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蒙冤受酷刑 今日聲討大紅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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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 高峰
我是全能神教會的一名普通信徒。文化大革命期間因父親被判為四類分子慘遭批鬥,年幼的我也深受其害。大紅龍的野蠻瘋狂行為給我的童年、青年、中年都留下重重陰影,並且曾蒙冤被判刑入獄,飽受了大紅龍的酷刑摧殘。因與公安局的警察長期打交道,它們發現了我有某方面偵探能力,便讓我到公安局作「特情」內線,打擊刑事犯罪。因我多次立功,深受大紅龍的器重,後來大紅龍讓我潛入教會抓捕外地傳道人,但正是在這期間,我有生以來第一次聽到了有關神的信息,並被神對人類的愛深深地吸引、感動,從此由一個抓捕傳道人的大紅龍爪牙成為一名聽道、信道的基督徒,後來因此再次遭到大紅龍慘無人道的抓捕、迫害。
1966年,大紅龍為穩固自己的政權,悍然發動了震驚中外、史無前例的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1967年「文革」的浩劫像瘟疫一樣肆虐我們的村莊。在我幼年的記憶裡,大街小巷貼滿了寫有「共產黨萬歲」「毛主席萬歲」「打到叛徒、內奸、工賊劉少奇」「堅決鎮壓地、富、反、壞四類分子」等字樣的標語。三九寒天裡,它們把我父親等被定罪為「四類分子」的人個個剝光上身,胸前掛上寫有「油炸×××」「火燒×××」「燒死×××」等字樣的牌子,讓他們跪在台子上進行批鬥……我父親滿面血跡,身上青一塊紫一塊傷痕累累,其他人也都是如此。當看到父親被那些大紅龍的爪牙用亂棍毒打時,剛剛十二歲的我再也忍不住了,飛跑上台去趴在父親的身上。瞬間,那些造反派的亂棍就落在了我身上,父親焦急地趕我離開他,並打了我幾巴掌,可我想回家時已經是不可能了,因我在情急之下咬了一個造反派之人的手,它們氣急敗壞,脫掉了我的上衣,隨即給我掛上「反革命羔子」、「地主崽子」的牌子,並把我也劃入了「四類分子」的行列,拉著我一起到處遊街示眾。後來,我父親的胳膊被那夥惡棍打斷了,從此我們一家人失去了生活來源,本來家徒四壁的我們完全陷入了飢荒之中。為了活命,我的一個弟弟、一個妹妹被迫送人,從此他們倆「啼飢號寒」的聲音從家中消失了。可是我的命運更不如弟弟妹妹,為了逃生,剛剛十二歲的我就帶著被打得遍體鱗傷的身體離開了家鄉,開始了我到處流浪、沿街乞討的生活。後來,我流落到了某地,因飢寒交迫昏死在街頭,是上天興起一位好心人將我救了過來,並收養了我,才使我得以活到今天。大紅龍這個慘無人道的惡魔一手遮天、橫行霸道,只會鬥爭、殘殺,用暴力統治人民,它為穩固政權,就連我這個不足十二歲的孩子都不放過,甚至把我逼到死亡的絕路,使我從小飽嘗了它的血腥殘害,對它充滿了無奈的憤恨。
1979年,我返回了家鄉並結婚生子。到1983年,我已是兩個孩子的父親了。然而,就在我為自己能擁有這兒女雙全、合家團圓的生活而備感欣慰、幸福時,厄運卻不知不覺又臨到了我。1983年8月的一個深夜,我聽到狗一陣狂叫,開門一看,八個惡警已翻牆而入,半人高的院牆外還站著荷槍實彈的十二個武警,它們所有的槍口都指向我,其中一個喊:「××!別覺著你會武,今天你要敢動手拒捕,就開槍打死你!」我問它:「憑什麼抓我?」它說:「到公安局你就知道了!」隨後,幾個惡警像瘋狗一樣撲向我,把我摁倒在地,一邊一個踩住我的肩膀,使勁用繩子捆住我,第一根繩子被拽斷,它們又換了一根新繩。我妻子嚇得渾身發抖,苦苦哀求它們綁得輕一點,我三歲的女兒拼命地哭喊,抱住我的腿不放,獸性發作的警察比土匪強盜還殘忍,它強行掰開我女兒的手,抓起來扔出一米多遠,孩子被重重地摔在地上,疼得「哇哇」直哭,當孩子哭喊著又爬到我面前抱住我時,那惡棍又一把抓起孩子扔出兩米多遠,頓時,孩子鼻口出血,臉上全是土,撕心裂肺地哭喊著叫「爸爸」,那慘不忍睹的一幕至今讓我記憶猶新、悲憤不止。
惡警們將我抓到派出所後,不管青紅皂白就是一頓酷刑折磨,它們肆意地用電棍擊我,使我腳上的皮肉都被燒得連成了片,頭髮被警棍燒再加上惡警們拽,掉了三分之一還多。這些喪心病狂的惡棍幾次將我打昏過去,然後再用涼水將我潑醒,之後繼續毒打。之後,它們又用鉗子夾住大頭針往我每個指甲縫裡捅,最多的大拇指捅過四針。最後,它們把早已奄奄一息的我拖進了看守所,吊在了一個鐵籠子上,三個小時後,我的左手就被吊致殘了(至今未癒)。後經法院判決,我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判決書是這樣寫的:「……×××,自十二歲就流竄在外,以盜竊為生……」在法庭上宣判時,我帶著手銬和二十八斤重的大腳鐐,悲憤地破口大罵:「什麼青天大老爺,你們故意和那些流氓惡棍栽贓陷害我!你們說我以盜竊為生,我盜竊什麼了?拿出人證來!我盜竊了什麼東西?你拿出物證來!反正我的手已被你們刑訊致殘了,出去也沒法生活,我就準備死在這裡,但我死也不服,我要上訴!」我又兩次上訴,法院均裁定:「撤銷原判,發回重審。」在我兩次上訴成功後,公檢法那些涉案警匪慌作一團。預審股長還跑到看守所對我說:「你別上訴啦,這次是中央搞的運動,你再告就得告鄧小平,只要你不上訴,頂多判你個三兩年,前腳把你送進勞改隊,後腳我們就把你放出來……」儘管我兩次上訴成功,但大紅龍官官相護、貪贓枉法、草菅人命,它們在沒有作出任何有罪判決的情況下,就將我投入了勞改隊。到勞改隊後,我又向警方索要判決書,並多次提出抗議,向上級有關部門控訴,但終無結果。蒙冤受屈的三年牢獄生活結束後,我才看到所謂的判決書。大紅龍無中生有、栽贓陷害,在判決書中定罪我在1984年4月因犯盜伐林木罪被判刑三年,這一荒唐至極的定罪更加令我氣憤不止,我從1983年至1986年一直被關押,怎麼可能在1984年4月帶著手銬腳鐐出來盜伐林木呢?這不明擺著栽贓陷害嗎?而且,直到今天我都不知道自己到底犯了什麼罪、觸犯了什麼法律,竟不明不白地慘遭酷刑,並經受三年牢獄之災。為此,我雖多次上訪省、市直至中央有關單位,但至今沒有任何結果。這讓我感到上天無路、入地無門的絕望,茫茫世間,在共產黨掌權的地方太黑暗了!到哪去尋找法律的公正!誰能為一個普通老百姓伸冤!中國的法律是共產黨這夥貪官污吏敲詐勒索、壓制苦害人民的工具;是共產黨這夥土匪強盜、流氓集團吃喝嫖賭的依靠、旗幌!共產黨雖然整天不知羞恥地把自己粉飾成「清正廉潔、執政為民、執法公正」的人民公僕,但老百姓卻不承認,卻給了它們最準確的評語:「共產黨的官無官不貪」「大蓋帽兩頭翹,吃了原告吃被告」「衙門口朝南開,有理無錢別進來」,這才是它們的真實嘴臉,是它們壓搾、苦害老百姓的最準確的註釋!
1992年,我又巧遇當年打交道的一警長,並表示對我當年的蒙冤有所歉意,交往中,它們見我對偵探有一些特長,便讓我協助他們維護當地治安,後來,它們見我工作出色,就安排我作「特情內線」,暗中潛入教會抓捕外地傳道人。可當我進入教會聽道時,每次都被主耶穌的話深深地吸引,耶穌的教導、耶穌的比喻使經受了太多冤屈、痛苦、不幸的我倍感親切,得安慰,覺得自己一下找到了依靠,有了寄託。從那以後,我放棄了抓捕傳道人的工作,完全接受了耶穌的救恩,成了一名基督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