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家驻大型国企的检察联络室昨天在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总部机关挂牌成立,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反贪局将特派检察官进驻中煤集团,为中煤集团预防和打击职务犯罪提供帮助。检察联络室成立后,市检二分院将为中煤集团提供职务犯罪举报专用通道。
中煤集团是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大型能源企业,现有全资公司、控股和均股子公司41户,不仅集团业务庞大,而且拥有上市公司,在册职工超过10万人。在能源问题与百姓利益息息相关的今天,作为全国500强的大型国有企业,中煤集团的廉政建设也越来越多地受到公众的关注。
市检二分院反贪局办公室主任吴勇接受采访时介绍,检察联络室成立后,双方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检察联络室,协调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检察官为中煤集团提供普法教育、法律咨询等服务,双方在检察院法律监督职权范围内,依托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平台,在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等重点领域建立“廉政准入”制度,促进中煤集团规范经营。
检察联络室成立后,市检二分院将每月安排1到2名检察官到联络室工作1到2天,市检二分院将为中煤集团开辟专用的职务犯罪举报电话、电子信箱,驻联络室检察官可协助中煤集团纪委介入所属公司重大招投标经营项目等,推进检务公开和反腐倡廉工作。
同时,市检二分院要求检察联络室在法律赋予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严守检察官职业道德,杜绝干预机关、企业活动,插手经济纠纷,接受联络单位宴请、送礼等违法违纪行为,“违者要严肃处理”。
吴勇说,检察联络员或其他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保守企业商业秘密。