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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洗脑观察---中国大陆艺校入学考腐败为何屡屡发生?

2012年02月14日 综合新闻 ⁄ 共 1133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李星转自自由亚洲电台

在中国大陆,在统一高考之外,还有艺术院校入学考试和高考艺术特长生特招,近年来艺校入学的腐败案层出不穷。有分析认为,中国这种特有的教育界腐败和其他领域的权钱交易一样,都是对权力没有有效监督机制的恶果。

据中国官方新华社2月14号报道,中国大陆全国各艺术院校自主招生考试正在陆续开考。一直以来,中国艺考都是招考腐败的重灾区,每年都有案件发生。“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虽然多地在统一标准和加强考试现场监督方面进行了不少改革,但艺考招生仍存在漏洞。近3年,中国大陆各地都有艺考腐败案件屡屡被查处。有的教师利用职务之便索贿。2014年11月,上海戏剧学院表演系教师卓越成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他2014年借担任该校本科阶段专业招生考试面试考官之机,组织考生进行有偿辅导,向2名考生家长索要贿赂总额21.5万元,为考生谋取利益。

山东大学退休教授孙文广对此表示,中国大陆艺术院校考试基本上是黑箱操作,缺乏公开透明,

“很多艺术考试都是一两个考官说了算,为以权谋私提供了便利。而且没有监管机制,违法的人也得不到任何惩罚。”

报道说,一些院领导成为贪腐主体。2014年,安徽从事艺术培训工作的杨某被立案侦查,后因行贿罪和介绍贿赂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在安徽财经大学文学与艺术传媒学院副院长石某与杨某之间,招生成了金钱交易。3年来,杨某为了让所带多名艺术生顺利上大学,大肆向石某行贿。石某因涉嫌受贿罪被逮捕。

在北京的律师李静林认为,中国大陆艺术考试的腐败和其他领域的腐败在本质上没有什么不同,都是权钱交易,

“在我们这个国家,法律无法对权力进行有效的监督,因此上行下效,大家都在以权谋私,艺术院校的领导和教授当然也不例外。”

在多起教育界腐败案件中,艺考的主要负责人都兼具“教练员”和“裁判员”的双重身份。在艺术专业中,老师与学生的关系非常密切,考官往往也是教学中的指导老师。

在中国能否建立一种有效机制,杜绝教育腐败呢?李律师对此表示,

“这些教师和艺术院校领导人,他们手中有着招生的权力,你不能指望他们会放弃这一能谋利的权力。即使有了这一规定,谁去监督?没有有效监督,也是废纸一张。”

如何遏止滥用权力的艺术学院教授和领导呢?李律师说,

“我们这个国家的政治结构设计就没有任何对权力有效监督的机制,没有自由的媒体和独立的司法制度,就无法对任何滥用权力的人进行有效监督。”

报道还提到,有些艺考腐败案是学院教师、领导串通分肥,形成黑色利益链条。2016年9月,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原院长孟新洋受贿案终审宣判。其于2008年至2014年间共接受民大5位教师请托,帮助13位考生通过音乐学院专业考试,累计受贿123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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