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洁转自博讯网
《暴力强拆,没了家,没了地,没了生活来源,这样的发展有何意义》在中国土地就是农民的立身之本、生存之道,是农民的命根子。征地拆迁发展经济要赔上农民的性命作为代价?
重庆市北碚区歇马镇农荣村,位于重庆主城城乡结合部,2004年已经被政府纳入城市规划区,地价也因此飙升,于是成为极具商业价值的一块肥肉。
2013年5月16日重庆市北碚区歇马镇政府和北碚区法院组织上百警力强拆刘代刚,刘高胜350平米房子。公然违背(宪法),(土地管理法),(物权法)做出损政府形象的强盗行为,把我妈史君打成重伤。我妈被打一事去派出所报案,警官以政府行为为由,不予立案。毁我家园,伤我家人,把我们一个完美幸福的家,弄得无家可归,无房可住。重庆的征地赔偿政策制定于2008年,超低额的赔偿与当下地价飙升的土地房屋现状反差极大,这个低价的赔偿根本不能让农民在物价飞涨的现今社会生存,失去家园、失去土地,无疑意味着不能生存下去,要地等于要了农民的命!
无奈之下刘代刚,刘高胜向北碚区法院提出国家赔偿,当然败诉。只好开始到北京的漫漫上访之路。在北京到了国家信访局,国土资源部,美国大使馆,全国人大、中纪委、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一次次的反应情况,一次次的失望,一次次的被关进马家楼,不但在北京投诉无门饱受折磨。而国家早已经公布准许国民上访不得截访不得拘役,为何重庆地区总是执行与中央思想相违背的政策,这让百姓何去何从?
没有了家,没有了土地,没有了生活来源,一家人流离失所,四散奔逃不能团聚。地方政府发展经济无可厚非,百姓也乐于支持建设,然而征地拆迁必须按照实际的房屋土地价格进行赔偿,保障百姓的生存,倘若是建立在百姓家破人亡的经济建设,不发展也罢,现在各级政府不是也提倡以人为本,程序合法,阳光拆迁吗?革命先驱建立了人民共和国,人民政府,则是警告后世,人民的利益理应高于一切,相信重庆市的高级领导发现事件之后能及时纠正错误,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让百姓有家可归,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