邵家,连复印件也不给。除陈美佳之外,其它11家拆迁户也是被指挥部用同样的手段骗取签字的。2010年6月21日,陈美佳等12家拆迁户联名给江干区普福社区综合改造指挥部写信,要求还给他们协议书的原件或复印件,对方竟不予理睬。拆迁户又给杭州市国土局写信,经杭州市国土局催促,对方直到2010年9月30日才把协议书还给他们,拖延了一年。普福社区综合改造指挥部为什么骗取农民签字,并且不把协议书给拆迁户呢?这说明他们心中有鬼。他们骗取农民签字后,就来强拆他们的房子,理由是“已经签过字”。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协议必须经双方签字才有法律效力,而且必须是双方平等自由签字才发生效力。征地拆迁指挥部利用农民对法律的不了解,采取欺骗、胁迫的手段骗取了农民的签字,然后“理直气壮”地进行强拆。后来,陈美佳等经人指点,将此事告到法院,要求法院确认该协议无效,理由是:(1)当时甲方没盖章,章是后来盖上去的;(2)甲方采取了欺骗、协迫的手段。但法院予以驳回:(1)没有证据证明甲方的章是后来盖上去的;(2)没有证据证明甲方采取了欺骗、胁迫的手段。陈美佳等出示了他们先后三次分别写信给普福社区综合改造指挥部和杭州市国土局的复印件以及国土局两次给拆迁户的回信,以此证明协议书是一年后才给他们,但法院不予采信,并且居然说“即使证明有效力,但合同已经实际履行”(指房屋已被拆除)。

三、上报的拆迁户补偿数额与实际补偿数额相差十倍以上。2009年笕桥镇弄口村拆迁户梁丽婉到北京上访,国家信访局的一位处长对梁说:“你们杭州拆迁户的补偿标准在全国是最高的,有一千多万元,你们怎么还不满意?”梁说:“哪里来的一千多万,我们才一百多万,我们的房产损失就有六七百万,所以我们要来上访。”那位处长说:“不可能,报上来的多是一千多万,你回去问问你们的政府”。梁丽婉回来后去镇里问,镇政府回答说“北京乱讲”。2010年,笕桥镇政府工作人员去拆迁户戚水庆家签协议,不慎将一份用于上报的备用协议文本给了该拆迁户,证实了国家信访局那位处长说的话。这份甲方为“杭州铁路及东站枢纽建设指挥部”、乙方为“戚水庆”的协议书的填空处是打印的(大概是怕承担责任没有人敢填写),该协议书的第八条写着:“乙方搬迁完毕并将腾空房屋交与甲方,甲方将第二至第七条载明款项合计人民币13296000元(大写:壹仟叁佰贰拾玖万陆仟元整),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然而拆迁户实际签的协议却是120多万元至130多万元不等,与这份备用上报的协议书所写的相差10倍多。如陈美佳家与拆迁方签的协议补偿数额是1290000元(大写:壹佰贰拾玖万元整),虽然陈家属于彭埠镇,但都属江干区的拆迁户,情况应该差不多(这两份协议是笔者亲眼所见,有复印件为证)。也就是说,拆迁户应得的补偿是一千多万,而政府却只给他们一百多万元。据村民反映,原杭州市委书记王国平曾在江干区召开的一次村支书会议上问村书记们要多少钱才能摆平拆迁户,笕桥镇弄口村党支部书记王美华说,花130万就可以摆平。王国平问摆不平怎么办,王美华说:“我们有50个闲人养着,摆不平也得摆平。”这个信息是参加会议的某个村书记透露的,他埋怨王美华心太黑。这个信息也证明,拆迁户本来可得到一千多万的补偿,但政府只给了他们十分之一。

综上所述,江干区政府在圈地运动中,利用农民对有关法律的不了解,利用政府本身固有的黑箱作业机制,对老实善良的农民实行海盗式的掠夺。这种情况,不是杭州市江干区独有,在全国都很普遍。这是一种对老百姓敲骨吸髓式的掠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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