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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主党反酷刑观察:720系列】中共迫害法輪功百種酷刑(上) 作者:俞曉薇

2018年07月01日 党员园地 ⁄ 共 4680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720系列】中共迫害法輪功百種酷刑(上)
作者:俞曉薇
此文由中国民主党反酷刑观察员金涛转自大纪元网供党员和读者阅读,大纪元网站的链接网址:https://www.epochtimes.com/b5/16/7/13/n8096734.htm
2014年7月17日,美國首都華盛頓,法輪功學員在國會山前的國家廣場舉行和平反迫害燭光夜悼,悼念被中共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正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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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 2016-07-14 2:26 AM 標籤: 720, 法輪功, 酷刑
【大紀元2016年07月14日訊】在「法輪大法明慧網」的數據中心裡,寫著4017個名字。那是4017個逝去的生命。燭光,為他們點燃;蓮花,為他們開放。堅忍的故事、正氣的悲歌,裹著血淚,在風中傳頌。生前的影像,樸實、親切、俊秀、陽剛。為甚麼,人生的樂章,戛然而止?為甚麼,健康的軀體,被鐐銬摧殘?為甚麼,燦爛的笑容,被棍棒淹沒?最荒謬、最醜陋、最悲慘、最黑暗的罪惡,在中華大地上沉浮,令人窒息。

1999年7月20日,中共江澤民集團發動了對法輪功修煉群體的鎮壓,犯下群體滅絕罪、酷刑罪等反人類罪行,製造了21世紀最慘烈的人權災難。經過民間渠道核實、已知有4017位大陸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而被中共活摘器官殺害的學員或超過百萬人,失蹤的學員達數百萬人,另有數千萬人被抓捕,超過十萬人被非法勞教、判刑。此外,中共「610」系統夥同其它職能部門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經濟勒索、威脅侮辱,並且對學員家屬實施株連迫害。迫害的黑幕,無比深重。

本文聚焦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所使用的種種酷刑。罪惡,罄竹難書;慘烈,超越極限。

江澤民的群體滅絕政策

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的第一部分這樣定義:「酷刑」是指為了向某人或第三者取得情報或供狀,為了他或第三者所作或涉嫌的行為對他加以處罰,或為了恐嚇或威脅他或第三者,或為了基於任何一種歧視的任何理由,蓄意使某人在肉體或精神上遭受劇烈疼痛或痛苦的任何行為,而這種疼痛或痛苦是由公職人員或以官方身份行使職權的其他人所造成或在其唆使、同意或默許下造成的。

在中國大陸,對法輪功學員實施酷刑的主要目的是強迫其轉變信仰,另外是為了獲得其他信仰者的情況和活動信息。十七年來,明慧網收錄了大量的法輪功學員受酷刑案例,其中幾千人直接死於酷刑。美國人權法律協會每天也都收到法輪功信仰者遭受酷刑虐待的報告,包括照片和第一手資料。

中共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的鎮壓,實際上是一場群體滅絕式的屠殺。江氏下令,對法輪功學員實施「名譽上搞垮、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同時對警察及流氓打手,獎勵其以非人手段轉化法輪功學員,縱容其無度行凶。於是,百種酷刑上陣,對付手無寸鐵的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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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酷刑示意圖(明慧網)
百種酷刑 滅絕人性

中共酷刑的實施場所,主要在勞教所、看守所、監獄、精神病院、戒毒所和洗腦班等地。在那裡,超過100種酷刑以及有毒藥物被廣泛使用。主要刑罰包括:

毒打:用鋼筋條、荊條、橡膠棍(無外傷,但致嚴重內傷)、狼牙棒、電棍、皮管子、鎬把、鋼絲鎖、籐條、電線鞭加活麻鞭打;

電刑:電擊人體敏感部位,如口腔、頭頂、前胸、陰部、女學員乳房、男學員陰莖、臀部、大腿、腳底、頭頂與肛門同時過電,十幾根電棍同時電擊;

火刑:開水澆燙、煙頭燒、打火機燒、烙鐵烙、鐵棍烙、鐵條烙等;

凍刑:強行扒掉棉衣褲在室外凍、潑冷水凍、結冰凍、雪地凍;

銬刑:背銬、手銬、腳銬、雙人銬、死刑鐐(手腳銬一起)、吊銬、地環銬等;

竹籤、牙籤、針刺指甲、鐵絲穿扎;

強制坐刑:逼坐硬板、「老虎凳」、鐵椅子、三角鐵板等;

性虐待:強姦、輪姦、電棍插陰道、四把牙刷搓陰道、摳陰道、火鉤鉤陰道、電乳頭、摳、掐乳房、煙頭燒燙女學員的陰部、用腳踢肛門及下部、強迫墮胎、性侮辱未成年少女;

此外還有死囚刑、吊刑、槍擊,對以絕食抗議者強制灌食、長時間剝奪睡眠等等。

明慧網2013年12月7日發表了《中共酷刑虐殺法輪功學員調查報告》,報告從明慧網數據庫匯總統計了3,653位法輪功學員被中共迫害致死的案例。調查顯示,在65%被關押迫害的致死案例中,21%被毒打直接致死,11%被灌食直接致死,10%被強迫或暗中注射/服用精神藥物或毒藥直接致死,3%被超負荷勞役直接致死,2%被上刑具直接致死,2%被電擊直接致死,2%被虐待直接致死,1%被體罰直接致死,1%被牢中牢(關禁閉/轉關押/延期釋放)直接致死,26%則在中共多種酷刑手段的共同摧殘下致死。

五花八門的酷刑,每一種都令人痛苦難忍,生不如死。很多法輪功學員在修煉後脫離病魔,重獲健康,但卻被中共酷刑致傷、致殘、致瘋、致死。多少老人失去了兒女,多少孩子失去了父母。無數的悲劇,始於酷刑,源於迫害。真實的陳述令人不忍卒讀。善良的修煉人所受到的酷刑殘害,是全人類的恥辱。

2005年12月12日,高智晟律師在致胡、溫的第三封公開信裡寫道:「我們看到了,被以『610』為符號化的權力,正在持續地以殺戮人的肉體及精神、以鐐銬和鎖鏈、電刑、老虎凳等形式與我們的人民『打交道』,這種已完全黑社會化了的權力正在持續地折磨著我們的母親、我們的姐妹、我們的孩子及我們的整個民族。」

1.毒打

在中共的毒打酷刑中,法輪功學員共遭受到10大類79小類器械的毒打,包括使用警用器械、木質棍棒、狼牙棒毒打,被抓住頭部撞牆、門等固定物,用鞭子、竹條等抽打,用塑膠棍棒毒打,用皮鞋踢要害部位,用扁擔等勞動工具毒打,用各種日常生活學習用具製成的工具毒打,甚至被各種各樣的凳子毒打。41%遭受到毒打的學員被中共毒打頭部,35%被毒打臉部/五官,25%被毒打全身,19%被毒打四肢,甚至還有4%被毒打生殖器。

陳湘睿(男,29歲),湖南省衡陽市法輪功學員,因拒絕轉化,2003年3月11日晚上9點,時任衡陽市公安局國安支隊隊長雷振中帶領警察將陳湘睿綁架到市公安局,警察對其大打出手。電棒、鐵錘加書本、橡膠棍⋯⋯當場把他打致顱骨骨折,顱內出血,五臟六腑全部打壞,肋骨、鎖骨、腳背骨被打斷,腹腔內抽出2500升血,腦中樞神經致命損壞。陳湘睿於次日早上離世。

彭敏(男,27歲),湖北武漢法輪功學員,因到北京為法輪功請願,在2000年2月26日到2001年1月9日被非法關押在武昌青菱看守所。期間,看守所所長熊繼華和管教直接指使毒打折磨彭敏,手段包括:放禮炮(打手雙手抱著他的頭,使勁用力地撞牆,撞得要像放禮炮一樣響,人當時就要痛昏,後腦勺被撞腫或撞出血泡);五雷轟頂(打手用拳頭照他的頭頂頂門心用力打五下,每下都要發出「轟」的聲音);前七後八定心腳(打手用腳照他的胸部用力踢七下,照背部用力踢八下)⋯⋯2001年1月9日,彭敏被打手毒打一整天後,脊椎第五塊骨頭粉碎性骨折、頸椎壓縮骨折,人整個散了架,當時就昏死過去,送武漢三醫院搶救後醒來,但已全身癱瘓,於2001年4月6日含冤離世。

于力女士,60多歲,大連港務局退休職工,2001年5月被綁架,被非法關押在遼寧女子監獄。惡警用裹著一層膠皮的鐵棒子毒打于力。這樣用刑,從外表上看,人沒有傷,但是五臟六腑都能打壞。邪惡之徒把于力吊起來,揮舞著鐵棒子猛打,把她打昏,再放下來,用滾燙的開水往她身上澆。2003年于力保外就醫,回家後多次吐血,2005年含冤離世。

2.電刑

電刑是中共摧殘法輪功學員的最常見、最主要的刑罰之一,有電棍、電針或手搖電話機改制的電刑等不同種類。電棍從幾萬伏到幾十萬伏分成許多種。電棍可以將人擊倒,另外,電棍發出的電流直接可將人的皮膚燒傷。高達數百萬伏的高壓電棍能夠使一張紙瞬間燃燒,在距離身體一寸遠的地方時那淡藍色的電弧光就會讓人感到針刺般的疼痛,電到身體上比燒紅的烙鐵烙上還讓人難以忍受。

有一種新式的極達式電棍,電壓特別高,不僅燒傷皮膚,還能打擊肉體深處,給人造成難以癒合的內傷。山東濰坊市峽山區太堡莊鄉的農民初立文,曾被綁架到山東省濰北監獄迫害。2004年10月20日,王姓教導員等惡警用至少四根極達式電棍電遍初立文的全身。在電擊過程中,初立文的身體不由自主地上來下去直蹦。電擊過後,他從嘴裡淌到地上一片血水。他被抬回小號後,一直到晚上才甦醒過來。

山東省萊州市電視台記者、主持人李光,因堅持對法輪功的信仰被非法劫持在山東濰坊濰北監獄。獄警們為使李光屈服,曾用七根高壓電棍電擊他。李光的脖子被電擊得和頭一樣粗。李光曾被兩根五萬伏電棍一起電頭、脊樑、大腿、生殖器。僅電棍電擊,就近四十次,每次長達三四個小時。2004年12月3日,李光被警察徐海明、王喜運等活活打死。

2004年5月7日下午3點,遼寧省瀋陽市魯迅美術學院財務處職工高蓉蓉,在龍山勞動教養院值班室,被二大隊副大隊長唐玉寶、隊長姜兆華連續電擊了六七個小時。長時間的電擊導致高蓉蓉的面部嚴重毀容,滿臉水泡,燒焦的皮膚與頭髮膿血粘在一起,面部腫脹後眼睛只剩一條縫,嘴唇腫得很高變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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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5月7日,高蓉蓉遭受持續電擊,臉上是電燒灼傷。照片是受傷十天後拍攝的。(明慧網)

3.銬刑

中共多個省市的監獄和看守所曾對法輪功學員施用「穿心鐐」酷刑。「穿心鐐」是從人的身後將手鐐和腳鐐連在一起,稱作「後穿」;手鐐和腳鐐在身前相連被稱為「前穿」。據受害者描述,這種酷刑讓受害人每一分鐘都在痛苦中煎熬。中共死刑犯都沒有戴過這種刑具。

據明慧網報導,2012年12月11日,黑龍江法輪功學員王敬傑被綁架的第二天,便在齊齊哈爾市第二看守所被強戴「穿心鐐」刑具二十四小時——她的雙手背在身後,帶上鐵鐐,腳上銬著腳鐐,手鐐和腳鐐連在一起,整個人不能動彈。

「手腳連銬」是吉林長春鐵北看守所對法輪功學員經常使用的酷刑:雙腳戴上重型鐐銬,雙手戴上手銬,再用短鐵鏈子把手銬和腳鐐連在一起。人戴上這種刑具後,坐不得、蹲不得、站不得、躺不得,只能佝僂著、蜷縮著,吃、喝、大小便都不能自理。時間一長,會導致肌肉勞損、手腳浮腫、失眠煩躁,極其難忍。2000年10月,法輪功學員王可非因為堅持煉功,被鐵北看守所的獄警施以「手腳連銬」長達十一天,而對於一般人,48小時就是承受極限。

4.摧殘性灌食

醫學灌食是為了挽救無法正常進食人的生命。然而,在中共監獄裡,「強制灌食」是一種殘忍的酷刑,隨時可能致人死亡。據明慧網2010年的不完全統計,被暴力灌食直接導致死亡的中國法輪功學員至少有358例。

中共警察在給法輪功學員灌食時,使用濃鹽水、濃辣椒水、大蒜汁、芥末油、人尿、大糞水、高濃度酒,甚至摧毀神經系統的不明藥物。而且在灌食時,他們故意來回抽拉灌食的管子,使受害者遭受慘烈劇痛。有時管子插到氣管、肺部,造成有的法輪功學員當場死亡。

廣東省廣州市法輪功學員高獻民,41歲,於2000年元旦被抓捕,關押在天河看守所。當時,有部分法輪功學員絕食抗議,天河看守所所長朱文勇叫四名在押犯人分別踩住高獻民的四肢,用濕毛巾摀住他的鼻子,其他犯人用牙刷把高獻民的嘴撬開,把礦泉水瓶從中間剪開,把瓶嘴塞到高獻民口中,然後把整包的食鹽倒進瓶子裡,加少量的水灌進胃裡。有一個在場幫忙灌食的犯人見此場面立刻暈了過去,朱文勇換了另一個犯人繼續灌鹽,鹽都沒有化開就灌進去,高獻民當場休克。幾天後,2000年1月17日中午,高獻民突然昏迷,送醫院搶救不治死亡。主犯朱文勇暫避戒毒所。廣州市公安局直接插手此事,不准死者的家屬上訴,並快速火化遺體毀滅罪證。#

(未完待續)

責任編輯:高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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