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添成转自手机选举网)
一是“腐败集团化”, 扎堆抱团,聚窝成串
现在腐败现象,有一个重要特点,就是 “集团化”呈“葡萄状”,一般不再是单枪匹马的个人行为,也不是顺手牵羊的偶尔为之,而是呈现出“扎成堆、抱成团、聚成窝、穿成串”团体腐败的特点。这种特点在国企腐败中表现尤为突出。比如,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自2011年2月被免职接受调查后,“拔出萝卜带起泥”,铁道系统的问题官员接二连三被带走,其“腐败列车”上的新成员不断增加。
有评论说,铁路系统不断“蹦出”涉嫌违纪和腐败的官员,至今,已有近20名副局级以上干部落马。而中石油窝案,涉及的广度前所未有,原国务院国资委主任、中央委员、中石油前董事长蒋洁敏,中央候补委员、中石油副总经理王永春,中石油副总经理李华林等10名高管落马,一大批处级干部被查。检察机关在中储粮河南分公司系统挖出110名“硕鼠”,查出利用国家“托市粮”收购政策,以空买空卖“转圈粮”28亿斤,骗取国家粮食资金7亿多元。有评论说,仅2013年1-8月,媒体已曝光的10起贪腐“窝案”,就有357名官员被查办。一直以来,大型国企窝案连连,骇人听闻,惊天动地。
二是“涉案巨额化”, 涉案金额,极其巨大
有评论说,央企腐败涉案金额动辄过亿,《半月谈》杂志从近年来已公布的大案要案中,梳理出30例亿元级腐败案,其中国有金融8例、国企7例,约占总数的50%。比如,特大型国企云铜集团腐败案,涉案金额20亿元,就有70余人参与。原内蒙古乾坤金银精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宋文代涉嫌挪用公款和贪污犯罪一案,宋文代被判死刑,法院认定宋文代侵吞、骗取公共财物价值高达6500多万元,挪用公款2100万元,主要赃款赃物清单包括270万元现金、黄金135公斤等。
更有甚者,2014年12月16日,丁书苗(丁羽心)因行贿罪和非法经营罪,被北京市二中院判有期徒刑20年,罚金25亿元,没收个人财产2000万。其中罚金数创下个人罚金最高记录。据披露,在2007年到2010年间,丁书苗等人先后帮助23家企业在57个铁路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中标,涉及金额1858亿余元,收取中介费30余亿元,其中,丁书苗违法所得20多亿元。
三是“贪腐家族化”, 一人掌权,全家致富
2014年12月、监察部副部长郝明金在中纪委在线访谈时透露,“国企腐败一个重要的特点是利用职权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可以说是‘一人掌权全家迅速致富’”。有的企业领导利用自己在企业担任领导职务的方便,为配偶、子女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这方面的条件,专门承接该企业相关的产业,还有高利润业务,私下进行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从中谋取非法利益。“可以说是一人掌权全家迅速致富,‘个人腐’造成了‘全家腐’,出现了‘家族式’腐败现象”。有报道说,在中央巡视组在第三轮专项巡视对8家央企的通报中,“利益输送”“亲属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关联交易”等措辞反复出现。
一个时期以来,在查处的国企高管腐败案件中,全家被判刑者屡见不鲜。比如,涉及贪腐犯罪总金额3500余万元的山西阳煤集团运输部原部长张润明,犯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经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其子张瑜,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其妻穆巧娥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其全家三口共同受审,也成该案一大特色。
四是“贪腐鲸吞化”,假借改革,浑水摸鱼
据新华社“新华视点”微博报道,2014年3月9日,习近平参加安徽代表团审议,郭文叁代表谈到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习近平说,“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基本政策已明确,关键是细则,成败也在细则。要吸取过去国企改革经验和教训,不能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谋取暴利的机会。改革关键是公开透明。”显而易见,习近平的话语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行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我国的国有企业也开始了各种形式的体制改革,从而适应市场需求,焕发了新的生机,但是也出现了借改革之名鲸吞国有资产的现象,一些企业领导人员借改革之机侵吞、变卖、转移、私分国有资产,恶意转让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时有发生。
有评论说,据有关部门统计,自九十年代以来,国有资产流失呈快速增长态势,每年至少流失800-1000亿元,给国家和人 民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监管措施,保护国有资产刻不容缓。比如,广州市国营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原总经理张新华,涉嫌在国企改制过程中鲸吞国有资产2.84亿元,受贿近1亿元。因涉腐金额巨大,该案被称为广州市最大的贪污受贿案。
五是“领导‘掮客’化“, 权力变现,疯狂敛财
有评论说,央企盘子大,上下游产业分布广、经营内容庞杂,有些央企领导人就利用监管空当,想尽办法把手中权力变现,谋取私利。巡视组直指中国电信部分领导充当“掮客”,利用“人脉资源”聚敛钱财。反馈情况中称,中国电信有的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为特定关系企业承揽业务提供帮助。
除了在业务承揽方面内外勾结谋取利益,部分领导还在单位内部晋升中收受下属贿赂,为其职务升迁给予关照。领导干部管不好自己的身边人,就势必被这些“人脉人情”所累。中国石油和中国海油两家能源企业,同样存在领导干部以权谋私现象。反馈情况专门指出中国石油一些领导干部帮助亲友承揽项目,“甚至与私企老板绑定”;中国海油则有个别领导“带头吃里扒外”。领导干部充当“掮客”,成为权和钱的中介,表明腐败隐患存在于央企管理中。
六是“奢靡极端化”,声色犬马,穷奢极侈
有评论说,有的单位高消费,怪癖不改,近几年花费几千万买卡,每年用于打高尔夫球的费用高达几百万元,有的单位公车私有、配专车过多或变相配车。中央巡视组对中粮集团巡视发现,其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公款支付打高尔夫球费用等奢侈浪费问题突出。
近日,中国电信通报称,2015年1月,北京公司包括领导和普通员工在内的61人在河北省一酒店三次进行公款吃喝和高消费娱乐活动,合计消费7.95万元,用北京公司设在该酒店的小金库支付。其间,该公司办公室主任王海生每次都在所住酒店享受异性按摩,其中一次属嫖娼行为,共花费1.08万元。“一掷亿元为赛车”。有媒体报道,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原总经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陈同海,日均挥霍超过4万元。他曾说:“每月交际一二百万算什么,公司一年上缴税款二百多亿。不会花钱,就不会赚钱。”因个人爱好,陈同海曾出资8亿元赞助上海F1大奖赛。在各类私人会所,央企高管都是座上宾,其中的声色犬马不为外人所知。
七是“权力‘个人化’”, 大权独揽,独断专行
“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必然导致绝对腐败。”一个时期以来,央企权力过度集中的问题比较突出,实际情况犹如人民日报《央企反腐要铲除“个人化”》的人民时评指出的那样,“中央第一轮专项巡视公布中石油等9家单位的情况,引发舆论对央企反腐的高度关注。从公布的情况来看,尽管问题表现形式不同,但‘个人化’可以说是央企腐败的共同特点。一方面是国有资产的‘个人化’,无论是吃里扒外、充当掮客,还是形成家族式利益共同体,结果都是蚕食、围猎国有资产;另一方面是用人权力的‘个人化’,从任人唯亲、带病提拔,到近亲繁殖、搞‘小圈子’。”
有评论说,“一把手”涉案是国企腐败的重戏,因国企“一把手” 权力高度集中,人钱物一人说了算, 一些主要领导把企业当成自家“取款机”,决策一言堂,不受制约,肆无忌惮,必然为贪腐埋下隐患。有报道说,新广国际重大经济损失案,导致国有资产损失22.94亿元,另有13.64亿元存在损失风险。新广国际集团董事会仅3至4人,吴日晶不仅是董事长、公司党委书记,还长期代行总经理职权。“三权”集于一身,绝对说一不二,企业重大决策都由吴日晶个人说了算,吴日晶仅凭一句话、一个批示,就能随意调动数亿元资金。
八是“监督薄弱化”,党群组织,形同摆设
“一切有权力的人都爱滥用权力,直到有限制的地方为止,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央企也不例外,有人说,央企成腐败重灾区与缺乏监督有关。从2015年3月开始,中央巡视组对26家央企进行了专项巡视。中央一贯强调,国有企业必须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然而,今年首轮中央巡视发现,26家央企均不同程度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管党治党不严等问题。巡视发现,中国移动等单位党的建设滞后,部分党组织对中央批示精神虚与委蛇,党的观念和党性意识淡漠,纲纪不张,软弱涣散,缺乏担当精神,责任意识不强;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盲目自满,不愿正视自身存在的各种问题,党组织作用弱化、形同摆设、功能空化现象不同程度长期存在。国投公司、国机集团、中船重工等单位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对领导人员监管不力,对违纪问题执纪不严。由于对一些下级单位及其负责人管控不力,中建总公司等单位“苍蝇”式腐败频发。
凡此种种,不一而足。以笔者之见,在当下,国企反腐应有的放矢,瞄准“八大问题”,从制度建设入手,切实加强党对央企的领导,加强监督,限制权力,让职工真正当家作主,铲除权力“个人化”,就能从根本上遏制腐败,使企业获得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