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学东转自:人民网
据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观察,近年来,各地在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因旧城改造、新农村建设以及征地补偿衍生出多位“千万级村官”。与此同时,近年来全国各地村官腐败的新闻时常出现在各类媒体上,众多媒体报道指出,小村官渐成腐败高危群体,成为激化农村矛盾、破坏农村稳定的一大根源。一些媒体将村官腐败喻为“溃堤的蝼蚁”,称若不引起高度重视,便有毁掉“千里之堤”之险。舆论对此话题的关注推动相关舆情日益升温,“村官腐败”话题也成为网络上一个关注度颇高的热点话题。
据媒体报道,早在2005年8月,全国村干部廉洁自律建设专项督察调研组在一次全国性调研中发现,村干部违法违纪的现象十分普遍,有的情节甚为恶劣。大致有以下7种现象:一是借宗族势力,“拳头当权”,恃强欺弱,肆意侵犯村民人身权利;二是滥用职权,在土地转让、承包、处理纠纷、审批宅基地、计划生育指标等工作中卡拿索要;三是独断专行、办事不公开、不公正、不公平,剥夺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四是发包土地、工程,优亲厚友,以权谋私;五是参与赌博、挥霍公款;六是在任职期间外出打工,对村务疏于管理,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七是在换届选举中制造假选票,进行不正当竞争甚至贿选。
2008年10月21日,《法制日报》报道《中国村官腐败已“触目惊心” 位小权大缺少监督》称,调查显示,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国家对农民税费的减免,在经济发达的城乡接合部地区,村干部腐败多集中在土地补偿款、企业改制等方面。而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农村地区,村干部腐败则多发生在截留国家下拨款物、私分集体资产上。最高人民检察院2008年、2009年4月份公布的两组数据显示,2008年以来,村官腐败占据了当前查处的基层违纪违法案件数量的70%以上,由村官腐败引发的群众信访占农村信访总量的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