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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洗脑观察---江西校车事故反思:“谁来救救孩子”

2012年12月26日 综合新闻 ⁄ 共 3348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李星转自新浪公益

12月24日,江西贵溪滨江乡洪塘村合盘石童家村小组发生幼儿园班车侧翻坠入水塘事故,该7座面包车上载有17人,致11名儿童死亡。(12月25日《北京晨报》)类似的惨剧,并非第一次,可为什么不能禁绝?充斥于媒体间的,要么是“涉事幼儿园未经审批、镇政府曾多次责令整改”,要么是“没有悬挂张贴校车标识的面包车长期超载、车速过快”。挤成沙丁鱼罐头般的校车,显然难逃“合规”的质疑;而没有办学资质的幼儿园,更是难逃被“依法取缔”的命运。但问题是,这样的反思与究责,这样的痛斥与公关,连细节都似曾相识——出事儿了,就“打黑”,没出事的时候,“白净”的幼儿园和校车在哪里?我们的孩子究竟还要哭泣多久?

结论一

  悲剧呼唤公平

从该个案中可以看出来,肇事幼儿园没有任何资质,为节省经费,公然违反国家相关规定,超载、超速驾驶,完全视孩子们的生命为儿戏。该案为我们提供了这样的警示:在市场经济中总会有弱势者,该如何保护他们的权益。

这样服务、设施低劣的幼儿园能生存,因为它价格便宜,对于外出务工群体来说,确有吸引力,这就给了不法商人以机会。中国幅员广阔,各地经济发展难以均衡,如果把教育这样的公共品完全交给市场解决,必然是有人能享受到最佳资源,有人只能勉强凑合。

正如老舍先生所说:腰里不平等,人与人就没法平等。可问题是,孩子是无辜的,他们不应该成为成人世界的牺牲品,不应该为成人间的竞争埋单,如果他们一生下来就无法享受到公平,未来的前途被早早决定,甚至无法靠学习、个人努力去改变命运的话,那么,一个社会怎么可能长治久安,那些享受到绩优资源的人们早晚也会失去其资格。

好社会的标准之一就是必须有钱买不到的东西,比如尊严、正义、公平、良知和爱,当人民以税收的方式交出自己的部分收入时,就是因为我们内心始终对这些不朽的价值充满期盼,我们愿意以非市场的方式来支持教育、环境、医疗等公共事业,因为这些都是生而为人应得的基本权利。

中国在高速发展中,过去30多年,市场经济极大地激发了民族的创造力,改变了我们的生活。但经过了这个历程,我们确实也应反省一味依赖市场经济所带来的弊端,这将成为我们深化改革的动力。

一辆辆事故校车,是一个个耻辱,我们要发展,但更要均衡,我们要速度,但更要公平。但愿,这将是最后的悲剧,从今天起,我们的孩子们将免于这样的伤害。

蔡辉

结论二

  空谈责任难绝事故

事实上,在近年来各地不断倾覆的“血色校车”中,那些无辜逝去的可爱生命,早已不断警示社会和政府,校车安全重如泰山。尤其需要指出的是,不仅学校管理者的责任得到了明确,地方政府各部门的各项责任也进一步被细化和明确,更被纳入法制化轨道。

比如,2012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并于4月5日公布实施。该条例就明确了地方政府和部门责任,比如经费投入、校车质量监管、校车配备安全监管、为校车安全通行保驾护航、校车使用许可、校车驾驶人的管理和培训等方面,并相应明确了地方政府和部门责任追究机制。

然而,校车安全不只是停留在纸面上,更不是靠将责任挂在嘴边,就能扭转不安全的局面。根本上,还需要各级政府和部门将重视校车安全真正作为不可推卸的责任,切实采取措施防堵安全漏洞,落实校车安全领域急需的资金投入、严格的监督管理,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对校车安全保障真正能够形成严密的责任链接。

遗憾的是,在如今这起惨剧中,我们看不到责任的真正落实,所看到的只是责任被空谈。“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校车安全同样如此。我们真心的期望,11个如鲜花般孩子的血,能够真正警醒那些依然沉浸在“空谈责任”中的各级政府和部门,我们更希望,校车安全责任追究机制能够更加完善,从而倒逼各级政府和部门转变观念和作风。

禹海君

结论三

  黑校车不是惨剧之源

有人说,2011年可谓中国“校车元年”:一是校车事故频出,二是催生了规范条例。此前,中国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袁桂林甚至表示,据不完全统计,最近一年来,校车伤亡事故总量超过黑煤窑矿工的死亡数量。但血的代价未必能催生农村幼教格局的福荫,这就如同“正宁事件”后惨剧仍未禁绝,甚至尽管《校车安全条例》实施已经大半年,而各地的“黑校车”仍参差多态、安然无恙。

惨剧痛彻人心,痛定思痛的时候,板子一例要打在肇事司机、校方、教育及交通主管部门的身上。但问题是,我们似乎很少反思:为什么近年的校车安全事故呈现出多发态势?为什么这些悲剧基本发生在相对欠发达的农村地区?为什么事件总是和“严重超载”撇不清关系……道理其实并不复杂:城市化加速了脚步,受教育权的“同城尊严”并未能随着频繁的人员迁徙而归位于正义的制度设计,留守儿童是农村不折不扣的弱势群体——加之,现在农村里的机动车越来越多、幼儿园却越并越少,能挤上黑三轮、甚至马车的,就算幸运了。明白了这些道理,自然就明白了为什么那么多“不白净”的幼儿园及校车能驰骋在权力者眼皮子底下的现实。规则是规则,情理是情理。这是权力的一种“次坏选择”:出事的总是小概率,与其取缔了积压成政府责任,倒不如让黑校车或黑幼儿园暧昧生存。

回到江西惨剧上来,家长们说得很实诚,“附近仅此一家幼儿园,学校为了能够节省成本,便采取了超载的方式”,时间长了,自然是“理解万岁”。黑校车从来就不是惨剧之源,或者说,只是表皮的症结,而那些殒命的孩子,何尝不是死在中国乡村幼教孱弱而紊乱的现实之上?

早些年的幼儿园撤并潮、出卖潮,为地方财政减压的同时,已经埋下了今日惨剧的隐患。至于校车,如果家门口就有学校,还要校车何干?虐童也好,校车也罢,当我们为今日的痛楚遮蔽双眼的时候,只需问问:为何若干年前,这些公共事件都与孩子无关?

邓海建

结论四

  有关部门不作为

7比17的超载,司机又是兼职、又是新手的,11个幼童折损在这一系列不可思议违规上着实叫人痛心。然而幼儿园未经审批,镇政府曾多次责令整改才更叫人诧异,对无证幼儿园还要整哪门子改。

先不管出事幼儿园具体是什么问题,但未经审批,就足以证明这样的幼儿园不合格,对其早该取缔才是。无证幼儿园就是黑幼儿园,却也能招收一百多名孩子,想必它的开设和存在并无躲躲闪闪,当地那么多人都知道,管理部门不会不知道吧。既然有多次责令整改,幼儿园依旧无视整改,不知是该感叹幼儿园的故意和不在乎?还是该反思有关部门整改的松软和不作为?

那么,无证幼儿园无视整改是谁给的胆子?胆量一来自于自己,二是对方造成。如今有很多整改只把无证幼儿园的责任归咎于幼儿园不配合和家长支持上,当然很牵强,相应管理的失职恐怕才是造成无证幼儿园还在营业的主因。

前提有错,过程使用任何正确手段,结果都不会正确,幼儿园未经审批,镇政府曾多次责令整改更像是一种推卸和错误施加。对无证幼儿园直接让其关门,还整哪门子改,怎么整,又怎么改?结果不还是无证经营。事实上,镇政府多次责令整改的“事实”,便有点出事赶紧为自己撇清关系的嫌疑。所以,悲剧之后除了追究无证幼儿园的责任,反思整改无用的前因后果外,更有必要查查镇政府到底是真责令整改了,还是根本就在说假话。

王毅

■三言两语

●童宇翔(4岁)彭冰宇(4岁)胡思敏(4岁)罗沁馨(4岁)童钱龙(6岁)童芳强(6岁)童晨熙(6岁)胡思琦(5岁)童泉冰(5岁)童嘉伟(4岁)卢雨男(5岁),孩子们,走好,天堂里没有劣质的校车,没有未经审批的幼儿园。

——李云洁

●愿天堂没有寒冷。

——张萌萌

●那些小孩好无辜的!政府,为什么不管管!

——邓颖

●折射出城市化进程中教育部门和政府部门对村镇儿童的漠视,城市化进程从根本上说是抽取农村教育资源的逼迫进程。

——易取壹

●这样的事故还会多次上演,原因大家都懂的。

——钱飞

●最不想看到的就是校车事故,是教育经费的问题还是他们只为牟利?孩子们的安全谁来保障?

——周芳芳

●又是校车事故,一出事就是大事。自从当父亲之后,每每看到孩子的不幸,心里会特别有共鸣。出台那么多规定,没有监督执行,有什么用?再穷不能穷教育,更穷不能穷了教育局长。

——鲁晓强

●接二连三的校车事故,逐渐让人麻木,洗洗睡了。

——章致

●为什么每次都是政府买单、纳税人出钱!保险制度的作用完全没有体现!

——代勇

●呜呼哀哉,钱能买回小生命吗?

——许清

●别问我有多幸福,我会告诉你有多少不幸。

——郎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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