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由中国民主党四川省暴政观察员周晓艳转自大纪元网供党员和读者阅读,此文链接网址是:
https://www.epochtimes.com/gb/5/9/9/n1047444.htm 民工追欠薪杀人引共鸣 工人不满遭乏视
【字号】 大中小更新: 2005-09-09 9:39 PM 标签: 民工
【大纪元9月9日讯】(亚洲时报记者垚远9月9日撰文)中国共产党一直强调代表工农兵,但随着市场改革,社会却关注到工人阶级是否再次沦为弱势社群。最近一名民工因为讨薪不成愤而杀人,就引起国内民众广泛讨论。大多数民众对这名杀人重犯表示了极大同情,甚至将王斌余比喻成中国著名的古代小说《水浒传》里的被逼上梁山的英雄好汉,这现象对中国领导层而言,实在是一个值得关注的警号。
中国舆论普遍指责,这场悲剧的罪魁祸首始于有关政府部门的不作为。事件让民工再一次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有分析认为,农民工已经成为中国一个特色群体,这些民工长期处于弱势的生活状态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漠视农民工是社会最大的不稳定因素。
据新华社4日报导,农民工王斌余,带着改变贫穷生活的美好憧憬,17岁开始到城市打工,却在艰辛的生活中不断地痛苦挣扎,备受欺侮。数次讨要工钱无果后,愤怒之下连杀4人,重伤1人。后到当地公安局投案自首。6月29日,宁夏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王斌余死刑。
据新华社的有关报导,王斌余曾经希望能通过法律途径追回自己应得的薪水,却不得其要。报导引用王斌余表示“今年5月份,父亲因为去年修房子腿被砸断一直没治好,家里急需用钱,再加上我身体一直不好,实在不想继续干下去了,就想要回今年挣的5000多元钱。可老板却只给50元。我气不过,就去找劳动部门,他们建议我到法院。法院说受理案子要3到6个月,时间太长,让我找劳动部门。劳动部门负责人立即给陈某打电话,说他违反《劳动法》。陈某却诬赖我看工地时偷了铝皮,不给我工钱,可我并没有偷。5月11日,经劳动部门调解,包工头吴新国向劳动部门承诺5天内给我算清工资。谁知回到工地,吴华把我们宿舍的钥匙要走了,不让我们在工地上住”最终王斌余并不能凭借法律的威力就此讨回薪水,他最后走上了杀人泄愤的道路。
这宗关于农民工追薪不成愤而杀人的新闻很快引起舆论的关注,在各大网站的论坛上更成为连日来的热门话题。大多数线民对这名杀人重犯王斌余表示了极大的同情,不少线民都认王斌余杀人是在黑心包工头的长期欠薪追讨无门最终酿成如此恶果,王斌余杀人后立刻自首的行为也应该量刑轻判,罪不致死。更有线民甚至将王斌余比喻成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里被逼上梁山的英雄好汉,黑心老板实在该杀,指责在事件中王斌余只是一个受害者,是在社会的种种不公平和政府的不作为下的牺牲品。
国内媒体《新京报》就事件发表评论指,王斌余作为社会的一个弱者,一个几乎没有社会博弈能力的弱者,他是被诸多有形和无形的手推到了绝望的境地,他杀了人,前提是他在这个社会中,遭受了难以忍受的不公正对待。王斌余走到这一步,法律责任当然要由他个人承担。但是这绝不仅仅是他个人的悲剧,有值得反思的深刻的社会原因,有关地方的政府部门应该借此反思自己的工作,并自觉承担道义责任。
国内一地方新闻网站红网上也有相关评论直言道,农民工不是社会的不稳定因素,漠视农民工,逼得农民工要“玩命”,才是最大的不稳定因素。
事实上,民工王斌余追薪不成愤而杀人的个案并非先例,早前就有广西民工“阿星”同样因为追欠薪不成愤而杀了工厂主管引起众多关注,而关于民工追讨欠薪,民工子女上学难……的种种新闻更不是鲜事,长期以来,中国的农民工就一直处于弱势的生活状态。2003年底中国总理温家宝为农妇熊德明追回欠薪一事曾传颂一时,不过这显然只是一个特殊的个案,在中国各大城市,每当年关渐近,民工追薪依然会成为城中话题。
一份名为《中国农民工维权成本调查报告》近3万字的调查报告5月23日在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出炉。报告指出,以讨薪为例,“到2004年11月中旬,全国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约有1000亿元。根据我们的结论,为了索要这1000亿元欠薪,社会至少要付出3000亿元的成本。”
报告又指,为了索要不足1000元的工资,完成所有程式,农民工维权需要直接支付至少920元的各种花费;花费时间至少11-21天,折合误工损失550-1050元。报告表示,许多农民工不愿意通过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及诉讼等合法方式解决劳动争议,而选择绑架、堵路、跳楼、爬塔吊等暴力、极端手段维权,原因之一便是维权成本过高。而有的人在付出巨大成本后权利仍然得不到维护,或是处理结果不能弥补他们付出的成本。报告执笔者肖卫东认为,有关法规的混乱,“程式繁琐”和“处理时限长”都是造成农民工维权成本巨大的原因之一。
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提出了要构建和谐社会的执政理念,不过弱势群体所面临的困境如果一直没有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改善,任由类似民工王斌余的悲剧一再重复上演,这显然并非胡主席心目中的和谐社会。(https://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