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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洗脑观察—警惕中小学教育腐败“黑手”伸向巨额择校费

2012年11月12日 综合新闻 ⁄ 共 1172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李星转自中国教育网

谈到我国目前的中小学择校费,大多数百姓第一个感觉是教育不公,一到新学期开始,报上名的家长万分“感恩”,有钱交不上的家长为之垂泪。然而数百上千万元的择校费究竟流向何处,家长们并不清楚。最近,在合肥市结案的一起择校费挪用案,引发人们高度关注中小学教育腐败热点话题。

 择校费挪用窝案引发中小学教育腐败热点话题

合肥市42中学前任校长贾鸿因伙同校总务处副主任申红、会计戴永平挪用公款案日前被检查机关侦查终结,并在合肥市庐阳区法院公开审理。此案一经曝光在全省上下引起极大关注。不仅因为这是合肥市查处的首起教育系统腐败窝案,更因为贾鸿挪用赃款来自于早已广受争议的择校费、借读费。

  广东省纪委公布了吴川市一起挪用挤占挥霍教育经费案。图为吴川市教育局局长苏李祺的五层楼私宅。(资料图片)
  今年7月,为了给父母省下10万元择校费,宁夏银川市13岁的小学毕业生秀秀选择放弃了自己的生命而离开了人间。

贾鸿在法庭上介绍说,2004年6月,他在担任合肥市42中校长期间,该校总务处副主任兼主办会计申红找到他,提议用“帐外帐”上的公款为各自购买一套住房。贾鸿同意后,两人分别订购了“海棠花园”的一套商品房,每套房子的首付款8万元均从“帐外帐”上提取。据负责这起案件的检察官介绍,贾鸿自己交待,学校“帐外帐”上的资金主要是校门面房收入和部分择校费,账号、密码及用户名都由申红管理。

贾鸿最终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执行。公诉人告诫庭审在场的教育系统有关负责人,要引以为戒,加强学校财务的管理。贾鸿在陈述时也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记者在42中了解到,该校跨学区一次性借读费收取标准为1万余元。而在合肥市,各大中小学的择校费不等,虽然大多数情况下,择校有固定标准,但家长们普遍透露只要认识学校领导,或找到政府领导说情,也可以少交。

事实上,贾鸿案件只是全国部分中小学高额择校费入“帐外帐”,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变成当权者“小金库”现象的一个缩影。安徽省检查机关去年在教育系统查办职务犯罪案件67人,今年上半年已在教育系统查办职务犯罪案件27人,而其中有关中小学的腐败案件中,涉及择校费、借读费、赞助费的“帐外帐”是主要犯案资金之一。

据重庆市政协的一份提案显示,重庆市某些中学收取“择校费”已进入市场化按质论价阶段。渝中区某些重点中学4万元/人(起步价),沙坪坝区1.6万元/人(起步价);连三峡库区某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重点中学每个择校生也得交1万-2万元。重庆市政协委员连英俊说:“数百上千万元的“择校费”究竟流向何处?是按什么样的比例来分配使用的?学生和家长并不清楚。”

安徽省社科院著名社会学家王开玉指出,更令人忧虑的是,“择校费”已演变为“权力寻租”的一种形式。一些掌握实权的人,为了子女就读重点学校,给学校批“条子”“打招呼”;学校送“招生名额”来“协调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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