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由中国民主党反酷刑观察员金涛转自自由亚洲电台普通话供党员和读者阅读
国际特赦:亚太国家酷刑普遍 中朝最甚
总部位于伦敦的人权组织国际特赦星期二指出,亚太地区国家普遍使用酷刑,其中以中国和朝鲜最为严重。法律专家认为,中国要杜绝使用酷刑,必须建立独立的司法制度。
人权组织国际特赦对世界上21个国家进行调查后发表报告说,世界各地很多政府没有执行联合国安理会1984年通过的禁止酷刑公约,很多国家大规模有系统地使用酷刑。
据路透社社报导说,国际特赦组织最近发起了长达2年的〝停止酷刑〞全球行动。亚太地区主任班奈特表示,在亚洲酷刑不仅存在于少数〝无赖国家〞,几乎整个地区都有这一问题。
报告指出包括中国、马来西亚、巴基斯坦、斯里兰卡和越南等国家,通过施用酷刑逼供或让活跃的社会活动人士停止发表言论。
报告说,亚太地区至少有23个国家持续使用酷刑或不人道的虐待,因多数是在秘密的情况下进行,确切的数字可能更高。报告呼吁,各国采取措施避免酷刑发生,同时惩处施暴者。
北京的维权人士胡佳说,尽管中国政府签署了《禁止酷刑公约》但是中国是一个有法律但没有法治的国家:
“国际公约对中国政府没有任何约束力,它关上门可以否定一切。中国公安部的监管局表示,中国各地的看守所没有出现酷刑,但是曹顺利女士的死亡是怎么引起的?酷刑不仅仅指殴打被监禁者,任何虐待囚犯不给他们治病都是酷刑。”
胡佳说,中国各地关押访民的黑监狱也存在使用酷刑的情况:
“比如不让你睡觉,长期软禁你,让你失去人身自由,例如对刘霞女士的长期软禁也是一种酷刑。就在我们谈话的这一时刻,中国各地的看守所和黑监狱有多少人在忍受酷刑。”
国际特赦在过去5年中,揭露了全球141个国家施用酷刑的情况。根据最新一份对全球21个国家,21,000人进行的调查,44%的受访者表示他们担心一旦被拘留后,可能会遭到酷刑折磨;8成以上受访者希望,能有强而有力的法律保护他们免遭酷刑。自从155个国家1984年签署了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以来,已经30年过去了,可是国际特赦的法律和政策问题资深主任迈克尔•博赫内克说,很多签字国却背弃了他们的承诺。
北京的律师李和平说,《禁止酷刑公约》有四个要点,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国家都未能实施:
“第一:酷刑是犯罪行为;第二:使用酷刑得到的证据只能用来证明使用酷刑的人有罪外,不能用作其它证据。第三:施酷刑者有罪;第四:缔约国应该对施酷刑者进行法律惩处。”
李和平律师说,中国要杜绝酷刑,必须建立独立的司法体系:
“要建立向欧美那样的独立司法体制,审判席使用由普通民众组成的陪审团来判案,而不是由中国共产党指定的法官判案,这样任何通过酷刑得到的证据都能够排除掉,我们应该相信普通民众的判断力。”
国际特赦组织的调查显示, 在中国和印度,有四分之三的被调查者说,为了保护民众, 有时必须要动刑。希腊的数字最低, 大约十分之一的受访者认为酷刑有时是必要的。
(记者:高山 责编:申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