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大型国有企业,企业集团、或者控股公司等等,几乎全部都是典型的党、政、经一体化,政企不分的翻牌公司,隶属于地方政府,领导人由政府任命,按政府相应行政级别套级,其领导人甚至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等职务,或者被授予劳动模范等等称号,他们捞取政治资本,控制了话语权,随意解释政策,成为针插不进、水泼不进的独立王国,加上利用上市公司到股市圈钱,与地方政府结成利益共同体,实际上官商混合的权贵利益集团。
一、 集团各企业之间经营效益的巨大差异,各企业领导人都是人为地将下属企业分作三、六、九等,凡是地方党政高官、集团皇亲国戚的亲属都安排到优质、效益好的企业任职、或担任高管。这些高官亲属很多人都是非正常地入职、尤其没有工作业绩、没有社会工龄贡献、没有工作阅历、没有群众基础而依靠关系非正常晋升,并且担任高职、享受舒适的工作条件、领取高薪。各企业领导人都是利用企业相对宽松的人事任免机制网罗一批党政领导高官亲属担任企业高管,实际上是变相的行贿!或者利用企业工作岗位网罗一批市领导的皇亲国戚为己所用,已经是公开秘密。如:各级委、府、办、组织部、国资委、财政局、税局、建委等等等等部门的皇亲国戚,不计其数!!
如此有后台就能够找到好岗位、安排到优质企业、比别人快地晋升职务,其实就是以“安排工作”为名变相行贿、权钱交易!!!
更为荒唐、令人气愤的问题:国有企业的干部考察制度、民意测验完全是领导人欺骗上级、玩弄职工的骗局!这些干部考察、民意测验从来就没有向广大职工通报、交代过,完全是领导人一言堂! 在当前的社会风气下,你有再好的经营管理业绩、再好的群众基础、再优秀的民意测验、再优秀的群众口碑都没用!领导人一定会以党组织名义、以及各种堂而皇之的理由将你撤下来、然后安排他的亲信、或者皇亲国戚、省市领导亲属来吃掉你,取而代之!而只要是领导人的亲信、或者某领导的皇亲国戚、有关系背景,即使没有业绩、没有群众基础、没有社会工龄贡献、没有社会阅历、甚至严重亏损都可以非正常晋升,一定能够安排到优质企业担任高管,享受高薪。
对于有后台背景的人来说,经营业绩、群众基础等指标的好坏没所谓,因为,所有考察、民意测验都是非公开的!任由领导人、及其所控制的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的亲信随意解释!那些参加民意测验投票的都是中层干部,普通职工根本就不知道!如此背着广大职工的“民意测验”又有什么用?!!!什么民意?!谁的民意?!
我们的国有企业集团简直就是裙带关系的的大染缸!大黑锅!包括在其下属机构,其人事关系同样乌烟瘴气!这些国有企业其实就是典型的权贵利益集团!!!
这些利益集团把持话语权,一是不敢搞民意测评;二是搞民意测评也不敢公开!三是因人而异地制定游戏规则;领导人因而随心所欲地解释政策。在企业,有后台、有关系、热衷于潜规则的人就是“人才”、就可以轻易上位,包括二级企业、甚至二级企业属下的分支机构都形成一种氛围:只要在集团、党委、以及集团总部的职能部门、甚至在其他二级机构有领导出来“关心”、“打招呼”等等,就立即能够安排到更优质的企业,得到比普通职工更好的岗位,更快地安排担任要职,晋升职务,享受高薪待遇。这些利益集团的皇亲国戚全部都不愿意做基层具体工作,更不愿意到艰苦部门!他们一上班没几天就要安排高职位、高薪待遇、安排优厚的办公条件、比别人快地晋升职务!
利益权贵的皇亲国戚都是凭领导批条明目张胆入职!高高在上,趾高气扬!
或者,避人耳目,采取各种手段回避监督、谋取利益,如:1、借调、打临工、内退(退休)返聘等等方式调到优质企业工作、从而享受比普通职工优厚得多的待遇;2、劳动合同在这个单位,薪酬福利却在另一个高福利单位领取等等方式谋取利益;3、合同、薪酬在这个单位,但奖金、工会补贴、津贴等等却在另一个高薪单位!4、合同、薪酬、奖金、工会关系、五险一金等等福利拆分在不同部门,以利于其利益最大化。同时逃避监督;5、强行以“实习”为名赖着不走,要挟、威逼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这些“内退返聘”、“实习”、“借调”等等,由于权力背景的介入,他们的收入、工作条件都大大高于普通职工!
高干子弟利用父辈的公权在国企谋取个人和家族利益是一个公开的秘密。这种利益机制形成的制度条件是:行政权力参与市场,政企不分,权力高度集中,大量的经济活动需要官员们审批。与高官有关系的人,是接近审批权的通道,他们就成了一种极为宝贵重要资源。有了他们的帮助,就有了贷款,就有了订单,就有了地皮。高于子弟最接近权力。高干子弟亲自出马经商,很快就成为亿万富翁。商人们有高干子弟参加他们的商业活动,也会日进斗金。高干子弟不需要花钱买官,人家会送给他官帽子。给高干子弟送官帽子是风险最小,收益最大的买卖。
二、几乎所有企业集团、及其下属核心机构都被权贵既得利益者控制,他们公器私用,私设公堂,形成利益共同体。各大型国企的所有核心职能部门,如:办公室、保密室、党委办、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人事、组织、财务、审计等等核心部门、以及属下优质的二级公司负责人全部由领导人的死党把持,他们控制了集团的所有要害部门,形成内部人控制的利益共同体。对于各种政策法规,符合他们利益的就赶快抓紧落实;反之,如果不符合他们利益、或者职工群众投诉反映领导人、反映权贵利益者的黑幕问题,这些职能部门立即就互相通信,上下串通,互相包庇,以党政、纪检、监察、工会的名义统一口径,进行危机公关,“合法地”以组织名义欺骗上级,百般包庇、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然后追查举报人,打击报复。
另一方面,既得利益集团这些职能机构还成为既得利益集团权力斗争的工具,他们私设公堂,公器私用,通过上下窜通,设计信访事件来陷害忠良,一旦自己的内部人举报一些莫须有的问题,这些职能机构就会将问题放大、立即以“党委”、“纪检”的名义严肃“查处”,以“双规”、“撤职”等等手段陷害忠良、以莫须有的罪名打击异己。由此引申另外一个问题:企业能否有私设公堂、限制公民自由、“双规”公民的权力??!企业是否能够享有司法机关的权力?!!根据《行政许可法》24、83条的原则:作为国家机器的司法权力,绝对不能委托给企业!!!
三、很多企业集团的董事长(政府下属国有控股大型企业集团董事长),掌控着数十家企业,从体制上说,绝对不能再兼任已经上市的股份公司董事长职务!坚决杜绝其违反市场经济商业原则,将旗下所有企业的优质资产无偿划拨到自己的控股公司名下谋取利益,如此将国有资产从左手转换到右手(这个右手可能已经不是国有企业),实质上从中谋取利益!
上述现象在国有企业比比皆是,非常普遍!如此邪恶的用人机制,反映了国有企业既得利益者的邪恶,贪婪、剥削、掠夺、无耻!加重了广大职工对既得利益集团的仇恨!也极大地加重了普通群众对政府的怨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