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杨玉梅转自博讯网
新华社厦门4月6日电 记者6日从厦门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局长王和平(副厅级)涉嫌受贿罪、贪污罪一案,日前已由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厦门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和平在担任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利用其担任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公共财物,数额较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和平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