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华平转自对华援助新闻网
对华援助协会发布2010年度中国境内基督教遭受逼迫的报告
该报告包括下列七大部分:
序
一、 2010年度教会在中国大陆境内遭受政府逼迫状况的回顾与总结
二、根据数据和实例分析2010年度教会遭受逼迫的特点和总体情况
三、 2010年度教会在中国大陆境内遭受逼迫的案例列表
四、2010年度教会在中国大陆境内遭受逼迫的情况示意图表
结语
附录: (一)报告的方法说明
(二)2010年部分逼迫者名单
报告在一开始就指出,教会在2010年遭受逼迫的程度继续升级,在过去的5年都是如此。
2010 年基督教会在中国大陆境内受到的逼迫,除了继承2008和2009年“针对家庭教会领袖和针对城市教会”两大特点之外,还出现了三个新特征:全面打击基督徒维权律师团体、虐待酷刑和黑社会手法、严厉镇压不服控制的三自教会。
对华援助协会2010年收集到的全国迫害总案例达90件,比2009年上升16.9%;受迫害总人数3343人,比上年增加 13.9%;被抓捕总人数556人,比上年增加42. 9%;判刑6人,比上年下降73.9%;虐待事件(打骂、酷刑、心理或体力摧残)18件,比上年翻了一倍;被虐待人数63人,比上年下降44. 7%。
根据迫害事件总数、迫害总人数、抓捕人数、判刑人数、虐待事件总数、受虐待总人数,这六个指标综合计算对比可知, 2010年的逼迫程度较2009年上扬了大约14.9%,比2008年度上升了大约36.8%,比2007年度上升了大约153.3%,比2006年度上升了大约193.4%。
报告在总结中还说明,中国社会中已经形成并稳步扩大的无形化的“教会社区”,正在成为通过基督教伦理中“公义和爱”的原则来推动公民权利意识,并成为塑造中国公民社会发展的平台(房角石)。作为范亚峰博士率先提倡的“教会法律维权”理论模式和他所带领的“中国基督徒维权律师团”,在过去的5年中导致了全国范围内通过现有法律体制“维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的教会维权运动,且十分活跃。同时,在以教会维权为主的 基础上,这种维权模式和活动已经扩展到其它公民权利领域,并在全国范围内产生了重大影响。
范亚峰等维权律师推动的“公民法律维权”模式,是在中国实际国情下的优秀创造,是世界民权运动非暴力模型在中国的本土化成果。这个理论-实践模型的原理在于,迫使作为侵犯公民权利的政府一方,必须要和受害者在中国的法律体系内对话,例如在法庭中见面,从而大大增加了 “侵权成本”,并常常造成地方民众的关注,以及成为有足够侵权证据的国际新闻。
报告还指出,教会在中国正在不断健康发展壮大,“基督徒公民法律维权”模式是一条可以不断走下去的道路,即使是在红色恐怖中。
在报告的附录中,还首次公 布了2010年度部分逼迫者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