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洁转自博迅网
2017年1月25日(农历腊月28),在全国人民喜迎春节的幸福时刻,常年在外地工作的卧龙区车站办事处杏树庄2组村民王春生带着家人,满怀喜悦风尘仆仆的赶回杏树庄村的家中。然而当他们回到家中,看到自家房前一片狼藉,房子已经被拆除,根本无法入住,家人们难以承受,在自家门前抱头痛哭。
原来,就在前一天晚上(1月25日凌晨3点左右),一伙人强行动用大型机械将他家的房子拆除(如图1.2.3.4.5.6)。中国人在多远的地方工作,都有回家过年的传统。如今,王春生有家回不了,被迫流落街头,据王春生介绍,回家的前一天,让亲戚到家里看,房子还好好的。
已经由2012年1月1日生效实施的《行政强制法》明确规定“情况紧急的除外,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这就从法律形式上禁止了在夜间和节假日进行强拆。在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的以法治国的前提下,在春节来临的前两天,发生这样的暴力强拆事件,如此无视国法、人情,这分明就是“黑社会”性质的犯罪活动,影响极为恶劣。
王春生了解到,杏树庄村2组被划入南阳黄河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黄河进代城项目的施工范围,经过协商,村里近半数的村民和黄河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拆迁协议。但王春生发现,该项目手续并不完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些行政许可性文件违法。2016年5月12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豫13行初34号文件判决书明确判决:确认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于2015年8月19日作出的宛龙房征决(2015)第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在这种情况下,常年在外的王春生没有与房地产公司签订拆迁协议。没想到却遭受“黑社会”性质的强拆。
过新年了,家家户户笑开颜。王春生却无法开心,房屋在一夜之间被强拆,他们一家人该在哪里过年?谁能给他们一个完整的答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