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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公民运动观察:福建被征地农民的集会游行示威申请书

2013年02月01日 综合新闻 ⁄ 共 732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吴建峰 转自 博讯新闻网

集会游行示威申请书
申请负责人:黄维忠(主要负责人),男,汉族,60年02月14日生,农民,住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办事处延寿村。电话:0594-2790833 手机:13859877066 邮编:351100

申请理由:

莆田市延寿村;溪白村;苍林村;码头村;后卓村;洋西村;七步村;西刘村;东楼村;五星村因“征用土地纠纷”的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上访申诉等各案都历经折腾。由于各级行政机关的行政不作为及司法机关的司法不作为已经堵塞了受侵害人的救济途径,对此人大常委会又无能履行法律监督。所以土地使用权人的最基本利益得不到保护。

上述事实,下附旁证。当农民的权益实际受侵害时“他们”却关门闭户;当受侵害者要申诉时“他们”却对人封喉断舌。所以我们心中怒火燃烧!我们要喧泄!!我们要呐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福州市关于集会游行示威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四款的规定。申请集会游行示威,请依法许可。

申请内容:

目的:呼吁保护公民最基本权利。

方式:聚会;游街;静坐;喊口号。

标语(1):承担行政后果!请求司法作为!!履行法律监督!!!
标语(2):依法征地!依法补偿!!依法安置!!!

口号(1):立案受理!农民必胜!!
口号(2):农民不下岗!我们要种地!!农民失地!何处谋生!!
口号(3):农民要生存!农民要人权!!

地点:集合地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门口

解散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门口

行进路线:福建省人大——福建省人民政府——福建省高级法院

人数:3000人

车辆数:20辆

音响设备:60分贝以下,10只

起止时间:2005年8月15日6时-8月15日22时

此致

福州市公安局

主要负责人:黄维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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