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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epochtimes.com/b5/1/3/22/n61366.htm 大陸陝西公安執法犯法 以罰代刑進帳19万
【字號】 大中小更新: 2001-03-22 4:44 PM 標籤:
【大紀元3月22日訊】陝西咸陽市公安局一個新建派出所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內,以罰代刑,以毒販為罰款對象,創下了日進万金的惊人紀錄。不過,兩名派出所負責人被舉報徇私舞弊,分判有期徒刑。
据《東方日報》報導, 咸陽市公安局渭城分局在去年三月成立了文林路派出所,警官楊公計被任命為派出所党書記。由于上級沒有調撥經費,楊決心「白手起家」。五月十九日,派出所正式成立了治安組。楊向新任治安組長吳振國說,要建派出所辦公樓沒錢,要建家屬宿舍也沒錢,治安組的任務就是罰款,就要多辦能罰款的案子,一句話,甚么案子能罰款就辦甚么案。
明确了為罰款而辦案的方針以后,楊公計把目標鎖定在了販毒案上。五月二十日,也就是治安組成立第二天,楊帶領警員抓獲了兩名毒販和五名「道友」。按照刑法規定,販賣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党書記監兩年緩刑
而楊卻以罰代刑,將兩名毒販和五名「道友」放走,四万元所謂的扣押款流進了派出所的小金庫。從五月二十日到六月十一日,該派出所于二十三天內抓回涉嫌販毒者十五人,吸毒者五十多人,繳獲毒品海洛英三十三包重二十六克,罰款近十九万元人民幣。販毒者沒有一人被立案起訴,吸毒者除一人被強制戒毒外,其余全部被放走。
正當楊公計率領治安組「大踏步」地朝罰款建所的目標行進時,去年六月十二日,當地檢察院根据舉報對楊、吳兩人進行立案查處并逮捕。上月十六日,咸陽市渭城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該案,日前一審以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判處楊公計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判處吳振國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