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党党员曹成杰转自维权网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7年8月31日,本网获悉: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观门口“危旧房改造地块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已经实施了近三年,由于征收主体的秦淮区政府拒绝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项目居民实施依法征收与补偿,故该地块的房屋征收一直是处于非法围困的逼迁状态,尤其昨天南京市中级法院组织“调解”不成后,政府与拆迁公司就升级到对未签“霸王协议”的居民吴亚萍、张萍家违法切断供水的措施。
据了解,南京市秦淮区政府于2014年10月8日以“危旧房改造”为名,作出宁秦府征字(2014)3号房屋征收决定,对观门口和光华门火车站共计582户居民房屋实施征收。由于房屋征收人秦淮区政府未按照国务院房屋征收条例的规定,确定具有独立行政职能的机关作为房屋征收部门,而是违法将区政府自己的内设机构征收办公室作为房屋征收部门,继而再由征收办公室非法委托房屋拆迁公司作为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导致了以赢利为目的的南京庆盛房屋拆迁公司在“征收”过程中,以各种非法手段对征收范围内居民实施不到市场价格的一半超低价逼迁,造成民怨四起,原定180天的征收期限至今仍有多户居民以死抗争。
由于国务院之前的房屋拆迁条例(305号文)在实施过程中,诱发官商勾结而引起大量的黑拆、血拆事件发生,使得中共的执政信用降到历史的冰点,故而国务院于2011年出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590号文),取缔了几乎要拆掉中共执政根基的房屋拆迁条例,以试图遏制黑拆、血拆事件的发生。从法律关系上讲,房屋拆迁条例是由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以行政许可建设单位(主要是开发商)实施房屋拆迁的行为,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而房屋征收补偿条例,是以政府作为征收主体,对涉及公共利益项目建设范围内居民房屋实施征收的行为,属于行政法律关系。既然是行政法律关系,如果再出现黑拆、血拆等违法犯罪事件,等于中共不具有执政的合法性。
在南京市秦淮区政府在作出征收决定后,不仅违法将自己的内设机构征收办公室确定为房屋征收部门,而且还违法擅自选定评估机构,由评估公司对征收范围居民的房屋,以每平米16721元的价格作出评估报告,然而伙同房屋拆迁公司实施各种手段的逼迁,例如24小时进驻陈广涛居民家中,封锁居民小区,对老人实施连续多天的逼迫,同时抢走老人的手机,切断家中的座机电话,目前陈广涛老人生死不明。
由于居民吴亚萍、张萍不服秦淮区政府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向南京市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审理该案的审判长洪途通知吴亚萍、张萍到法院调解,而所谓的司法调解,居然不允许吴亚萍、张萍谈依法两个字,等于变相协助拆迁公司逼迁!
与南京市中级法院协助拆迁公司逼迁相比,南京市秦淮区法院更加恶劣,居然非法受理秦淮区政府先予执行的申请,在被征收居民詹红梅和徐雪松起诉秦淮区政府的征收补偿决定尚在诉讼中,就以《最高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作出准予先予执行的行政裁定,而在《最高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总共11条中,没有一条可以申请先予执行,更没有一条可以裁定准予先予执行的条款!完全违背独立司法原则,等同于参与非法拆迁!2017年8月24日,秦淮区政府在没有法院作出司法强拆公告与行政强拆决定情况下,对詹红梅、徐雪松两户要求依法征收与补偿的居民房屋实施了非法强拆,还非法拘禁这两户居民达10个小时。
另据征收范围内居民反映,观门口小区的房屋非常优良,而且建造至今不到15年,属于低容积率,高得房率的房改房,与危旧房根本不符,也是《循环经济法》禁止以危旧房名义征收拆迁的房屋。而且,观门口周边的商品房价格,在征收决定时点就达3万余元每平米,现在已经涨到4万余元每平米。按照国务院590号征收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南京市秦淮区观门口“危旧房改造项目”的评估价格不得等于每平米3万元。目前尚未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居民表示,如果政府拒不依法征收与依法补偿,将不惜生命代价抗争到底。
黑拆、血拆何时了?修改法律法规似乎在江苏首府南京似乎不起作用,而秦淮区观门口“危旧房改造项目”的违法征收与拆迁公司实施暴力逼迁,值得社会各界、尤其是法律界人士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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