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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企弊病观察:大陆三国企签债转股协议 将借贷转为投资

2016年12月16日 党员园地 ⁄ 共 773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大纪元2016年12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泓博报导)首例央企中钢集团600亿元人民币规模债务重组方案日前正式落地,山东黄金集团和山西焦煤集团也分别与工行和建行、山西省国资委签署债转股框架协议。

12月9日,三家国企签署债转股协议,规模突破650亿元(人民币,下同)。其中,首例央企债转股——中钢集团债转股规模近300亿元。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农业银行、进出口银行和浦东发展银行等六家银行,与中钢集团正式签署债务重组协议,对本息总额600多亿元的债权进行整体重组。

同时,中国工商银行宣布与山东黄金集团开展总规模约100亿元人民币的债转股,预计可使山东黄金集团杠杆率下降10%左右。

另外,山西焦煤集团公司、中国建设银行、山西省国资委三方8日也共同签署了市场化债转股合作框架协议。山西焦煤与建行将以多种形式共同出资设立总规模约250亿元的“山西焦煤集团降本增效基金”和“山西焦煤集团转型发展基金”。

所谓债转股,是指企业的负债转化成对企业的持股,对于降杠杆防风险作用重大。中共国务院10月就降低企业杠杆率发布意见称,有序开展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债转股所需资金利用市场化方式和渠道筹集,实施机构不限于四大资产管理公司,鼓励地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银行现有符合条件的所属机构等参与。

据悉,明年央企将加大债转股力度。

对于债转股,大陆资深财经记者、著名财经评论员刘晓博认为,债转股只是在救银行,没给民众带来什么好处,相反此举或会造成货币超发,最终由全民买单。

法国外贸银行大中华区高级经济学家彭蔼娆认为,债转股等同强制将银行的借贷业务转变为投资性质,透过成为股东收取股息取代还款,但相关企业多数经营出现问题,能否派息成疑,银行是否有专业人才将企业重塑成有盈利能力亦属未知数。债转股唯一好处是即时拯救问题企业,但只会将坏帐问题拖长。#

责任编辑: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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