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星转自东方评论
近日,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刘鹏就“中国足球腐败”在接受央视新闻频道的采访中首次公开回应了中国足坛的反赌扫黑行动,称本次反赌打黑行动大快人心。刘鹏说:“足球问题大家非常关心,中国足球不但水平低下,而且假赌黑丑闻不断,不但损害了中国足球的形象,而且损害了中国体育的形象。”刘总局长的态度当然值得肯定,但对于其损害的“两个形象”之论,我还是要评论几句的。
作为高级领导干部(部级干部属于此列),他关注“形象”也是自然,从这个角度说,我表示理解。但是,从这段时间一个个被查出来的“足球腐败分子”“足球犯罪分子”(“腐败分子”在中国特指官员,事涉具体踢足球的人就统称之为“犯罪分子”吧),让国人最最纠结的是什么?是伤害了全国人民的心——老百姓的感情,尤其是球迷被这帮人捉弄了,戏弄了,感情摧残了。是不是?
足球是什么,不就是一项体育项目吗?据说一开始它是供人娱乐的,娱乐之中就有了比赛。“比赛”的出现,是娱乐的深化,就有了公众(观众)的参与,只要有公众参与,这个娱乐就不只是几个踢球人的事了。我买了球票,花了钱来看你们的比赛,你们就得按规矩比赛。现在你们竟敢做假,竟敢违法乱纪,甚至犯罪,这难道说不是侵犯公众利益吗?所以说,“中国足球腐败”是与全国观众(人民)为敌的具体表现。这难道不是这样吗?
据此,我觉得刘鹏总局长说“中国足球腐败”损害了中国足球的形象,损害了中国体育的形象之“两个形象”,只是说到了某一个方面,甚至仅仅是表层的——“中国足球腐败”最大的是对公众利益的损害。它让不少国人在对“中国足球”痛恨的同时,丧失了对社会进步的信心。在“中国足球腐败”一个个案件披露后,听到坊间一些老百姓说什么了吗:“啊,原来是这么一回事,……搞不好了”。什么“搞不好了”大家去想一想吧。
作为一个体育总局的“一把手”,面对“中国足球腐败”,只是想到的“足球”和“体育”这两个“形象”,是远远不够的。局长是党的领导干部,应当站得高看得远,这就是想问题、出主题,必须站到人民的利益上。试想,倘若当年我们在实行“足球俱乐部”运作制时,各极领导能够“不唯足球搞足球”,而是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中国特色体育事业的总体思路,不是让那些既不懂市场经济下足球商业化运作方式,又骨子里不信仰社会主义的人去主事“中国足球”,我们中国足球会走到今天这一步?从这个意义上还可以进一步推论,我们的一些足球官员,体育官员,就是因为太想“形象”了,太会在“形象”上做文章了,而这个“形象”说到底还是官员个人形象?于是就“蒙骗”了“上级领导”,“蒙骗”了善良的广大中国观众。对此,我们还不进行深刻的反思?
中国足球要“搞好”,不能是为了形象。“形象”论会害死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